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財采〔2013〕24號
各市財政局,各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財政局:
為完善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體制,規范政府采購執行與操作,提升財政預算執行績效,提高政府采購監管水平,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監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理順監管職能
按照重塑政府采購制度的思路,堅持管理職能與執行職能分離的基本原則,進一步明晰和理順政府采購監管職能定位,把工作重點放在制度完善、監督管理和質疑投訴裁決上,著力抓好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與執行管理、非招標政府采購方式審批管理、政府采購進口產品審批管理、采購代理機構與評審專家資格、業務能力和考核測評管理以及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處罰等工作。通過健全管理制度,為采購執行搭建規范、順暢、高效運轉平臺;通過完善監督手段和受理投訴舉報,及時發現、糾正、處理處罰違規操作行為;通過研究籌備政府采購協會建設,發揮協會自治、行業自律作用,促進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規范化、科學化。
二、加強協同配合
(一)加強政府采購管理與部門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的協同配合。要進一步細化預算品目,督促預算單位加強采購需求規劃和采購項目論證,編細、編實、編準政府采購預算;要進一步推動財政性資金工程、民生采購項目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積極引導金融存貸、公共服務以及競爭性分配等項目實行政府采購,凡實行政府采購的應同時實行集中支付,做到雙推進、共發展,力爭全省政府采購規模年均增長25%,政府采購規模占財政支出的比重2015年達到20%。
(二)加強政府采購管理與財政投資評審工作的協同配合。積極探索項目評審與采購論證相結合的評審機制,對評審的重大政府采購項目同時確定采購方式和相關需求,科學制定政府采購預算,避免因采購預算虛高而造成采購金額虛高。
(三)加強政府采購管理與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的協同配合。通過制定行政事業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購置標準,避免采購超出基本需求的高檔次、高配置產品,推動節約型機關建設,為歸集批量集中采購創造必要條件,逐步實現政府采購合同備案與資產登記管理的同步機制。
三、完善制度體系
建立健全以《政府采購法》為根本,以財政部法規規章和《山東省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為依據,以專項管理制度為補充的全省規范的政府采購制度體系。要通過認真梳理現行管理制度,查找薄弱環節,堵塞制度漏洞,堅決杜絕違反行政程序規定干預市場秩序的行為。要以提高政府采購績效為目標,研究完善監管體系,如非招標方式管理辦法、物業管理服務、系統二次開發、進口產品目錄、跟單采購等專項制度辦法。要著力推動政府采購標準化建設,在采購流程、執行操作、采購文件等方面,制定詳實的細則、標準和范本,推動監管工作科學化、規范化。
四、強化政策功能
(一)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服務中小企業的政策導向功能。積極穩妥推進扶持中小企業政策功能實施,研究推進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和信用擔保業務,由省級向各市縣推進,最大限度地運用政府采購信譽,解決好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為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創造有利條件。
(二)積極推動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政策落實。按照政府采購支持轉變政府職能、服務民生建設的思路,力爭在教育、科技、文化、社保、就業、助殘等領域取得新突破。全面落實支持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政策措施,及時匯總公布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嚴格監督執行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和評審加分辦法。
(三)完善政府采購進口產品政策體系。健全政府采購進口產品審批流程,研究建立政府采購進口產品集中論證、統一公示制度,制定全省統一規范的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目錄,在提高審批效率的同時,加強審批監管,依法保護和促進本國企業的發展。
探索建立健全扶持專利產品、新型產品、新興產業參與政府采購的制度措施,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
五、創新監管模式
要完善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網上超市、小額自行采購等采購形式,研究降低采購門檻,擴大采購品目范圍,為預算單位日常通用貨物、服務、工程采購和急需性采購提供良好服務,切實提高采購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要探索跟單采購、合同續簽、統采分簽、聯采統用等采購形式,推動公務用車、小型機等全省聯采,推進同一系統需求相同項目的全省集中采購、分簽合同,滿足跨年度延續服務性項目以及同一系統技術規格需求相同或配套性項目采購需求。要認真梳理完善政府采購審核流程,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審核管理,簡化審核流程,探索新的監管模式,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切實提高監管效率。
六、完善代理機構管理
加大對代理機構年度考核力度,通過落實從業人員考試、培訓、持證上崗等制度,督促采購代理機構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規范采購執業。完善從業人員考試、培訓制度,健全采購代理機構資質信息電子化管理,加快推進政府采購代理從業人員職業化進程。研究建立代理機構激勵機制和淘汰機制,引導代理機構依法執業,做到公告全面、準確,開標規范、有序,中標公平、合法,規范代理機構招標采購的組織行為,增強激勵約束措施,切實減少質疑投訴問題的發生。督促各代理機構建立健全規范的招標流程、內控制度和自律守則,做到以淘汰機制促守法、以年度考核促規范、以市場競爭提效率。
七、加強評審專家管理
(一)加大評審專家征集力度。充分發揮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的職能作用,加大對特殊專業、高水平專家的征集力度,各市也要從地域和自身實際應用出發,征集相應專業的專家入庫。
(二)加強評審專家管理信息化建設。健全評審專家抽取使用管理辦法,建設評審專家抽取信息語音告知系統,實現語音告知有確認、不達有反饋、原因可核實、虛假有警示的抽取信息告知系統,避免隨意抽取評審專家問題。
(三)全面實行專家評審評價反饋辦法。對參與采購項目的評審專家必須從技術、品行、公平、公正等方面,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以此作為年度考核專家的內容。嘗試評審專家級次管理,建立評審專家優勝劣汰的機制,鼓勵代理機構更多地使用優秀專家,保障采購項目評審質量。
(四)逐步建立評審專家培訓和考核機制。積極探索利用信息網絡,加強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培訓,突出培訓行為規范和法律責任,通過項目評定和年終匯總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年終專家考核結果,并以此作為級次管理的依據,督促評審專家遵紀守法,保障政府采購的客觀、公平、公正、誠信。
八、推動信息化建設
(一)加快省級政府采購管理交易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信息系統對政府采購的規范管理、規范操作的約束和支撐。按照財政部《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信息系統建設總體規劃》要求,制定我省政府采購管理交易信息系統建設規劃,加快信息系統建設步伐。
(二)推動市縣政府采購管理交易信息化建設。市縣政府采購監管機構要按照省里統一規劃和部署,加快建設和完善本級政府采購電子化管理系統,將政府采購預算、采購計劃、采購公告、采購合同、資金支付等環節納入財政統一的平臺管理系統;按照全省政府采購信息系統數據編碼,開發數據接口功能,接入省級信息系統平臺,逐步實現省、市、縣三級政府采購信息系統互連互通、執行數據實時獲取。
(三)完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系統和代理機構管理系統。加快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系統、代理機構管理系統的升級完善與功能擴展,實現與政府采購管理系統的連接,并接入“金財工程”信息平臺,全面提高政府采購管理效率。研究推進政府采購電子化交易系統建設,探索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申請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涉密采購項目的專家網上論證,為公平采購、規范采購、高效采購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九、做好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相關工作
要按照財政部統一部署和要求,嚴格執行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工作座談會明確的“五點原則”以及《關于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統一規范管理的意見》(魯廳字〔2012〕15號)明確的“三提供”原則,認真做好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場)建設應對工作,積極配合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工作協調領導小組開展調研活動。鑒于政府采購平臺屬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大范疇,同時具有相對獨立性,要按照省政府有關“建設統一規范政府采購平臺”的要求,研究提出適用于本級的政府采購平臺建設方案。
十、加強政府采購監管干部隊伍建設
要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切實加強政府采購監管干部隊伍建設。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加強廉政教育,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和服務意識,提升服務水平。要加強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工作機制,強化干部思想教育和崗位監督約束機制,確保依法監管、廉潔勤政。要加強業務培訓,提升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為依法履行政府采購監管職責提供保障。
山東省財政廳
2013年9月16日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收集的部分公開資料來源于互聯網,轉載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及用于網絡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 其真實性負責,也不構成任何其他建議。如果您發現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同類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