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日,據俄羅斯食品安全網站消息,歐亞經濟聯盟新的《飲用水含天然礦泉水包裝的安全技術標準》將于2019年1月1日開始生效。根據2017年6月23日第45號決定的規定,該技術標準于2019年1月1日生效,但附件1第5項,附件2中表2的第1項和表4、表1第6部分的第17項,附件3中表4和表2第2部分及第1部分的第1項除外,相關款項需經專門的聯盟國際標準研究制定出包含抽樣規則和方法等要求之后才能生效。
新的文件適用于食品級飲用水(天然礦泉水、混合飲用水、加工飲用水、天然飲用水、兒童食品飲用水、人工礦化飲用水)包裝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和使用過程。
制定了海關聯盟區域內飲用水包裝的流通規范,涉及飲用水包裝的安全、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和使用要求及包裝和標簽的要求,包括在聯盟內市場標注單一產品流通標識。
文件還規定了確保飲用水包裝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障及對其符合性的評估,附件中規定了將治療性餐飲天然礦泉水或治療性天然礦泉水納入飲用水包裝的標準,并提出了化學、微生物和輻射安全的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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