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布通告,提醒相關餐廚具出口企業,密切關注歐盟202/2014號法規及其他相關信息,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通告稱,今年3月3日,歐盟委員會發布(EU)202/2014號法規,該法規在發布20天后生效,并設定執行緩沖期,即在今年3月24日以前合法進入歐盟市場的塑料(10525, 180.00, 1.74%)材料及制品,即使不符合該法規要求,也可繼續投放市場至2015年3月24日,直至存貨銷售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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