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告2010年第27號 關于2009/2010榨季第五批國產白砂糖競賣的公告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公告2010年第27號
【發布日期】2010-4-26
根據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財政部《關于投放第五批國家儲備糖公告》(2010年第5號)要求,決定對部分中央儲備糖(以下簡稱儲備糖)以競賣形式投放市場。現公告如下:
一、競賣的組織管理
(一)競賣管理工作由商務部商有關部門負責;
(二)競賣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由華商儲備商品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華商中心)承擔;
(三)競賣通過華商中心電子網絡系統公開進行。
二、競賣的數量、品種、時間和地點
(一)競賣總量為10萬噸;
(二)競賣品種為白砂糖;
(三)競賣時間為2010年4月28日9:00-17:00。如有特殊情況需更改時間或停止競賣,另行通知;
(四)競賣地點為北京華商儲備商品交易所。
三、競賣底價
白砂糖競賣底價為4000元/噸。
四、競賣的品質
本次競賣的是2010年加工,符合國標一級標準的白砂糖。
五、競賣交易方式
(一)競賣交易按儲備糖競賣交易規則執行。競賣數量為每份300噸,各庫點剩余數量不足600噸的,視同一份競賣。價款按實際數量和競賣單價結算。
(二)競賣交易會員須確認身份。具有北京華商儲備商品交易所資格的會員,如參加本期競賣,請于2010年4月27日12時前報名,經華商中心確認,報商務部備案。會員身份確認后,需要配備相關設備、軟件和具備上網條件,方可參加競買。
1.凡是2009年8月20日以后辦理過儲備糖競賣交易系統終端升級手續的會員,具備上網條件,可直接參加競買。
2.其他會員在資格確認后,會員單位須到華商中心辦理密鑰及軟件升級事宜。辦理密鑰及軟件事宜須攜帶會員單位開具的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密鑰押金人民幣2000元整(更換密鑰不收押金),押金在競賣結束后可按規定退還。
(三)實行保證金制度。參加競賣交易的會員,在交易前,需在“履約保證金專戶”賬戶上存入保證金。保證金數量根據預購食糖數量按300元/噸存入。
(四)繳納交易手續費。根據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有關規定,中央儲備糖競賣交易成交方按10元/噸交納交易手續費。交易時,交易系統將自動按交易數量和310元/噸暫扣保證金和交易手續費。
(五)按規定付清貨款。交易結束后,競買成交方按規定與華商中心簽訂購銷合同,并在簽訂合同后7個工作日內將貨款全額匯到華商中心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營業部開立的“儲備糖競賣結算專戶”。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競賣交易會員請于2010年4月27日上午9時至10時30分參加有關統一測試。
(二)本期競賣成品糖的提貨地點為遼寧、廣東、廣西、云南、新疆等地儲存倉庫。競買成交方必須按掛牌交易時標明的提貨日期提貨,未按時提貨的至掛牌交易時標明的排隊序列的隊尾重新排隊。出庫費不得超過20元/噸,由競買成交方支付。
(三)競買成交方在標明的提貨日期5日內提貨的,不承擔倉租保管費;超過5日的,倉租保管費按照每日每噸0.6元的標準計算,由競買成交方支付給儲存倉庫。由于競買成交方未及時提貨造成的其他費用,由競買成交方與儲存倉庫協商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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