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法規,普通貨物運輸業戶、運輸車輛和營運駕駛員全部實行行政許可。“隨著車輛安全性能和駕駛員素質的提升,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放開道路貨運市場的條件日益成熟。”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交通運輸廳廳長李正印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國家有關部門應研究取消普通小型貨車運輸行政許可,進一步促進物流業發展。
“小型貨車每次運的貨物數量通常比較少,交通安全風險一般處于可控狀態。”李正印告訴記者,目前,除去在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外,社會上還有不少未取得該證的小型貨車。
他認為,取消小型貨車從事普通貨物運輸行政許可后,這些車輛均可從事普通貨物運輸,道路貨運車輛及從業人員數量將大幅提升,可以促進物流業發展和社會就業。
“我建議,對適用小型貨車從事普通貨物運輸的,經營業戶不再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不再領取《道路運輸證》,駕駛員不再領取《從業資格證》。”李正印補充道,為了便于識別和管理,應將“藍牌”貨車(注:公安交管部門規定,核定車貨總重為4.5噸及以下的貨車懸掛“藍牌”)作為取消行政許可的對象,經營業戶及車輛可到車輛注冊地縣級運管機構備案。
李正印還建議制定出臺小型農村客運車輛標準。“允許小型車輛從事農村客運,不僅有利于解決農村客運經營萎縮和‘通返不通’等問題,還將對農村地區普遍存在的小客車非法營運形成有力有效的反制。”他表示,應該盡快研究制定小型農村客運車型標準,允許符合標準的車型進入市場,并在稅費征收、車輛購置、市場準入、經營方式等方面出臺具體支持政策,促進農村客運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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