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中直機關集中采購辦公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全面、準確反映全國政府采購工作情況,現將編報2004年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的有關要求和事項通知如下:
一、 做好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的組織工作
建立統一、科學、規范的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管理體系,是今后政府采購工作一項長期而重要的任務,也是國家制定宏觀經濟政策的需要。各地區、各中央單位負責和從事這項工作的同志要高度重視2004年度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匯總的組織落實工作,明確職責分工,注意相互協調,確保本地區、本單位政府采購信息統計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二、 不斷提高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的質量
為了保證政府采購采購信息統計工作的連續性和有效性,2004年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格式不作變動,只對部分統計指標內容進行了細化。請各地區財政部門和各中央單位認真閱讀《2004年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編報說明》,準確理解和掌握各項統計指標的內涵、填報方法和口徑,保證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匯總工作不重不漏、內容完整、真實可靠。要重視對政府采購分散采購活動的統計,凡是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程序進行的政府采購活動,都應當統計匯總。
三、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告的分析
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告是全面反映政府采購管理監督與執行情況的數據信息和文字分析資料的總稱。做好這項工作,對于促進本地區、本單位政府采購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各地區、各中央單位要充分認識政府采購信息統計資料分析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對統計數據進行加工整理和分析,準確揭示出政府采購活動的當前狀況、存在的問題及未來發展趨勢,為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和國家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供科學的數字依據。
四、 其他有關事項
1、各地區、各中央單位2004年政府采購信息的統計匯總請繼續使用財政部下發的“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管理系統(2003版)”軟件。針對2003年使用中存在的問題,財政部對“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管理系統(2003版)”做了適當修訂,各地區、各中央單位可直接登錄到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統計專欄”下載該軟件的升級版。
2、請于2005年2月28日前,將統計報表及軟盤一式兩份及分析報告,報至財政部國庫司。報表地區應當加蓋財政廳(局)公章,中央單位應當加蓋財務司(局)公章。
3、財政部國庫司將對各地區、各中央單位2004年度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工作(統計基礎工作、報表報送情況、報表質量、分析報告質量等因素)評比考核,對統計工作做得較好的地區和中央單位將給予通報表揚。
在報表編報過程中,如遇編報口徑、軟件操作等問題,請及時與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處聯系。
國庫司政府采購管理處聯系電話:010-68552235(Tel&Fax)010-68552269
附件:1、2004年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匯總報表格式)
2、2004年全國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報表編報說明
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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