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局,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紡集團公司、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 近年來,各地區各單位積極探索以數字糧庫為主要內容的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提升了糧食收儲企業運營效能,提高了政府宏觀調控能力和糧食安全保障水平,為全面推進糧食行業信息化發展奠定了基礎。但是,當前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也存在發展不平衡、建設不規范、標準不統一、可復制性不強、與業務結合不緊密、投資效率不高、單項突進、互聯互通不足以及重建設輕運維等問題。為進一步規范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加強頂層設計,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的戰略部署,著眼糧食流通產業全局和長遠發展要求,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順應信息技術發展趨勢,抓住信息化快速發展歷史機遇,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以涉糧企業信息化為基礎,以標準規范為指引,以數據采集和應用為核心,以信息技術與糧食業務深度融合和管理創新為手段,消除“數據孤島”,積極培育糧食信息化發展環境,促進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快速發展,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糧食流通產業轉型升級,全面提升糧食流通能力現代化水平,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
(二)總體目標。到“十三五”期末,糧食企業信息化應用比較普遍,數據采集利用和業務協同能力明顯增強,糧食裝備和庫存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顯著提高,糧食信息服務更加高效,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方式得到廣泛應用,信息技術在糧食行業現代化進程中發揮重要作用。
——庫存糧食數量管理基本實現信息化。各類糧食收儲、加工企業均裝備具有出入庫和庫存管理功能的信息化系統,糧食數量管理的精細化、規范化、實時化水平顯著提高。
——政策性糧食和政策性業務全面采用信息化監管方式。承擔各級儲備糧存儲、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任務的企業均裝備與相關監管部門和單位聯網的信息化管理系統,使政策性糧食和政策性收儲業務處于全流程、全方位的監管狀態,部分企業和業務實現在線監管。
——糧食質量監測預警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升。監管單位可以通過網絡即時自動獲取收購、出入庫環節產生的質量信息以及庫存糧食品質情況,一批具備信息化功能的檢化驗設備(儀器)得到推廣應用。糧食質量監測預警能力和對特定糧食質量監管能力顯著提升。
——糧食市場監測預警和應急指揮更加高效。利用信息化技術逐步擴大市場監測范圍和監測內容,更多采用自動抓取等新技術提高數據采集質量、效率和靈敏度。省級和大中城市糧食應急預案均實現信息化管理。
——糧食流通監管信息化不斷創新。以糧食行業信息化為基礎,建立健全糧食企業信用信息檔案,全面歸集企業的基礎信息和信用信息。為企業信用評級,健全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對不同信用級別的糧食經營者實施分類服務和監管提供數據支撐。
——業務協同能力明顯增強。通過信息技術與糧食業務的深度融合和管理創新,企業管理效率更高,行業監管和指導更有力,服務售糧農民、糧食消費者和市場經營主體的能力更強。
——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環境。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迅速發展,并在搞好產銷對接、活躍市場、方便群眾、保障食品安全、促進糧食產業經濟發展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智能制造等信息技術和應用模式在糧食行業得到推廣應用。糧食裝備自動化、智能化水平提高,涉糧信息化標準體系基本建成。
二、建設內容
糧食行業信息化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收購、儲存、調運、加工、供應等各個環節,包括基礎設施建設、硬件設備配置、應用軟件開發、信息標準制定、信息安全管理、數據分析應用等相關內容,需要政府、糧食經營企業、糧食裝備企業以及科研部門等共同參與、協同推進。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要緊密圍繞總體目標,重點加強國家及省級糧食管理平臺、糧庫智能化升級改造、糧食交易中心和現貨批發市場電子商務信息一體化平臺建設、重點糧食加工企業信息化改造、糧食應急配送中心信息化建設,簡稱“1+1+4”建設模式,逐步形成“技術先進、功能實用、運維簡便、安全可靠、規范統一、運行高效”的糧食行業信息化體系,全面提升糧食行業信息化水平。
(一)國家級糧食管理平臺。糧食行業信息化采取國家、省級、企業三級總體平臺架構,國家和省級平臺主要服務糧食行政管理和宏觀調控,企業平臺主要服務糧食企業生產和經營決策。
國家級糧食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國家級平臺”)是糧食行業信息化的核心和龍頭,是全行業信息化的數據中樞和決策中心,實現對全國糧食信息實時監控和宏觀調控的決策支撐。 國家級平臺主要實現以下功能:
——數據匯集。在省級糧食管理平臺的基礎上,通過映射、轉換和提取,實時匯總全國涉糧數據。
——數據交換。一方面,實現與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部門和單位的數據交換;另一方面,為各省份之間的數據交換提供服務。
——數據分析。利用大數據等技術進行數據挖掘,服務國家糧食宏觀調控。此外,國家級平臺還可以根據管理需要向下逐級鉆取細節信息,為信息追溯和監督檢查提供技術支持。
(二)省級糧食管理平臺。省級糧食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省級平臺”)是糧食行業信息化體系的關鍵環節,是全省涉糧“數據管理中心、應用創新中心、決策指揮中心、市場監測中心、社會服務中心”。省級平臺應涵蓋糧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各項業務,能夠面向市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各類涉糧企事業單位、售糧農民和消費者提供全方位服務。省級平臺通過公共網絡或專用網絡與各級儲備糧庫、基層糧食收儲企業、批發市場、交易中心和重點加工企業聯通,實現信息采集、匯總、分析和利用,為糧食行政管理、社會服務、宏觀調控、應急保障、糧食收購等提供信息支持。
省級平臺應具備以下功能:
——行政管理。包括糧食收購資格等行政許可事項網上審批,統計及價格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質量安全測報、監測、預警、質檢機構管理等。
——公共服務。利用平臺及平臺數據資源,為售糧農民、消費者、涉糧企業提供政策法規、市場信息、質量安全、在線交流、技術支持等服務。有條件的地區可依托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門戶網站,建立覆蓋市、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網站群,加大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技術的應用。支持省級平臺配套建設網絡視頻會議系統,并逐步擴展為應急指揮系統。
——宏觀調控。利用信息技術,提高統計調查、市場監測的準確性、及時性。創新數據采集方式,擴大采集范圍,豐富數據內容。運用大數據技術,進一步挖掘涉糧數據價值,提高監測預警能力、監督管理能力、市場把控能力和應急保供能力,提高各級儲備糧的運行效率,服務國家和本地區糧食宏觀調控。
——監督檢查。推進糧食監督檢查工作信息化,歸集管理機構、法規制度、執法培訓、經費落實、執法人員以及工作動態等信息。建立一戶一檔的企業信用信息檔案,詳細記錄企業基本信息。歸集各部門和單位對企業實施監督、管理產生的各類信用信息。提供信息查詢服務,為“雙隨機”監管提供支撐。
省級平臺建設應做好頂層設計,按照“先進、實用、管用”的原則分階段穩步實施。到“十三五”期末,各地區都能夠建成一個具備數據管理、業務支持、社會服務等基本功能的省級平臺。省級平臺建設應充分利用現有軟硬件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多頭建設。有條件的地區應當將省級平臺部署在政務云或滿足要求的公共云上,節省建設及運維投入。自建省級數據中心的,也要本著“可擴展、可遷移、易維護”的原則組織建設。尚不具備自建省級平臺的地區,應依托國家或省級現有信息系統實現平臺基本功能,具備條件時再組織開發建設。鼓勵省級平臺提供虛擬平臺服務,滿足市、縣糧食部門對行業管理的需求。
(三)糧庫智能化升級改造。糧庫信息化系統是糧食行業信息化的基礎,是“數據采集終端、創新應用終端、監督管理終端、社會服務終端”。糧庫信息化系統應當緊密圍繞糧庫核心業務,充分考慮企業實際需求,著力解決糧庫經營管理粗放、運行效率低下、業務協同能力不足、信息流轉不暢、監管存在漏洞等問題。
糧庫信息化系統是輔助企業做好糧食數量、質量、糧情和相關資源管理的計算機系統。一般包括出入庫及庫存管理模塊、倉儲管理模塊、綜合業務模塊、安防管理模塊等。能夠實現對糧食購銷、出入庫、倉儲、安防、質檢、財務、統計等業務高效管理。
各地區各單位在實施糧庫智能化升級改造中,應充分考慮企業業務類型、管理基礎、投入和運維能力、人員素質、現實需求等因素,引導企業在做好總體規劃的前提下,進行分級分步建設。糧庫信息化系統一般分收納庫系統、儲備庫系統、示范庫系統三個層級。每個層級建設都要從最基礎、最適用的功能入手,并為將來的升級預留接口。各層級的總體建設要求是:
——收納庫系統。收納庫信息系統功能要簡單,操作要方便,建設運維成本要低廉。系統可單機或組網運行,原則上不建設單獨的機房。系統一般包含糧食出入庫、收購資金結算、統計報表等基本功能。糧食重量數據必須由信息系統從汽車衡自動采集。承擔政策性收儲任務的收納庫系統還應具備售糧人身份識別登記、圖像和視頻采集、收購資金審核與結算等功能。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宜采用統一采購的方式確定一定數量的系統供應商承擔本地區收納庫信息系統建設任務,以降低建設成本和實施難度,盡量擴大實施覆蓋面。
——儲備庫系統。儲備庫信息系統是糧庫智能化升級改造的重點,應做到儲備糧承儲企業全覆蓋。儲備庫信息系統應在收納庫信息系統功能基礎上,增加儲備糧管理與倉儲管理等模塊。系統應組網運行,可建設單獨的機房,宜配備自動扦樣設備、庫區安防系統和數據存儲設備,有條件的企業還可增加車牌識別、客戶引導、IC卡應用、自動稱重、數量監測等智能出入庫功能。
——示范庫系統。各地區可以選擇1-5個規模大、管理基礎好的糧庫進行“數字糧庫”示范建設。示范庫系統建設可積極探索自動控制、物聯網、智能倉儲、數量監測、電子商務、BI等新技術應用。要在一個平臺或系統內實現企業經營決策、作業流程控制、資源管理利用等功能的集成,實現全面的信息化管理。
(四)糧食交易中心和現貨批發市場電子商務信息一體化平臺建設。糧食交易中心和現貨批發市場是現代糧食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一體化平臺建設,著力解決交易行為分散、信息系統重復建設、市場資源不共享、交易成本高、市場競爭力弱等問題。充分發揮一體化平臺的信息優勢和資源配置作用,建立涵蓋糧食生產、原糧交易、物流配送、成品糧批發、應急保障的完整供需信息鏈和數據中心,打造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協同發展的電子商務一體化信息大平臺。
地方主要做好糧食交易中心省級終端和現貨批發市場的信息化建設,并逐步實現與國家平臺的聯網運行。同時,整合現貨批發市場、種糧大戶、放心糧油店和應急保供配送中心的電子商務內容,圍繞糧食交易主業,拓展大數據分析、物流配送、投融資等衍生服務,打造交易平臺生態圈。
糧食交易中心省級終端重點是改善硬件條件,增強信息采集、服務能力。已有的交易系統應逐步與全國糧食統一競價交易系統合并,不再建設新的交易系統。
現貨批發市場應依托全國統一競價交易系統或其他系統平臺,積極發展B2B、B2C、C2C、O2O等交易模式。利用信息技術實現傳統批發市場的轉型升級。
(五)重點糧食加工企業信息化改造。糧食加工企業原糧出入庫和庫存管理部分應符合糧庫信息化系統的建設要求。成品糧應急管理部分應符合糧食應急配送中心信息化系統的建設要求。同時,鼓勵和支持重點糧食加工企業基于省級平臺或自行建設糧食質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統。如企業自行建設質量追溯信息系統,應預留與省級平臺聯通的接口。
(六)糧食應急配送中心信息化建設。糧食應急配送中心是各地依據糧食應急預案設立,承擔糧食應急配送任務的機構。糧食應急配送中心信息化建設應以實現各項業務“全時在線”管理為目標,全面提高配送效率,縮短反應時間,與應急加工企業及供應網點協同運行,確保本區域應急保供的精準性、有效性和及時性,為各級政府調控市場提供信息技術支撐。
糧食應急配送中心信息化建設應重點加強商業客戶、產品庫存、倉儲資源、運輸裝備的信息化管理,積極采用衛星定位、電子托盤、RFID等技術,實現出入庫管理、作業調度、自動盤庫、客戶合同、物流配送(含車輛調度、路線優化)以及安防監控等功能。糧食應急配送中心信息系統對下要與應急供應網點聯通,即時或定期掌握各網點庫存和銷售情況;對上應與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聯通,接受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應急指揮調度,并實時動態反饋執行情況。
各地應嚴格依據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要求,重點支持影響大、覆蓋廣的應急配送中心信息系統建設。考慮到應急配送中心一般依托成品糧食批發市場、糧食應急加工企業、骨干軍糧供應站及大型儲備糧庫等單位建設,因此應急配送中心信息系統要做好與依托單位信息系統的銜接、融合,具備條件的應統一規劃、統一設計、同步實施。
三、建設要求
(一)統籌規劃,整合資源。各地區各單位要按照全國糧食流通工作會議的總體部署和《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建設規劃(2015-2020年)》要求,結合本地區本單位信息化發展需求,科學編制本地區本單位信息化發展規劃或建設方案,明確信息化建設主要目標、重點工程、技術路線及保障措施。在規劃和方案的引領下,逐項建設,分步實施,有序推進。要遵循信息化發展規律,集中優勢資源完成一個領域建設任務后再啟動另一個領域的建設工作,在每個領域也要堅持先試點后推廣的漸進模式。要整合各方資源,借力公共網絡和平臺,充分利用現有軟硬件,盡量減少軟硬件開發和購置投入,提高投資效率和使用效果,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
(二)明確定位,突出重點。各地區各單位信息化建設要以需求為導向,聚焦關鍵共性問題,集中力量做好主要領域和關鍵信息系統開發部署工作。在謀劃信息系統建設方案時,須用信息化思維方式對傳統業務模式、管理流程和工作要求進行改造,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優勢,實現系統部署與管理創新“雙贏”。要將數據采集、政策性業務監管、流程控制、資源共享等作為信息化建設重點,在資金政策上給予保障。要準確界定各重點建設內容的邊界范疇,分清輕重緩急,集中力量搞好關鍵系統開發部署。要選擇技術成熟、使用廣泛的產品和有發展前景的先進技術,避免超標準建設使用率不高的大屏幕、自動門窗等設施設備,除示范庫外不宜安排試驗性應用建設。
(三)統一標準,互聯互通。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要嚴格執行國家及行業標準,為實現全行業互聯互通奠定基礎。暫時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的,鼓勵地方或企業制訂標準,或采用公認的標準規范。各地區各單位要本著開放、共享的精神組織信息系統建設,互相開放接口和數據,打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數據壁壘。要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探索涉糧大數據應用,創新行業監管模式,提升科學決策水平,強化社會服務能力。系統開發要以數據為中心,為確保數據的全面性,省級平臺還應當為不具備信息化系統條件的單位提供基于表單填報的數據直報系統。
(四)安全保密,運行穩定。信息系統建設要遵循相關安全標準,加強風險評估和安全防護,防止各種形式與途徑的非法侵入,確保系統穩定運行、數據安全。要注重信息系統安全制度建設,強化網絡與信息安全意識,加強人員培訓和日常管理,提高行業信息網絡安全保障能力。要建立穩定的信息系統運行維護經費保障機制,確保系統穩定持續運行。
(五)統一組織,降低成本。各地區各單位要在軟件開發、硬件購置、系統集成采購等工作中,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嚴格執行招標采購法律法規,選定合格的、可提供持續服務的供應商。要盡量采取統一采購方式采購統一規范的軟硬件設備,降低采購成本,節省建設資金,對于糧油統計等全國性通用軟件,原則上由國家糧食局統一組織開發。要積極創造條件,開展通用型軟硬件產品質量性能測試,確保采購產品質量水平。
(六)加強領導,協同推進。各地區各單位要加強對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領導,將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各地區各單位要建立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面臨的問題和困難。要建立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協調推進工作機制,加強與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的協調,整合資源,形成合力。要做好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等單位信息系統的銜接,最大程度實現資源共享,減少重復建設。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軟件開發企業、高等院校和專家隊伍在推進糧食行業信息化建設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國家糧食局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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