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邢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公示2017年流通領域類商品抽查檢驗結果,抽檢燃氣灶具10批次,合格7批次,合格率為70%。不合格燃氣灶具樣品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標志、一般結構、包裝不符合標準要求。
邢臺市工商局表示,已責成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不合格商品的銷售者依據《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督促全市銷售者做好相同生產者相同型號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對拒不履行退市要求的銷售者,工商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產企業和有關經銷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主動采取措施,積極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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