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財購[2002]28號
關于印發《河南省省級政府采購非公開招標方式供應商抽取辦法》的通知
省直各單位,各采購代理機構:
現將《河南省省級政府采購非公開招標方式供應商抽取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函告我廳。
附件:《河南省省級政府采購非公開招標方式供應商抽取辦法》
二○○二年十月十五日
河南省省級政府采購非公開招標方式供應商抽取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采購等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的管理,保證政府采購工作公開、公正,確保參與我省政府采購項目的供應商公平競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河南省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政府采購供應商抽取是指對河南省省級政府采購中,采取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采購等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的,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從供應商庫中抽取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
第三條 河南省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管理負責政府采購供應商庫的建立和管理。
第四條 采取政府采購供應商抽取的采購活動,主要包括以下采購方式:
(一)邀請招標;
(二)競爭性談判;
(三)詢價采購;
(四)其他需要限定供應商參與或具有供應商邀請傾向的采購項目。
第五條 采購項目有特殊要求,必須邀請特定的供應商參與的項目,應由采購代理機構或者采購人提出書面申請,報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
第六條 通過隨機抽取方式選擇供應商不少于三家。
第七條 相關行業的供應商數量達不到需求數量三倍的,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按照需求數量一比三的比例推薦供應商,錄入政府采購供應商庫,然后按照程序進行隨機抽取產生供應商名單。
第八條 參與政府采購項目供應商的抽取,于正式發出采購信息的前1個工作日內,在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的監督下,由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代表共同抽取產生。
第九條 采購人代表因故不能到場參與供應商的抽取,須委托代表人參加。
第十條 隨機抽取供應商完成后,由政府采購管理部門、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共同填寫“供應商抽取登記表”,以存檔備查。
第十一條 在抽取供應商的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在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的監督下進行補抽:
(一)抽取的供應商因故不能按規定時間參與招標項目;
(二)抽取的供應商近期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受到暫停參加政府采購處罰的;
(三)抽取的供應商以往有被邀請時無故拒絕參加的。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河南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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