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國家發改委、質檢總局、認監委聯合發布公告,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第十四批)》及目錄產品的能源效率標識實施細則,第十四批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包括電飯鍋、家用和類似用途微波爐、家用和類似用途交流換氣扇與自攜冷凝機組商用冷柜四類產品。
公告中稱,根據《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規定,三部委組織制訂和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第十四批)》《家用和類似用途交流換氣扇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自攜冷凝機組商用冷柜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電飯鍋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修訂)和《家用和類似用途微波爐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修訂),上述產品目錄及實施細則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新版《電飯鍋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規定,電飯鍋能源效率標識需包括的內容有生產者名稱(或簡稱)、規格型號、能效等級、熱效率值(%)、待機功率(W)、保溫能耗(W?h)、內鍋材質(金屬或非金屬)、依據的能源效率強制性國家標準編號、能效信息碼以及能效“領跑者”信息(僅針對列入國家能效“領跑者”目錄的產品),對于不具有待機功能/保溫功能的電飯鍋無需標注待機功率/保溫能耗,帶有WIFI、藍牙等通訊協議功能的電飯鍋無需標注待機功率。
《家用和類似用途微波爐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要求微波爐能源效率標識應包括生產者名稱(或簡稱)、規格型號、能效等級、效率值(%)、待機功率(W)、關機功率(W)、燒烤能耗(W·h)、依據的能源效率強制性國家標準編號、能效信息碼及能效“領跑者”信息(僅針對列入國家能效“領跑者”目錄的產品),不具有關機模式、待機模式和燒烤功能的微波爐無需標注待機功率、關機功率和燒烤能耗,帶有WIFI、藍牙等通訊協議功能的微波爐無需標注待機功率和關機功率。
新版電飯鍋和微波爐能效標識實施細則分別依據這兩類產品的新版能效標準。2017年5月,我國電飯鍋新版能效標準《GB12021.6-2017電飯鍋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和微波爐新能效標準《GB 24849-2017家用和類似用途微波爐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正式發布,這兩項新能效標準均將于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
三部委2016年第14號公告中《自動電飯鍋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和《家用和類似用途微波爐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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