河北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北省政府采購運行規程暫行辦法》的通知
冀財[2001]199號
各市財政局,省直各部門:
為了建立規范的政府采購運行機制,促進政府采購活動公開、公正、公平地開展,根據財政部印發的《政府采購運行規程暫行規定》(財預字[1999]139號)和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河北省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冀政辦[2001]13號),我們制定了《河北省政府采購運行規程暫行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資金劃轉專戶審核表》;和《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委托書》;(略)
附件:2、《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接收中標結果意見書》;
附件:3、《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招投標中標通知書》;
附件:4、《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招投標落標通知書》;
附件:5、《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實物調撥單》、《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商品驗收報告》。(略)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河北省政府采購運行規程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規范的政府采購運行機制,促進政府采購活動公開、公正、公平地開展,根據《政府采購運行規程暫行規定》和《河北省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實行財政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下統稱采購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自籌資金進行政府采購的,適用本規定。
前款所稱財政性資金,是指財政預算內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總稱。自籌資金是指采購單位除財政預算內、外撥款之外的其他資金。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政府采購,是指采購單位以購買、租賃、委托或雇傭等方式獲取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第四條 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是政府采購的主管部門,按照部門和單位的財政隸屬關系,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財政部門下設政府采購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辦),負責政府采購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五條 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制度,保證各項政府采購活動按計劃進行。
第六條 對納入政府采購目錄的采購項目,應當由采購辦委托采購中心或具備政府采購業務代理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以下簡稱招標人)組織采購,通常采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采購方式。因特殊原因,需要實行競爭性談判、詢價和單一來源等其他采購方式的,事先應報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
第七條 對未納入政府采購目錄的采購項目,由各采購單位自行采購或委托招標人組織采購。
第二章 政府采購管理程序
第八條 政府采購程序包括編制、審批部門政府采購預算和部門政府采購計劃、向“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劃轉資金審核、采購辦委托招標人組織采購、供需雙方簽訂采購合同,提(供)貨、驗收、政府采購資金的撥付、結算、記帳、總結報告等。
第九條 財政部門應當在部門編制年度政府采購預算之前,頒布年度政府采購目錄。
第十條 政府采購預算是部門預算的組成部分,各事業行政單位在編制年度部門預算的同時,對政府采購目錄列示的項目,在財政部門下達的部門預算限額之內,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要求編制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
部門政府采購計劃,是政府采購預算的具體實施方案,用于反映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的具體支出內容,它是各部門在編制部門預算的同時,將部門政府采購預算按照政府采購目錄一一列示出擬采購貨物、工程及服務的名稱、現行市場單價、數量、預算金額、資金來源和支出科目、供應時間等情況。
各事業行政單位擬在下年度使用自籌資金,購買、租賃、委托或雇傭等方式獲取符合政府采購目錄列示項目的,只在部門政府采購計劃中反映。
第十一條 財政部門在審核部門上報的政府采購預算時,應在部門預算總指標控制數之內對部門提出的政府采購預算和政府采購計劃提出核定意見。
第十二條 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統一編入部門預算文本。由同級財政部門在批復部門預算時同時批復。
第十三條 同級采購辦根據同級財政部門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政府采購計劃,打破行業和部門界限,將由部門為主體的采購計劃轉換為以采購品目為主體的本級政府采購計劃。
第十四條 采購資金向“政府采購資金專戶”的劃撥。
政府采購資金實行財政集中支付,由財政部門開設“政府采購資金專戶”,采購單位需在采購前,將采購資金轉入“政府采購資金專戶”。
屬于預算內、外資金的,由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的政府采購月份(季度)政府采購計劃進行匯總,將匯總后的“全年政府采購預算數”、“本次采購金額”,分別填列在部門《月份撥款申請書》中的“其中政府采購預算”、“撥政府采購專戶”欄內。財政國庫部門根據《財政資金撥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將部門《月份撥款申請書》中預算內、外政府采購資金數額,分別從財政國庫或財政預算外資金(采購單位預算外)專戶預撥到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在代理銀行開設的“政府采購資金專戶”中。
采購項目屬于單位自籌資金的,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由采購單位將采購金額劃撥到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在代理銀行開設的“政府采購資金專戶”中。
拼盤采購項目中財政預算內、外資金部分,由財政國庫部門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向“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劃撥資金。拼盤采購項目中屬于采購單位自籌資金部分,由采購單位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向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在代理銀行開設的“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劃撥資金。
第十五條 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對采購單位的采購資金進行審核。
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對采購單位本次劃轉“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情況進行審核,其采購資金已劃轉“政府采購資金專戶”的,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將審核意見簽署在《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資金劃轉專戶審核表》(見附件1)中。
第十六條 采購辦向招標人下達政府采購委托書。采購辦對采購單位已將政府采購資金劃轉“政府采購資金專戶”、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已簽署審核意見的,向招標人下達《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委托書》(見附件1)。
第十七條 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程序(一)招標人根據采購辦下達的《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委托書》和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簽署意見的《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資金劃轉專戶審核表》以及采購單位提供的有關資料,按照國家以及省政府采購有關規定的程序及要求組織招投標。招標人負責編制招標文件,經采購單位簽字蓋章后報同級采購辦備案。采購辦收到招標文件后7個工作日內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認真的審查,對不符合政府采購有關規定的應通知其修改至無異議,招標人方可在采購辦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發布招標公告;
(二)開標應當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序公開進行,開標由招標人主持,在財政、監察、公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邀請所有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成員、采購單位的代表參加。
(三)評標委員會應由以下人員組成:招標人、采購單位的代表、技術、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專家,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四)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設有標底的,應當參考標底。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采購單位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并確定合格的中標人。
(五)中標人產生后,采購單位對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進行認可,認可后將意見簽署在《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接收中標結果意見書》(見附件2)中。對產生的中標人無異議后,由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宣讀公證詞、出具公證書,招標人向中標人簽發《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中標通知書》(見附件3)、向落標單位簽發《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落標通知書》(見附件4)。
(六)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采購辦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總結報告。
第十八條 競爭性談判采購程序(一)采購單位出具符合實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方式的理由及證明材料,由采購中心或中介機構提出書面意見,報采購辦批準后交采購中心或采購辦委托中介機構(以下簡稱談判人)組織談判;
(二)談判人根據采購單位提出的要求,擬定合同條款或供貨(工程)合同技術附件;
(三)談判人確定采購方談判小組成員、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定標標準等事項。采購單位或其代表應當作為談判人之一;
(四)談判人擬定的合同條款或供貨(工程)合同技術附件,提出邀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并連同邀請理由報采購辦備案;
(五)談判人向供應商發出邀請函;
(六)談判小組與供應商進行談判,談判時同級采購辦派員進行現場監督。在談判活動中,談判人應當分別與單一供應商進行談判,談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一切技術資料、價格或其他信息;
(七)談判結束后,談判人應當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最后報價及有關承諾,談判人據此確定中標供應商。中標人確定后,采購單位對談判小組確定的中標人進行認可;談判人向中標人簽發中標通知書、向落標單位發落標通知書;
(八)中標人確定后,談判人應將談判紀要及確定中標供應商的理由在談判結束后5日內報同級采購辦備案。
第十九條 詢價采購程序:
(一)采購單位出具實行詢價采購方式的理由及證明材料,由采購中心或中介機構提出書面意見,報采購辦批準后交采購中心或采購辦委托的中介機構組織詢價;
(二)采購中心或采購辦委托的中介機構(以下簡稱詢價人)根據采購單位提出的要求,擬定合同條款或供貨(工程)合同技術附件;
(三)詢價人確定采購方詢價小組成員、價格構成、定標標準等事項。采購單位或其代表應當作為詢價人之一;
(四)詢價人擬定的合同條款或供貨(工程)合同技術附件,詢價人提出報價供應商名單,并附選擇理由報同級采購辦備案;
(五)詢價人向供應商發出邀請函;
(六)詢價小組與供應商進行詢價,詢價時同級采購辦派員進行現場監督。
詢價活動必須公平進行,詢價人應當要求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詢價人確定的中標人應當是符合政府采購要求且報價合理的供應商。中標人確定后,采購單位對詢價小組確定的中標人進行認可;詢價人向中標人簽發中標通知書、向落標單位發落標通知書;
(七)詢價人應當將詢價紀要及確定中標供應商理由在詢價結束后5日內報同級采購辦備案。
第二十條 單一來源采購程序:
(一)采購單位出具實行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證明材料,提供唯一供應商名單,由采購中心或中介機構提出書面意見,報采購辦批準后交采購中心或采購辦委托中介機構與單一供應商進行詢價。特殊情況下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后,采購單位可直接從單一供應商處購買;
(二)采購中心或被委托的中介機構根據采購單位提出的要求,擬定合同條款或供貨(工程)合同技術附件;
(三)采購中心或被委托的中介機構確定采購方詢價小組成員、價格構成等事項。采購單位或其代表應當作為詢價人之一。
(四)詢價小組與供應商進行詢價,詢價時同級采購辦派員進行現場監督。
詢價小組與供應商達成一致意見后,采購單位對詢價小組與供應商協商的價格進行認可,并與供應商簽定采購合同。
(五)詢價人應當將詢價紀要及確定中標供應商理由在詢價結束后5日內報同級采購辦備案。
第二十一條 政府采購合同由采購單位與中標供應商簽訂。合同內容由招標人(或談判人、詢價人)擬定,經采購單位、中標人確認并報采購辦備案,采購辦收到招標人上報的政府采購合同草案后7個工作日內如無異議,采購單位方可與中標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采購合同簽訂后7日內采購單位應將政府采購合同副本報采購辦備案。
第二十二條 政府采購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義務,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需變更合同的實質性條款的,采購單位應當于變更合同前征得同級采購辦、招標人的同意。
第二十三條 采購單位、供應商憑招標人開具的《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實物調撥單》(見附件5)中簽字、蓋章后,方可提貨、供貨。
第二十四條 采購單位對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按照合同的約定逐一進行核對,認真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單位可以邀請國家認可的專業質量檢測機構負責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并無異議的,將驗收結果逐項填寫在《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商品驗收報告》(見附件5)中,驗收方成員應當在驗收書上簽字證明,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政府采購資金的撥付,按照《河北省政府采購資金財政直接撥付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 政府采購資金超支、節約的處理全部由財政撥款的事業行政單位,按照財政部門批準的部門預算文本、政府采購計劃中的項目預算以及批準的采購物品數量、規格進行采購時,中標價大于項目預算的(超支部分),仍由同級財政另行追加撥款;中標價小于項目預算的(節余部分)有兩種處理方法:一是歸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可調減部門采購項目經費預算;二是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抵頂該部門其他采購項目的超支部分或彌補經費不足,此種情況下由采購單位提出調整項目預算初步意見,報經財政部門批準并調整預算后,按調整預算后的項目撥款。
使用自籌資金進行的政府采購,其超支仍由采購單位籌集,節余部分歸采購單位使用。
部分由財政撥款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進行采購時,中標價大于項目預算的(超支部分)所需資金部分由采購單位籌集,中標價小于項目預算的(節約部分)歸采購單位統籌安排,由采購單位提出調整預算初步意見,報經財政部門批準并調整預算后,按調整項目預算后的項目撥款。
第二十七條 政府采購項目終結后,財政部門、采購單位主管部門、采購單位依據有關憑證登記入帳,具體帳務處理按照《河北省政府采購資金財政直接撥付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 招標人負責對組織的政府采購活動進行登記,計算和統計各次采購資金支付和資金節約情況,并按照同級采購辦的要求報送有關政府采購信息報表。
第二十九條 招標人應將組織的各項政府采購活動有關資料輸入微機信息系統,并將本次招投標(或采用其他方式組織采購)有關文件資料裝訂成冊,除報送采購辦一套外,其余按有關規定歸檔管理。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 各級采購辦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的監督檢查。被監督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
監督檢查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
(二)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
(三)有關政府采購的標準、方式和程序的執行情況;
(四)政府采購合同的履行情況;
(五)社會中介機構接受采購辦委托采購的,委托合同履行情況;
(六)其他應當監督檢查的內容。
第三十一條 采購辦如發現政府采購活動嚴重違反規定,已經或可能給國家、社會公眾和當事人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追究有關責任。
第三十二條 政府采購還應當接受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政府采購當事人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向采購辦提出書面投訴。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政府采購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檢舉。對于投訴和檢舉,采購辦及有關部門應當及時進行答復和處理。
第四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采購單位需要購買國外產品時,應當經有關專業技術部門或由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專家組進行論證,由其提供國內產品不能滿足采購單位使用要求的證明,或通過實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方式確認必須購買外國產品,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可以公開招標方式向外國購買,但標書內容不得與國內公開招標內容有實質性更改。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財政部《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由河北省財政廳負責解釋。各市財政部門可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規定。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附件2: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接收中標結果意見書(采購單位填寫)
:
我單位申請、財務主管部門、財政主管業務部門審核、財政政府采購辦公室批準的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我單位直接參與了____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的____號____采購招投標活動及其評標過程,完全理解和同意評標委員會意見,對各投標單位提交《投標文件》的技術論證和綜合評議結論,同意接受____公司(廠)提供的如下產品和服務:
單位:(章)
負責人:
年月日
附件3: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招投標中標通知書(招標人填寫)
:
貴單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招標人組織的招投標活動中提交的第____號《投標文件》
經____方式,以投標報價____元(實際采購數量和總價以購銷合同為準)和優越的競爭條件確認為中標單位。
望貴單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有關證明文件、本通知及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前,到招標人處辦理有關手續。
特此通知招標人(蓋章)
年月日–––請–––不–––要–––將–––下–––聯–––撕–––開–––我單位已接到招標人簽發的《中標通知書》,按照《投標文件》約定,認真履行投標承諾,為用戶提供質量優良、服務措施完善的滿意商品。
中標單位:(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附件4: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招投標落標通知書(采購中心填寫)
:
貴單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招標人組織的招投標活動中,提交的第____號《招標文件》經公開開標、評標委員會評議、集體決標后,未能中標。
貴單位積極的參與、熱情的配合,以及誠懇的態度對我們的工作給予了極大的支持,我們深表謝意。我們期望通過這次交往,建立起長期合作關系,在今后的政府采購業務中,加強聯系,增進友誼。
感謝貴單位的參與和支持。
特此通知招標人(蓋章)
年月日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收集的部分公開資料來源于互聯網,轉載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及用于網絡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 其真實性負責,也不構成任何其他建議。如果您發現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同類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