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財采購[2006]141號
市屬各預算單位、各采購代理機構:
為提高政府采購效率,簡化辦事程序,我們開發了政府采購項目采購管理系統,對市本級政府采購項目實行網上申報,即以政府采購計劃、立項申報審批的網上申報,替代目前手工填報的工作方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購項目網上申報系統的基本情況
市本級政府采購預算的實施分為項目采購和協議采購兩種。項目采購是指各預算單位在市采購辦辦理采購立項,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和單一來源采購的方式,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進行的政府采購項目。項目采購管理系統主要包括政府采購預算、政府采購計劃的編制和政府采購項目立項審批等內容。
二、政府采購項目網上申報系統的工作程序
政府采購項目采購管理網上申報系統的工作程序分為核對政府采購預算、根據政府采購編制采購計劃和采購項目立項申報三部分。
(一)政府采購預算核對程序是指預算單位對財政批復的年度政府采購預算在本系統中進行核對的過程,通過核對保證網上數據與財政批復政府采購預算數據相一致。
(二)編制政府采購計劃程序是指預算單位根據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編制政府采購計劃是對政府采購預算的細化過程,也是政府采購項目招標采購的具體實施方案,在編制計劃時一項采購預算可分解為多個采購計劃。在編制政府采購計劃時需要注意的問題主要是:
1、針對一項政府采購預算原則上只能委托一家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實施。
2、對于一項政府采購預算中包含通用類政府采購項目和專用類政府采購項目,按照“我市2006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的通知”及有關規定,通用類政府采購項目比例達到50%(含50%)的應委托市政府采購中心代理實施,通用類政府采購項目比例未達到50%(不含50%)的可以委托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實施。對于特殊項目需將一項采購預算中通用類和專用類分別委托市政府采購中心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在編制采購計劃時必須進行分列,以便為采購立項做好基礎工作。
3、對于一項政府采購預算中包含項目采購和協議采購的,在編制采購計劃時對屬于協議采購的項目應按協議供貨的相關要求填報,以便市采購辦進行調整。
按照工作程序預算單位在編制政府采購計劃后,報經一級主管單位審核,審核批準后報報市采購辦審核。對采購計劃中未按有關規定編報的,市采購辦將寫明理由予以退回進行修改。經市采購辦審核批準后的政府采購計劃將放入政府采購網上審批系統中,各預算單位可以對本單位的采購計劃進行查詢。
(三)政府采購項目立項申報程序是指各預算單位根據市采購辦審核批準的采購計劃進行項目立項申請。預算單位在登錄本系統后,選擇采購計劃項目,填寫“政府采購立項表”相關內容,經一級預算單位審核后報市采購辦進行審批。對于填列項目不完整、委托代理機構不準確等立項申請,市采購辦將退回申報單位補充修改,經批準的采購立項信息將及時反饋到有關預算單位和相關代理機構進行實施。
政府采購項目采購管理系統是市本級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邁出的第一步,在實施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一些不完善和不可預見的問題。希望各單位在執行中積極配合,對于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有關工作建議,及時向市財政局采購辦反饋。
聯系人:周光輝、陳建、張立新、沈宏、蔡博燕
聯系電話:68430031、68430034、88549374
北京市財政局
二○○六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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