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辦庫[200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了加強政府采購宣傳工作,經批準,財政部創辦了《中國政府采購》雜志,并計劃于5月創刊。該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主管,委托經濟科學出版社主辦,在業務上接受財政部國庫司指導。樓繼偉副部長為本刊顧問。
為了做好《中國政府采購》雜志的編輯出版與宣傳發行工作,充分發揮好宣傳主陣地的作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國政府采購》雜志是中國政府采購宣傳工作的主渠道之一,旨在宣傳和服務于我們政府采購工作,推動中國政府采購規范健康發展。為此,各級財政部門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和執行機構應當對該刊工作給予大力支持,積極做好稿件組織和征訂發行工作,把《中國政府采購》雜志力成宣傳政府采購的權威性雜志。
二、為了保證正確的辦刊宗旨和發展方向,該刊將成立編委會,邀請各地區財政部門廳(局)領導進入編輯委員會,并推薦一位同志擔任本刊通訊員。請于2001年4月29日前將編委、通訊員名單(職務、性別)及聯系方式報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處(電話傳真:010-68551214)。
三、創刊號出版后,《中國政府采購》雜志將擇時召開通訊員工作會議暨雜志宣傳發行工作會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OO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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