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仲裁和替代性爭議解決委員會是ICC在國際爭議解決領域的規則制定機構和專業智庫。委員會負責起草、修訂爭議解決方面的各類規則,包括國際商會仲裁規則、國際商會非訴訟糾紛解決程序規則等。在研究方面,委員會提出高效的爭議解決方案,并研究具體解決流程的有效手段和方法。同時,委員會還編輯并發行相關法律、程序和實際運用方面的報告與指南。
委員會有來自92個國家的700名成員,包括律師、企業法律顧問、仲裁員、調解員、法律學教授和其他爭議解決領域的專家。委員會主席為英國斯賓塞昂德希爾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克里斯托弗·紐馬克。副主席10人,主要來自相關國家的大型律所、企業和仲裁機構。
委員會每年舉辦兩次全體會議,討論、研究、投選規則、報告和指導方案。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各工作小組開展。目前下設的工作組有:非訴訟糾紛解決程序規則修訂、專家規則和爭議委員會規則咨詢組、國際仲裁當事人和企業法律顧問角色咨詢組、決策成本工作組、金融機構和國際仲裁工作組、IT和仲裁工作組、信托和仲裁工作組、1958年紐約公約規定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國家程序規則工作小組、關于修訂ICC作為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或其他臨時仲裁程序指定仲裁員機構相關規則工作組等。
我仲裁委員會由貿仲委負責建設和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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