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消費者權益的保護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作了明確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法”。
這里所說的有關其它法律、法規是指我國《憲法》中的有關條款,我國《民法通則》、《產品質量法》、《計量法》、《食品衛生法》、《商檢法》、《廣告法》、《商標法》、《郵政法》、《鐵路法》、《民用航空法》、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關于懲治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決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等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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