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呂祥松楊秀娟
2015年,中央編辦和國務院法制辦印發《相對集中許可權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國8個省(市)開展相對集中許可權試點工作。作為黨的誕生地,南湖區成為浙江省四個、嘉興唯一的一個試點地區。
在獲國家批準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試點后,南湖區全面啟動了行政審批局的籌建,并啟動試運行。南湖區涉及的行政許可權,主要包括區發改、經信、教文體、民政等22個區屬部門的全部182項行政許可事項,另包括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等其他與行政許可相關聯的事項以及需轉報上級審批的事項。區行政審批局成立后,今后新增(調整)的審批事項也將全部放在該局。
什么是相對集中許可權試點?全國哪些地方被列為試點?南湖區的改革試點有哪些特點?改革后,哪些權力將被集中起來?審批和職能部門間的關系是怎樣的?……一系列問題縈繞在人們的心頭。
一問:啥是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
所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就是將政府各部門行使的行政許可權交由一個部門行使,或者將一個部門的行政許可權交由另一個部門行使。
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大創新之舉,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全新探索和重要方向,是新常態下進一步釋放市場主體活力、優化發展環境、打造政務品牌的現實路徑。
二問:改革試點的依據是什么?
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25條規定,由國務院批準有關省級人民政府,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組織試點市、縣(市)區或開發區就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實現形式進行探索。
三問:哪些省市地區被列入試點?
根據中央編辦和國務院法制辦關于印發《相對集中許可權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5〕16號)精神,列入此次改革試點的省份有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四川省、貴州省8個省(市)。
浙江省確定嘉興市南湖區、紹興市柯橋區、臺州市天臺縣和溫州經濟開發區為試點地區。
四問:開展改革試點的主要目標是什么?
改革試點的主要目標是以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為重點,清理審批事項,創新審批方式,優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規范審批行為,加強監督管理,促進投資創業快捷化、民生服務便利化、政府治理簡約化,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推動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五問:如何強化組織領導和工作機制?
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是經國務院批準的重要改革任務,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重大舉措,對于激發市場活力、促進創新創業、優化發展環境意義重大。
為此,南湖區委、區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領導、統籌協調、整體謀劃、強力推動。同時,組建區行政審批局籌建組,制定工作實施方案,細化推進舉措,強化責任落實,確保改革取得實效。
六問:南湖區改革試點有什么特點?
結合南湖區實際,在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中,南湖區突出了三個特點:
首先再造審批流程,對集中的行政許可事項逐項形成運行流程圖,實施“一窗受理、合并審查、集約審批、一站辦結”的審批模式,全面推行企業注冊“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制度,創新實施投資項目“集中審批”、“聯合審圖”、“多評合一”等審批方式。
二是明確服務標準,對內制定行政審批業務規范,逐項細化各審批環節的任務、時限和服務要求,統一文書格式和印章使用規范,加強標準化管理。對外發布行政審批辦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審查、批準等程序。
三是完善服務制度,落實ab崗、首問負責、限時辦結等制度,探索容缺受理、快遞證照等模式,推行聯掛幫辦、跟蹤辦理等特色化服務,建立一支專業化的“紅色代辦”隊伍,逐步實現全過程指導服務。
七問:行政審批局內部如何運轉?
按照“綜合受理、分類審批、統一出件”的要求,南湖區行政審批局將合理劃分局內部功能定位。
受理窗口實行“一窗進出、一崗全能、一站全通”,著力強化綜合服務功能。審批業務科室根據職責分工,開展組團式審批、流水線作業,對現場勘查、集體討論、專家論證、聽證或公告等負責扎口管理。
同時,積極探索“互聯網+審批”的服務模式,依托電子政務、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等系統,加快建設集網上辦事、協同審批、信息共享、聯動監管、中介服務等功能為一體的行政審批網上服務大廳,實現統一收件、快速流轉、并聯審批,打造“線上線下、虛實一體”的行政審批綜合平臺。
八問:審批和職能部門的職責如何處理?
按照有權必有責、權責須對等的要求,嚴格區分部門行政許可行為和正常業務工作,在行政許可范圍內由行政審批局集中審批,相關職能部門目前承擔的業務工作和服務工作仍按現行規定和要求正常履行。
在行政審批局依法行使行政許可權過程中,各相關部門要按要求主動提供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管理規范等綜合支撐,切實防止因支撐不到位影響審批效率。
行政許可職能調整后,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把工作重心調整到制定規劃、提供標準、加強監管、優化服務上來,嚴格按照審批結果及時開展事中事后監管,創新監管手段,承擔監管責任,確保管住管好管到位。
九問:上下職能部門間關系如何處理?
按照“條塊結合、上下聯動、資源共享、關系順暢”的要求,對上建立行政主管職能部門協同行政審批局與上級各對口主管部門的業務對接機制,主動接受業務指導。
各相關部門協助行政審批局,推動審批平臺與上級部門業務專網互通互聯,促進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加強對下級行政審批機構的業務指導和協調服務,及時反饋信息,形成縱向貫通、橫向聯動的協作機制,確保上下銜接、政令暢通。
十問:信息互通互聯如何確保?
一是推動審批系統內部之間信息互聯互通,行政審批局建立審批信息聯動聯通機制,探索“互聯網+政務”的服務模式,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移動互聯”等創新技術,借助浙江政務服務網努力建成覆蓋全區、上下貫通、功能完善、數據共享、運行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
二是推動審批參與者間信息互聯互通,促進全區范圍內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行政審批信息資源共享,實現申請人、中介服務機構與行政部門之間的有效互動,打造網上辦事大廳和實體大廳“線上線下、虛實一體”的審批平臺。
三是推動審批監管之間信息互聯互通,探索形成“制度+技術”的監管新機制,逐步構建行政審批統一集中的“大數據庫”,加強行政審批相關信息的收集、儲存、管理、分析,并與社會信用體系有效對接,為政府決策和企業發展提供信息支撐。
2015年9月,省審改辦在天臺縣召開全省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試點地區試點方案專家論證會,專家對南湖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方案給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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