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爾木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堅持“合法合理、高效便民,權責統一、監督有效”的原則,著力構建“6+3+2+1”的權力運行模式和“清單式、動態化”的責任考核監管體系,不斷規范權力運行,努力推進法治型、服務型、效能型政府建設。目前,全市行政審批事項壓縮到三分之一、市級行政審批事項進駐行政服務中心96%,辦理時間壓縮了30%-50%,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7張清單”簡政放權。全面梳理各類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清權、曬權。研究制定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8類50項”具體措施,并定責、定時、定人,嚴格對號入座、認領目標、掛牌督辦、辦結銷號,企業辦證時間由15天縮短至5天,政府部門由28個精簡到24個。嚴格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對具有涉企收費行為的部門、行業進行清理檢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目前,已取消收費項目21項、免征5項、停征1項。梳理匯總部門法定事項5348項,公布并動態實施政府“權力清單”、“工作職責清單”、“部門責任清單”、“崗位責任清單”、“服務事項清單”、“工業負面清單”、“收費清單”7個清單,實現了“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
行政審批放管結合。出臺《格爾木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要求,積極開展依法行政工作,進一步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第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6類24項”、法治政府建設“11類40項”事項基本完成,行政審批事項由362項精簡為162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部清零。通過兩輪梳理,確定了110項集中審批事項,37項暫緩實施事項,8項擬取消事項。
兩個中心優化服務。按照“集中、集約、集成”的工作思路,依托智慧城市試點項目,累計投入資金近5200萬元,建成2個中心。市行政服務中心設96個服務窗口,辦理39個部門和單位的156項行政審批事項、90項行政服務事項;按照能簡必簡、能并則并、可合即合的原則,進行兩輪流程再造,推行“6個一”運行模式。即:一門式服務、一窗式受理、一號制管理、一單式收費、一站式領證、一次性告知,實現了進駐事項“一個窗口受理、一個領導審批、一個平臺收費、一個公章辦結”,真正做到了推開一扇門辦成一攬子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土地交易及產權交易等工作,實現與上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聯網運行,促進了公共資源合理配置。
“互聯網+政務”便民利民。啟動實施智慧政務服務平臺項目,開發完善政務服務、行政效能監察、政務公開信息系統,實現了遠程視頻音頻時時監督,促進了辦事規范、效能提升。積極構建鄉鎮(街道)代辦服務中心、村(社區)代辦點、黨員聯戶服務的三級代辦服務體系,從問事、受理、承辦、回復、建檔五個環節形成了規范的運行模式。目前,全市28個社區均建立便民服務中心,對具備條件的36個行政村已全面推行便民服務。依托信息化手段,實現了鄉(鎮)、社區以及部門分中心互聯互通,促進了“村(居)民代辦制”的層級聯動和效率提升,使唐古拉山鎮、烏圖美仁鄉等偏遠地區農牧民群眾不再為開證明、辦手續等事項而犯愁。
建立制度強化落實。建立目標責任任務分解、督查督辦、信息反饋、考核評比等系列制度,完善相關體制機制,將考核結果應用到工作獎懲、干部考核使用中,努力做到上級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決策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按照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服務中心運行管理制度、推進窗口政務公開、量化考核辦事成效,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對建政以來的800多件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廢止300多件,新制定100多件。
開設行政審批通道。全面推行工作日延時服務、節假日預約服務、上門服務等措施,提供便捷高效行政服務。深化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聯辦模式,只需5個工作日便可一次性領取營業執照,全市登記各類市場主體達到16356戶、注冊資金354.66億元,較登記制度改革前增長40.9%和70.44%。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聯合辦公、并聯審批”措施,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由平均96個工作日縮短為28個工作日以內。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成立不動產登記局,實現房產證、土地證、林權證、草原證“四證合一”。推進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國有資產管理、項目建設第三方管理等工作,取得一些成效。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收集的部分公開資料來源于互聯網,轉載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及用于網絡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 其真實性負責,也不構成任何其他建議。如果您發現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同類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