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財政廳
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
關于印發《河北省政府采購資金財政直接撥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冀財[2001]19號
各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各市中心支行、省直各部門:
為了加強和規范政府采購資金的管理和監督,保證采購資金的及時足額支付,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制發的《政府采購資金財政直接撥付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01]21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我們制定了《河北省政府采購資金財政直接撥付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河北省財政廳辦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河北省政府采購資金財政直接撥付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政府采購資金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采購資金及時足額支付,根據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政府采購資金財政直接撥付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資金是指本省及省以下各級黨政機關、實行財政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下統稱采購單位)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時支付的財政預算內、外資金、自籌資金。
自籌資金是指采購單位使用除當年財政撥入的預算內、外資金以外的其他資金。為了便于政府采購資金的核算和管理,采購單位使用上年財政已撥款、單位尚未支出的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均按自籌資金管理。
第三條 政府采購資金實行財政直接撥付和采購單位支付相結合,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專款專用。
納入政府采購目錄的非定點采購項目以及政府采購目錄限額以上的采購項目,實行財政直接撥付辦法。有條件的財政部門對定點采購項目也可以實行財政直接撥付辦法。
第四條 政府采購資金財政直接撥付是指財政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將采購單位的政府采購資金通過代理銀行(國有商業銀行或股份制商業銀行)直接支付給中標供應商的撥款方式。
人民銀行國庫部門負責對商業銀行辦理政府采購資金劃撥業務的資格進行認證,財政部門根據采購資金實際支付情況,對認證合格的商業銀行通過招標形式確定政府采購資金劃撥業務的代理銀行。
第五條 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中心)部門應當在代理銀行按規定開設用于支付政府采購資金的專戶(以下統稱“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專項用于辦理納入政府采購目錄的非定點采購項目以及政府采購目錄限額以上的采購項目資金的結算。
其他任何部門(包括采購中心)都不得自行開設“政府采購資金專戶”。
第六條 省直駐石家莊市以外事業行政單位經省財政廳批準在屬地參加政府采購的,其省財政預算內、外資金的撥付仍按原撥款辦法執行。在屬地參加政府采購時,執行屬地財政部門的政府采購資金撥付辦法。
第七條 政府采購資金實行財政直接撥付辦法后,不改變采購單位的預算級次和單位會計管理職責。
第二章 采購資金財政直接撥付程序
第八條 部門政府采購進度應與財政部門批準的部門政府采購建議計劃、部門月份撥款申請書中的政府采購金額相結合。財政部門在審批事業行政單位納入政府采購目錄項目的采購申請時,應與財政收入進度、庫款調度情況、部門政府采購建議計劃、部門月份撥款申請書中的政府采購金額相結合,在保證國庫資金正常調度的前提下,有計劃的搞好政府采購工作。
第九條 財政國庫資金向“政府采購資金專戶”的劃撥。
(一)采購項目屬于財政預算內、外資金的,財政國庫資金向“政府采購資金專戶”的劃撥。
1、基層單位申報?;鶎硬少弳挝话簇攧针`屬關系按月向主管部門報送下一個月(或季度)
的政府采購計劃。基層采購單位在報送下一個月(或季度)政府采購計劃時,填報《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審批表》(見附件1)。
2、主管部門匯總。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的政府采購月份(季度)政府采購計劃進行匯總,將匯總后的“全年政府采購預算數”、“本次采購金額”,分別填列在部門《月份撥款申請書》中的“其中政府采購預算”、“撥政府采購專戶”欄內。
3、財政國庫部門劃轉資金。財政國庫部門根據《財政資金撥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將部門《月份撥款申請書》中預算內、外政府采購資金數額,分別從財政國庫或財政預算外資金(采購單位預算外)專戶預撥到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在代理銀行開戶的“政府采購資金專戶”中。
人民銀行國庫應當依據財政部門開據的撥款通知單撥付預算資金。
采購單位在采購前填報的《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審批表》,經財務主管部門、財政業務主管部門、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核實資金并劃轉到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在代理銀行開設的“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后,由財政部門委托采購中心或招標代理機構組織招投標。
(二)采購項目屬于采購單位自籌資金的,自籌資金向“政府采購資金專戶”的劃撥。采購項目屬于單位自籌資金的,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由采購單位按批準的采購金額劃撥到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在代理銀行開設的“政府采購資金專戶”中。
(三)采購項目由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單位自籌資金拼盤時,各項資金向“政府采購資金專戶”的匯集。拼盤采購項目中財政預算內、外資金部分,由財政國庫部門按照本條第(一)
款規定向“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劃撥資金。拼盤采購項目中屬于采購單位自籌資金部分,由采購單位按照財政部門批準的自籌資金總額,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向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在代理銀行開設的“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劃撥資金。
各級財政的“政府采購資金專戶”由同級財政的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核算,并向財政有關業務部門提供收、支進度情況。
第十條 從財政“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向商品供應商劃撥價款。
(一)采購項目屬于財政預算內、外資金的,政府采購資金由“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向供應商的劃撥。
1、采購單位向財政部門提出向供應商撥付價款申請。采購單位對中標供應商提供的商品驗收合格,即可向財政部門提出向供應商撥付價款申請,并提供以下資料:
(1)《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審批表》(見附件1);
(2)《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委托書》(見附件1);
(3)《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招投標中標通知書》(見附件2);
(4)《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合同書》副本;
(5)《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實物調撥單》(見附件3);
(6)《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商品驗收報告》(見附件3);
(7)《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集中支付撥款申請書》(見附件4)
(8)供貨商及勞務供應人開出的正式《發貨票》及復印件。
2、政府采購辦公室審核。政府采購辦公室對采購單位提交的以上資料以及采購過程中招標人已向政府采購辦公室備案的“招標文件”、“采購合同樣本”、“采購合同副本”、“中標通知書”、“招標總結報告”進行審查、核對,對符合采購程序、采購商品規格、數量、采購總金額與財政主管業務部門批準數相一致、采購合同金額與中標通知書相一致、提交的資料齊全的,將審核意見簽署在《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集中支付撥款申請書》上,轉交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
3、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審核、向供應商劃撥價款。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對采購單位提供的資料審核無誤后,經指標審核人、部門負責人、主管廳(局)長在《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集中支付撥款申請書》上審簽后,從“政府采購資金專戶”直接向商品供應商劃撥價款。財政總預算會計、“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會計依據《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集中支付撥款申請書》有關聯與本條規定的其他資料,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編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政府采購價款撥付以后,《發貨票》復印件作為撥款附件,《發貨票》原件退采購單位,其他資料由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按有關規定存檔。
4、采購單位及主管部門記帳。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根據以上規定從“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向商品供應商劃撥價款后,向采購單位下達《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收支轉帳通知書》(見附件4)相關聯,采購單位依據此通知書與本條規定的其他資料一并作為記帳的原始憑證,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登記相應的收入、支出、固定資產帳。采購單位主管部門憑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簽章的《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收支轉帳通知書》相關聯,登記相關收入、支出帳。
(二)采購項目屬于單位自籌資金的,政府采購資金由“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向供應商的劃撥。采購單位用自籌資金進行的政府采購向商品供應商撥付價款時,向財政部門提供的資料以及執行的撥款程序與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基本相同。不同之處是采購單位向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開據專門用于自籌資金的《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自籌資金集中支付撥款申請書》(見附件5),經采購單位、政府采購辦公室、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負責人審簽后,“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會計據此直接從“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向商品供應商劃撥價款。
在此情況下,財政總預算會計、采購單位主管部門不作帳務處理。
“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會計、采購單位仍按本辦法規定作帳務處理。
(三)采購項目屬于拼盤資金的,政府采購資金由“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向供應商的劃撥。
采購項目由財政預算內、預算外、單位自籌資金三項構成的,財政預算內、外資金的劃撥方法與本條第(一)款相同;單位自籌資金的劃撥方法與本條第(二)款相同。此類情況下,采購單位向財政部門提供的撥款資料是共用的。
(四)分期付款的處理。
1、采購項目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定屬于一次供貨、分期付款的,第一期款項的撥付分別按照本條第(一)、(二)、(三)款的規定執行。以后各期政府采購資金的劃撥,采購單位除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供第一期撥款整套復印件外,還應開具《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集中支付撥款申請書》。
2、采購項目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定屬于分次供貨、分期付款的,資金的撥付仍按本條第(一)、(二)、(三)款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政府采購資金從“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劃撥時限(節假日順延)。不論采購項目屬于財政預算內、外資金,還是單位自籌資金,政府采購資金由“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向供應商的劃撥時間,總共時間為10天。
1、政府采購辦公室審核時間為2天;
2、財政國庫(集中支付)部門審核時間為2天;
3、財政國庫(集中支付)部門主管廳(局)長審核時間為4天;
4、財政國庫部門“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會計從“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向商品供應商劃出時間為2天。
由于特殊情況主管廳(局)長不能按時審簽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部門應當從接到《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集中支付撥款申請書》和其他資料之日8日內,從“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劃出。
第十二條 財政部門對于履約時間較長或采購資金量較大的項目,可要求采購單位制定資金劃撥計劃,將單位自籌資金分期分批劃入“政府采購資金專戶”。
第十三條 采購過程中,因特殊情況導致采購資金增加時,增加的資金由財政部門和采購單位按事先確定各自應負擔的比例補足。其中應當匯集“政府采購資金專戶”的,應將增加的資金劃入“政府采購資金專戶”。
第十四條 政府采購資金超支、節余的處理。
(一)全部由財政撥款的事業行政單位使用財政預算內、外資金進行政府采購,超支、節余資金的處理。全部由財政撥款的事業行政單位,按照財政部門批準的部門預算文本、政府采購建議計劃中的項目預算以及批準的采購物品數量、規格進行采購時,中標價大于項目預算的(超支部分),仍由同級財政另行追加撥款;中標價小于項目預算的(節余部分)有兩種處理方法:一是歸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可調減部門采購項目經費預算;二是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抵頂該部門其他采購項目的超支部分或彌補經費不足,此種情況下由采購單位提出調整項目預算初步意見,報經財政部門批準并調整預算后,按調整預算后的項目撥款。
使用自籌資金進行的政府采購,其超支仍由采購單位籌集,節余部分歸采購單位使用。
(二)部分由財政撥款、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進行政府采購超支、節余資金的處理。部分由財政撥款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進行采購時,中標價大于項目預算的(超支部分)所需資金部分由采購單位籌集,中標價小于項目預算的(節約部分)歸采購單位統籌安排,由采購單位提出調整預算初步意見,報經財政部門批準并調整預算后,按調整項目預算后的項目撥款。
第十五條 采購單位“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存款余額的處理。
(一)“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存款余額屬于采購單位財政預算內、外資金的處理。采購單位其采購項目“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存款余額(扣除調整預算部分)屬于財政預算內、外資金的,由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定期填制《政府采購資金專戶余額劃轉通知單》(見附件6),經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負責人審簽后,從“政府采購資金專戶”代理銀行分別劃回財政國庫或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
(二)“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存款余額屬于單位自籌資金的的處理。采購單位其采購項目“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存款余額屬于采購單位自籌資金的,由采購單位向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開具《政府采購資金專戶自籌資金存款余額劃轉申請書》(見附件6),經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審簽后,從財政“政府采購資金專戶”代理銀行劃轉到采購單位指定銀行帳戶。
第十六條 “政府采購資金專戶”發生的利息收入,由財政部門按有關程序全額作為收入繳入同級國庫。
第十七條 財政部門和采購單位政府采購資金的會計核算,統一按《河北省政府采購資金會計核算辦法》(見附件7)的規定辦理。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購資金專戶管理制度,嚴格資金核算與資金撥付的管理,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確保政府采購資金??顚S煤图皶r準確撥付。
第十九條 開戶銀行應當嚴格按照財政部門規定及時撥付政府采購資金,不得拖延滯留或轉移資金。凡違反規定的,財政部門和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將取消該開戶銀行代理政府采購資金支付事宜,同時,由人民銀行在當地的分支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開戶銀行和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條 財政部門開設的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應當報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 采購單位應當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對政府采購資金進行的監督檢查。凡轉移、挪用、擠占政府采購資金的,必須如數追回,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凡需用外匯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撥款方式及管理辦法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有條件的財政部門對采購單位經常性的零星采購項目可以進行政府采購卡支付方式試點。采購卡支付方式是指采購機關使用選定的某家商業銀行單位借記卡支付采購資金的行為。
政府采購卡支付方式的管理辦法和核算辦法由省財政部門會同人民銀行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條 各市財政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區政府采購工作實際,商中國人民銀行在當地分支機構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審批表》、《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委托書》;(略)
附件2、《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招投標中標通知書》;
附件3、《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實物調撥單》、《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商品驗收報告》;(略)
附件4、《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集中支付撥款申請書》;《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收支轉帳通知書》;(略)
附件5、《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自籌資金集中支付撥款申請書》;(略)
附件6、《政府采購資金專戶余額劃轉通知單》、《政府采購資金專戶自籌資金存款余額劃轉申請書》;(略)
附件7、《河北省政府采購資金會計核算辦法》。
附件2
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招投標中標通知書(招標人填寫):
貴單位于2001年××月××日在招標人組織的招投標活動中提交第××號《投標文件》。
經:××××××方式,以投標報價××××元(實際采購數量和總價以購銷合同為準)和優越的競爭條件確認為中標單位。
望貴單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有關證明文件、本通知及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于2001年××月××日××時前,到招標人處辦理有關手續。
特此通知
招標人
2001年月日
–––請–––不–––要–––將–––下–––聯–––撕–––開–––我單位已接到招標人簽發的《中標通知書》,按照《投標文件》約定,認真履行投標承諾,為用戶提供質量優良、服務措施完善的滿意商品。
中標單位:(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2001年月日
注:
第一聯,招標人留存;
第二聯,采購單位留存備案、簽訂合同依據之一;
第三聯,中標供應商備貨、簽訂合同依據之一;
第四聯,作為招標人向采購辦提交總結報告的附件;
第五聯,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向中標供應商劃撥資
附件7
河北省政府采購資金會計核算辦法
一、財政總預算會計將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劃入“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時的帳務處理財政總預算會計根據經審批的采購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月份撥款申請書》中“撥政府采購專戶”金額,從財政國庫、財政預算外資金(或采購單位預算外)專戶向“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劃轉資金并作相應的帳務處理。
(一)財政預算內總預算會計記:
借:暫付款——政府采購款
貸:國庫存款
(二)財政預算外總預算會計記:
借:暫付款——政府采購款
貸:其他財政存款(或銀行存款)
(三)財政“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會計記:借:其他財政存款(或銀行存款)
貸:暫存款——預算內政府采購款——XX單位
暫存款——預算外政府采購款——XX單位此時,只是財政內部資金的劃轉和帳務處理,采購單位、采購單位主管部門不進行帳務處理。
二、采購單位將單位自籌資金劃到“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時的帳務處理
(一)行政單位會計記:
借:暫付款——XXX——政府采購款
貸:銀行存款
(二)事業單位會計記:
借:其他應收款——XXX——政府采購款
貸:銀行存款
采購單位有二級單位和基層單位的,其政府采購資金會計核算辦法和帳務的處理,參照以上會計分錄按現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執行(下同)。
(三)財政“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會計記:
借:其他財政存款(或銀行存款)
貸:暫存款——單位自籌資金政府采購款
三、從“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向供應商撥付價款的帳務處理財政“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會計根據《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集中支付撥款申請書》以及規定的有關資料向供應商付款后的帳務處理。
(一)采購項目屬于財政預算內、外資金的會計核算:
1、財政預算內總預算會計將財政安排的預算內資金列報支出時記:
借:預算支出——XXX類——XXX款——XXX項
貸:暫付款——政府采購款
2、財政預算外總會計將財政安排的預算外資金列報支出時記:
借:預算外支出——行政事業支出等
貸:暫付款——政府采購款
3、財政“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會計記:
借:暫存款——預算內政府采購款——XX單位
暫存款——預算外政府采購款——XX單位
貸:其他財政存款(或銀行存款)
4、行政單位會計記:
(1)財政撥入預算內資金:
采購單位主管部門憑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開具的《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收支轉帳通知書》有關聯記帳:
借:撥出經費——XXX
貸:撥入經費——XXX
采購單位憑《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招投標中標通知書》、《采購合同》、《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實物調撥單》、《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商品驗收報告》、《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集中支付撥款申請書》、《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收支轉帳通知書》、《發貨票》等有關資料登記有關帳目:
借:經費支出——XXX項——XXX目——XXX節
貸:撥入經費——XXX
采購物品屬于固定資產管理范圍的,同時還應記: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2)財政撥入預算外專戶資金:
采購單位主管部門憑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開具的《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收支轉帳通知書》有關聯記帳:
借:暫存款——XXX
貸:暫存款——XXX
采購單位憑《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招投標中標通知書》、《采購合同》、《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實物調撥單》、《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商品驗收報告》、《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集中支付撥款申請書》、《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收支轉帳通知書》、《發貨票》等有關資料登記有關帳目:
借:經費支出——XXX項——XXX目——XXX節
貸:預算外資金收入——XXX
采購物品屬于固定資產管理范圍的,同時還應記: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5、事業單位會計記:
(1)財政撥入預算內資金:
采購單位主管部門憑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開具的《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收支轉帳通知書》有關聯記帳:
借:財政補助收入——XXX
貸:撥出經費——XXX
采購單位憑《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招投標中標通知書》、《采購合同》、《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實物調撥單》、《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商品驗收報告》、《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集中支付撥款申請書》、《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收支轉帳通知書》、《發貨票》等有關資料登記有關帳目:
借:事業支出——XXX項——XXX目——XXX節
貸:財政補助收入——XXX
采購物品屬于固定資產管理范圍的,同時還應記: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2)財政撥入預算外專戶資金:
采購單位主管部門憑財政國庫(或集中支付)部門開具的《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收支轉帳通知書》有關聯記帳:
借:暫存款——XXX
貸:暫存款——XXX
采購單位憑《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招投標中標通知書》、《采購合同》、《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實物調撥單》、《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商品驗收報告》、《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集中支付撥款申請書》、《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收支轉帳通知書》、《發貨票》等有關資料登記有關帳目:
借:事業支出——XXX項——XXX目——XXX節
貸:事業收入——XXX
采購物品屬于固定資產管理范圍的,同時還應記: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二)采購項目屬于采購單位自籌資金的會計核算:
1、財政“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會計記:
借:暫存款——單位自籌資金政府采購款
貸:其他財政存款(或銀行存款)
2、采購單位會計記:
(1)行政單位會計記:
采購單位憑《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招投標中標通知書》、《采購合同》、《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實物調撥單》、《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商品驗收報告》、《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集中支付撥款申請書》、《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收支轉帳通知書》、《發貨票》等有關資料登記有關帳目:
借:XX支出——XX
貸:暫付款——XXX——政府采購款
采購物品屬于固定資產管理范圍的,同時還應記: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2)事業單位會計記:
采購單位憑《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招投標中標通知書》、《采購合同》、《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實物調撥單》、《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商品驗收報告》、《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集中支付撥款申請書》、《河北省事業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收支轉帳通知書》、《發貨票》等有關資料登記有關帳目:
借:XX支出——XX
貸:其他應收款——XXX——政府采購款
采購物品屬于固定資產管理范圍的,同時還應記: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四、政府采購資金專戶發生的利息收入的帳務處理
(一)財政“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會計收到代理銀行交來“政府采購資金專戶”利息收入時,記:
借:其他財政存款(或銀行存款)
貸:暫存款——利息收入
(二)財政“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會計將利息收入全額繳入同級國庫時,記:
借:暫存款——利息收入
貸:其他財政存款(或銀行存款)
五、“政府采購資金專戶”余額的帳務處理
(一)“政府采購資金專戶”余額屬于采購單位財政預算內、外資金的,財政“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會計將余額轉回財政國庫、財政預算外專戶的帳務處理。
1、財政“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會計付款后記:
借:暫存款——預算內政府采購款——XX單位
暫存款——預算外政府采購款——XX單位
貸:其他銀行存款(或銀行存款)
2、財政總預算會計收到國庫轉來的“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款后記:
借:國庫存款
貸:暫付款——政府采購款
3、財政預算外總會計收到“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會計轉來款后記:
借:其他財政存款(或銀行存款)
貸:暫付款——政府采購款
此時,只是財政內部的資金劃轉和帳務處理,采購單位及主管部門不作帳務處理。
(二)“政府采購資金專戶”余額屬于采購單位自籌資金的,財政“政府采購資金專戶”
會計將采購單位政府采購資金余額轉回采購單位時的帳務處理。
1、財政“政府采購資金專戶”會計記:
借:暫存款——單位自籌資金政府采購款
貸:其他財政存款(或銀行存款)
2、采購單位的帳務處理:
(1)行政單位會計記:
借:銀行存款
貸:暫付款——XXX——政府采購款
(2)事業單位會計記: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XXX——政府采購款
六、其他
(一)未盡事宜按《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政府采購支出與本單位經費(事業)支出合并核算。事業行政單位要將政府采購支出納入有關預算、預算外科目與本單位經費(事業)支出合并進行核算,并向財政部門編報財務決算,同時編報政府采購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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