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采購單位、政府采購中心、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增強政府采購公信力,構建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政府采購環境,從源頭杜絕招標和談判文件的傾向性或排他性,保證招標和談判文件的合法完整、科學嚴謹和客觀公正,確保潛在供應商之間的充分競爭。滄州市財政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河北省人民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招標文件實行專家論證制度制定以下規定,請遵照執行。
一、專家論證的范圍
(一)采購預算在100萬以上的采購項目;
(二)采購項目有特殊性,可能產生爭議的項目。
二、專家論證的內容
(一)技術要求中的技術標準是否規范;
(二)技術要求的編寫有無缺陷;
(三)項目的技術及商務條款是否帶有指定性、傾向性、限制性或排他性;
(四)項目的技術條款以及商務條款是否規定并表明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五)投標人的資格條件設定是否合理;
(六)評標標準、評標辦法是否科學、公平、規范、具體。
三、專家論證的程序
(一)專家論證會由代理機構負責組織,參加人員包括:財政業務主管部門、采購人代表、政府采購專家、政府采購監管部門、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等,其中政府采購專家論證小組應由三人以上單數專家組成;
(二)論證會召開時,應先由采購人和財政業務主管部門介紹采購項目的有關情況,代理機構向論證專家介紹招標文件編制情況;
(三)論證專家對招標文件進行論證。論證專家根據《政府采購法》、《招標投標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論證,并將論證意見填寫在《招標文件專家論證意見表》中,經采購人確認后改成正式的招標文件,并由論證專家和采購人在新招標文件上簽字確認。
四、其他規定
(一)參加專家論證會的專家,不得參加該項目隨后的評審工作;
(二)采購人及代理機構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論證會;
(三)采購人參加專家論證會的人員在論證會過程中不能發表帶有傾向性或其他影響論證公正性意見;
(四)論證專家在論證過程中不能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或出現違規行為的,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五、本制度由滄州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收集的部分公開資料來源于互聯網,轉載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及用于網絡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 其真實性負責,也不構成任何其他建議。如果您發現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同類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