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河南省木糖生產許可現場審查工作,督促生產企業認真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提高全省木糖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條例》、《河南省食品生產許可管理實施辦法(試行)》、《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起草了《木糖生產許可審查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對木糖生產許可審查工作要求進行了細化明確,現面向全省木糖生產企業、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以及有關行業協會等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建議。如有意見,請于2016年3月25日前回復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監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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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4日
《木糖生產許可審查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
一、發證產品范圍及申證單元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木糖是以玉米芯為原料,在硫酸催化劑存在的條件下經水解、脫色、凈化、蒸發、結晶、干燥等工藝而制成的木糖。木糖申證單元為1個,在生產許可證上要注明獲證產品申證單元及產品名稱,即其他食品(木糖)。
二、基本生產工藝流程及關鍵控制環節
(一)基本生產工藝流程 原料清理→水解→中和脫色→凈化→蒸發→結晶→分離→烘干→計量包裝→成品入庫。
(二)關鍵控制環節 原輔料驗收;水解;結晶;衛生控制。
三、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一)木糖純度不達標、
(二)重金屬超標;
(三)異物污染;
(四)水分超標。
四、產品相關標準 國家標準GB/T23532-2009木糖
五、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 所用的原輔料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定,生產木糖的原料玉米芯必須符合適宜食用且無霉爛變質、無蟲害、保證安全的要求。使用的原輔材料為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必須選用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的產品。
六、必備的生產資源:
(一)生產場所 企業廠房選址和設計、內部建筑結構、輔助生產設施應當符合GB14881的相關規定。
設有與企業生產能力、產品種類相適應的生產場所,應具備:原料處理車間、水解濃縮車間、結晶干燥車間、包裝車間、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倉庫、成品倉庫、化驗室、工作服、帽的洗滌間等生產場所。
生產車間設置應按工藝流程需要,有序而整齊地布局,應符合防火、防爆、防塵、溫度和相對濕度的要求。生產車間和輔助設施的設置應根據生產操作區域清潔度的要求有效隔離(各區域應隔離完全,不得下部隔離頂部連通),工藝布局合理,車間內部隔斷及地面材料應符合生產衛生要求。
生產車間依其清潔度要求應分為:一般作業區(原料處理車間、水解濃縮車間、外包車間、庫房等場所)、準清潔作業區(結晶干燥車間)、清潔作業區(內包裝車間)。清潔作業區必須達到10萬級以上凈化車間的要求。
更衣室應設在車間入口處,生產車間的更衣、洗手消毒、鞋靴消毒等設施應與生產能力(操作人員數量)相適應,清潔作業區入口應設置人流、物流衛生控制設施。
(二)必備的生產設備
(一)原料處理設施;(二)水解設備;(三)脫色設備;(四)凈化設備;(五)濃縮設備;(六)結晶設備;(七)分離設備;(八)烘干包裝設備;(九)水處理設備;(十)其他輔助設施。
七、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
(一)天平(0.1g);(二)分析天平(0.1mg);(三)可見分光光度計;(四)旋光儀;(五)馬弗爐;(六)酸度計(pH0.01);(七)高效液相色譜儀(配有示差折光檢測器和柱恒溫系統)(八)干燥箱。
八、木糖質量檢驗項目表
木糖生產的發證檢驗、監督檢驗、出廠檢驗分別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應檢驗項目并結合所執行的產品標準進行。出廠檢驗項目中注有“*”標記的,企業應當每年檢驗2次。
木糖質量檢驗項目表
序號 | 檢驗項目 | 發證 | 監督 | 出廠 | 備注 |
1 | 感官 | √ | √ | √ | |
2 | 純度 | √ | √ | √ | |
3 | 水分 | √ | √ | √ | |
4 | 灼燒殘渣 | √ | √ | √ | |
5 | 比旋光度 | √ | √ | √ | |
6 | H | √ | √ | √ | |
7 | 透光率 | √ | √ | √ | |
8 | 氯化物 | √ | √ | √ | |
9 | 硫酸鹽 | √ | √ | √ | |
10 | 鉛 | √ | √ | * | |
11 | 總砷 | √ | √ | * | |
12 | 標簽 | √ | √ |
九、其他要求 產品檢驗按《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16號令)、《河南省食品生產許可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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