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發[2012]90號
關于加快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實施意見》(浙委〔2011〕76號)和《浙江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加快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促進汽車產業技術進步和優化升級,抓住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先機,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重要意義
加快培育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是有效緩解能源和環境壓力、促進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是促進汽車產業技術進步和優化升級、構建競爭新優勢的有效途徑,是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舉措。我省是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研發和應用推廣啟動較早的地區之一,在關鍵技術研發、生產制造及示范應用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基礎和先發優勢。面對全球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技術不斷突破、市場需求快速增長及國家扶持力度不斷加大的良好機遇,各地、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認識加快培育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重要意義,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重點,創新體制機制,加大政策扶持,推進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發展。
二、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依托現有產業基礎,以純電動汽車為主攻方向,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和主導作用,集聚科技、人才、資金等要素資源,加大扶持力度,優化發展環境,突出整車設計、關鍵技術研發、生產制造和商業模式創新等重點環節,以建設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為載體構建技術協同創新體系,以培育發展骨干企業為重點促進產業做大做強,以創新商業模式為抓手加快示范推廣應用,建立完善企業主導的新能源汽車產業技術創新體制機制,構建創新能力強、產業化水平高、示范應用水平走在全國前列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體系,推動我省汽車產業轉型升級。
(二)主要目標。
1.產業規模位居全國前列。力爭到2015年,形成年產純電動汽車5萬輛、動力電池10億安時、電機與電控系統總成15萬套的生產能力,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形成一定規模,并初步構建以3—4家純電動汽車整車企業為骨干,關鍵零部件配套企業協調發展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體系。
2.關鍵技術創新取得重大進展。力爭到2015年,重點在純電動汽車整車及電池、電機、電控等關鍵零部件領域取得一批重大技術突破。純電動乘用車續駛里程不低于150公里,最高車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時;動力電池模塊比能量達到150瓦時/公斤以上,成本降到2元/瓦時以下,循環使用壽命達到2000次或10年以上。
3.商業模式創新取得成效。積極探索整車租賃、特許經營、充換電便利服務等多種商業模式,力爭到2015年,全省推廣應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3萬輛以上,其中杭州市2萬輛、金華市5000輛。各類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在公共服務領域得到廣泛應用,純電動汽車在公務、出租車與商業租賃領域得到大力推廣,運營模式創新取得突破,并初步建立適應重點城市區域和城際間運行需要的充換電配套設施及安全服務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企業主導的純電動汽車產業技術創新綜合試點。
1.建設純電動汽車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依托具有一定研發基礎、較強創新能力的整車和關鍵零部件企業,組建8—10家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開展純電動汽車整車及電池、電機、電控、充換電設備等關鍵零部件的技術研究攻關。
2.開展純電動汽車重大技術攻關。由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主持,編制技術創新路線圖,提出需要攻關的技術難題。省、市、縣(市、區)設立純電動汽車重大技術攻關專項,實施一批技術難題攻關項目,突破一批瓶頸技術。逐步建立完善由企業研究院向企業交題、企業向科技部門結題、用戶評價、政府持續支持的產業技術創新推進機制。
3.實施青年科學家培養計劃。按照個人自愿、雙向選擇的原則,組織省內高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才到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工作,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少于3年,以推動純電動汽車領域青年科學家的培養。也可根據企業與人才的需求,把專業對口的國外工程師、博士引進到相關高校、科研院所,并選送到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工作。
(二)促進產業做大做強。
1.建設杭州、金華兩大產業基地。以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金華經濟開發區和永康經濟開發區為核心,重點發展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和純電動、混合動力商用車及其關鍵零部件;引導研發、設計、檢測、物流、金融等生產性服務機構向產業基地集聚發展,逐步形成產業集聚、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制造與服務聯動的空間布局。
2.強化重點骨干企業培育。重點扶持眾泰集團、青年集團、吉利集團等骨干企業加大新能源汽車技術與產品開發力度,重點發展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及純電動、混合動力商用車,逐步提高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比重;重點支持萬向集團、超威集團、大東南集團等企業開展動力電池的研發與產業化,加快鋰電池隔膜、正負極材料、電解質等關鍵材料的研發與生產;支持行業骨干企業加快發展電動汽車電控系統、驅動電機、電動轉向、電動空調、電子制動器等關鍵零部件的研發和制造。
(三)加快示范推廣應用。
1.加大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應用力度。鼓勵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共服務機構、國有企業的一般公務用車、商務用車、特定業務用車和固定區域內執勤執法用車等優先采購、使用純電動汽車;積極倡導車改城市的公務員租用純電動汽車;鼓勵在城市公交系統大力推廣應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支持通過增加營運權證數量、支持整車企業直接參與運營、鼓勵傳統汽車更新為純電動汽車、設立區域性運營示范點等方式,加快純電動汽車在城市出租車領域的推廣。
2.鼓勵商業租賃模式創新示范。鼓勵采用分時租賃與分期租賃相結合、換電與充電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純電動汽車商業租賃模式創新,大力發展以市區短途代步出行為目的的純電動汽車自駕租賃服務系統。
3.積極推動純電動汽車在景區的示范運營。圍繞緩解景區交通壓力、優化景區空氣環境,采取逐步控制傳統汽車通行、加快換乘設施建設、加大外圍交通疏導工程建設等措施,積極推進純電動公交車、乘用車等在有條件的景區的示范運營。
(四)積極推進充換電等配套設施及安全服務體系建設。
1.加快充換電設施等網絡建設。以杭州、金華兩市為重點,根據能源供應和土地資源狀況,將充換電設施等納入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和相關專項規劃,科學確定建設地址和規模。支持國家電網公司開展純電動汽車動力智慧服務網絡建設。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參與建設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運行配套服務體系。加快制定合理的收費管理方法,逐步實現充換電等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市場化與社會化。
2.加快建設純電動汽車安全服務體系。加快車聯網建設,形成基于物聯網的純電動汽車安全運營管理系統,建成覆蓋所有電動汽車、充換電站、服務設備的統一服務網絡,實現數據實時采集、信息交互和智慧服務。通過對車輛及電池性能的實時監測和預警,加強安全防范工作。
3.加強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和回收管理。制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辦法,建立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和回收管理體系。引導電池生產企業加強對廢舊電池的回收利用,鼓勵發展專業化的電池回收利用企業。嚴格設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企業的準入條件,明確動力電池收集、存儲、運輸、處理、再生利用及最終處置等各環節的技術標準和管理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省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框架內,建立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協調小組,統籌協調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工作。各有關市、縣(市、區)要結合當地實際,建立相應領導小組,切實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
(二)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基地建設。支持杭州市建設新能源汽車規模化推廣應用與產業發展示范基地。支持杭州市深入開展國家新能源汽車“十城千輛”和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工作;支持金華市深入開展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試點,并創造條件爭取成為全國新能源汽車試點城市。各試點城市要制訂公共交通領域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計劃,每年更新的車輛中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要達到1/3以上;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經營純電動汽車出租公司;現有出租車更新的,純電動汽車要達到每年更新車輛的1/3以上;公務用車、固定區域內執勤執法車有增配和更新的,純電動汽車要達到每年增量的1/3以上;重點景區要制訂新能源汽車應用計劃。
(三)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從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及省財政科技資金中安排一定資金,對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達到5%以上的純電動汽車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每家補助1000萬元;對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達3%至5%的,每家補助500萬元;省里每年安排給純電動汽車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主持的技術攻關課題項目每家不少于1項,每項資助金額不少于150萬元,連續支持3年。有關市、縣(市、區)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對列入智慧城市建設示范試點的純電動汽車動力智慧服務網絡建設項目,省財政給予積極支持。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等部門在安排省級技術改造、技術創新、高技術產業化、重大科技創新等專項資金時,對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項目要給予傾斜支持。積極爭取國家各類專項資金的支持。
(四)加大稅收優惠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優先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稅法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150%攤銷。
(五)完善配套政策。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車輛上牌、年檢、路橋通行費及停車費等方面研究制定有利于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的政策措施。實行限號行駛、牌照額度拍賣、購車配額指標等措施的城市,應對純電動汽車區別對待,放寬條件。通過允許不拍號牌予以登記、免交或減半交納出租車運營費用等措施,支持新建純電動出租車公司。發揮政府采購的導向作用,逐步擴大公共機構采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規模。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試點城市和純電動汽車制造基地所在縣(市、區)要率先鼓勵使用純電動汽車,并安排專項資金支持純電動汽車的推廣應用。積極探索研究純電動出租車環保貢獻補貼替代燃油補貼方案。
(六)加快人才隊伍建設。支持省內高校加強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領域相關學科建設,培養科研人才。支持通過職業教育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加大工程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能人才的培養力度。鼓勵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從國內外引進新能源汽車產業一流人才。省內高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才到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工作期間保留原單位身份、職稱和待遇,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對組織工作成效顯著的高校、科研院所及業績突出的青年科技人才,要給予通報表彰。受表彰的青年科技人才優先推薦列入省“千人計劃”、“151”人才工程、我省培養“兩院院士”計劃、重點學科帶頭人培養計劃,并爭取列入國家有關人才培養計劃。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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