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財采〔2010〕9號
省財政廳關于省級采購的民生類政府采購項目合同履約抽檢驗收工作的通知
各行署、市、縣財政局,省政府采購中心,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牡丹江市、大慶市政府采購中心:
近年來,隨著和諧龍江建設和民生建設工程的不斷推進,面向全省縣鄉的民生類政府采購項目不斷增多,做好合同履約驗收工作已成為關系政府采購民生項目質量和財政支出效果,切實落實好黨和政府惠農、惠民政策的關鍵環節之一。由于省政府采購中心人員有限,對涉及全省縣鄉的民生類項目全部開展合同履約抽檢驗收工作存在一定困難。為此,省財政廳決定,對省級政府采購的涉及縣(市)、區、鄉(鎮)的民生類項目合同履約,實行委托市(地)政府采購中心組織抽檢驗收辦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檢驗收的組織與委托
(一)省政府采購中心負責全省民生類政府采購項目合同履約抽檢驗收的組織與協調工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決定和布置履約驗收、抽檢的具體委托事項和工作要求。具體委托工作以《驗收委托函》的形式下達,并負責向有關市(地)提供履約驗收或抽檢所需招投標文件(包括澄清承諾)、合同、《政府采購項目抽檢驗收單》等相關資料。省政府采購中心根據履約驗收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性地組織抽檢驗收工作。省政府采購中心負責全省履約驗收和抽檢工作情況的匯總,并將驗收結果上網公布。對驗收結果存在嚴重問題的項目,省政府采購中心要形成專題報告,報省政府采購辦。
(二)市(地)政府采購中心依據省政府采購中心下達的《驗收委托函》和提出的工作要求,組織開展所轄縣(市)、鄉(鎮)的合同履約驗收和抽檢工作;負責檢查政府采購民生類項目使用單位內部驗收工作情況;負責按規定要求向省政府采購中心報送抽檢驗收報告;對合同履約驗收和抽檢工作發現的問題,提出糾正和處理建議。
二、履約抽檢驗收的方式和程序
(一)履約驗收、抽檢工作以現場查驗為主要方式。驗收、抽檢工作人員可以對使用(受益)單位合同標的物、相關賬表、資料進行現場驗證查閱,向相關人員詢問了解驗收、抽檢工作的具體情況。
(二)市(地)政府采購中心接到省政府采購中心《驗收委托函》后,要在規定時間內商請驗收對象的行業主管部門人員、聘請技術專家組成驗收工作小組。驗收工作小組應在被驗收單位內部驗收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招投標文件等的要約及驗收內容,按委托的具體要求組織驗收。對涉及面廣、較復雜的抽檢驗收項目,應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具體的驗收工作方案,明確參加成員單位、人員的分工和責任。抽檢驗收完成后,驗收小組成員應分別在《政府采購項目抽檢驗收單》上簽字,出具驗收報告,并及時傳送給省政府采購中心。
三、履約驗收抽查的內容
民生類政府采購項目合同履約抽檢驗收主要內容包括:標的物的主要技術參數、配置、安裝調試、售后服務和標的物履約數量、時間、地點等。工程項目的工程內業(開工報告、施工設計方案、工程材料、環保證明等)、工程質量、售后服務和竣工時間等是否符合招投標文件和合同約定。檢查政府采購民生項目使用單位的內部驗收工作情況。
四、有關要求
(一)各市縣財政局、政府采購中心對民生類政府采購項目合同履約驗收工作應切實負起責任,加強領導,抓好組織協調,配強工作力量。抽檢驗收工作所需費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二)各市(地)政府采購中心要精心組織,按照《驗收委托函》的要求,對所抽檢驗收的項目要認真負責,切實把政府采購民生項目合同履約驗收工作做實做細,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好抽檢驗收工作。同時,要將抽檢驗收情況及時報送省政府采購中心。對發現的合同履約方面的問題要認真予以糾正,對重大問題應及時將情況和處理建議向省政府采購中心反饋。
(三)各縣(市)財政局和各有關單位應與負責抽檢驗收工作的市(地)政府采購中心密切配合,積極提供工作方便,全面、準確提供有關情況,共同完成好全省民生類政府采購項目的抽檢驗收工作。
二O一O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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