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衛生部在其網站上發布通告,公布了《生乳》(GB19301-2010)等66項新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并對新的乳品安全國家標準情況進行解讀,認為通過清理完善,新的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基本解決了現行乳品標準的矛盾、重復、交叉和指標設置不科學等問題,提高了乳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科學性,形成了統一的乳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
突出安全性要求
新的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包括乳品產品標準15項、生產規范2項、檢驗方法標準49項。與以往乳品標準比較,新的乳品安全國家標準有以下特點:一是體現《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突出安全性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屬于技術性法規,新的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嚴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與人體健康密切相關的限量規定。二是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為基礎,兼顧行業現實和發展需要。乳品安全國家標準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數據為依據,確保標準的科學性,同時注重聽取行業主管部門和協會意見,充分考慮我國乳品行業實際情況,確保標準的實用性。三是整合現行乳品標準,擴大標準的覆蓋范圍。乳品安全國家標準整合了以往乳品標準中的強制性規定,在減少標準數量的同時,提高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通用性和覆蓋面,避免標準間的重復和交叉。四是與現行法規和產業政策相銜接,確保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對規范乳品產業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制定標準的過程中,對與食品安全要求非直接相關的有關規定,盡量予以保留并注意其銜接。
根據標準修改情況、對生產工藝的影響和實施難度,衛生部分類確定了新乳品安全國標的具體實施時間:《生乳》(GB19301-2010)和《生乳相對密度的測定》(GB5413.33-2010)等檢驗方法標準自2010年6月1日起實施;《巴氏殺菌乳》(GB19645-2010)等乳品產品標準和《乳制品良好生產規范》(GB12693-2010)等生產規范標準自2010年12月1日起實施;《嬰兒配方食品》(GB10765-2010)等嬰幼兒食品安全標準自2011年4月1日起實施。
僅在《生乳》中設置藥殘指標
新乳品國標中,僅在《生乳》標準中設置了農藥殘留限量和獸藥殘留限量條目,規定農藥殘留量應符合GB2763及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告,獸藥殘留量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告。
《生乳》中明確,生乳是指從符合國家有關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擠出的無任何成分改變的常乳,產犢后七天的初乳、應用抗生素期間和休藥期間的乳汁、變質乳不應用作生乳。
衛生部解讀一文指出,農獸藥殘留主要來自飼料和養殖環節,目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和相關國家僅在生乳中設置農獸藥殘留規定,不在乳制品中設置上述要求。我國參照國際組織和多數國家做法,僅在《生乳》中設置農獸藥殘留規定,具體按照現有農藥殘留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公告執行。乳品產品標準規定所用生乳原料應符合《生乳》標準。
記者從《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05)中查閱到,牛乳中滴滴涕再殘留限量為0.02毫克/千克,六六六再殘留限量為0.02毫克/千克,林丹最大殘留限量為0.01毫克/千克。農業部發布的《無公害食品生鮮牛乳》(NY5045-2001)中,對六六六、滴滴涕、馬拉硫磷、倍硫磷、甲胺磷5種農藥以及抗生素指標均做出了規定。
不再設置三聚氰胺相關規定
新的乳品安全國標中,不再設置三聚氰胺相關規定。
2008年10月7日,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曾聯合發布公告,公布了三聚氰胺在乳與乳制品中的臨時管理限量值,其中,液態奶(包括原料乳)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毫克/千克。公告還指出,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禁止人為添加到食品中。
2008年,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專項整治行動中,就向社會公布了四批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被濫用的食品添加劑“黑名單”,其中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第一批)中就包括三聚氰胺及其檢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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