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關緝私業務技術用房食堂外包服務(項目編號:KQZX
天津海關緝私業務技術用房食堂外包服務(項目編號:KQZX-2020-66)成交公告 <tr><td>附件1</td><td colspan='3'>附件.zip</td></tr> <p>一、項目編號:KQZX-2020-66(招標文件編號:KQZX-2020-66)</p> <p>二、項目名稱:天津海關緝私業務技術用房食堂外包服務</p> <p>三、中標(成交)信息</p> <p>供應商名稱:天津開發區捷好標準食品有限公司</p><p>供應商地址:天津開發區第三大街51號W2-ABC-3層313室</p><p>中標(成交)金額:69.3000000(萬元)</p><p>四、主要標的信息</p><table border="3"> <tr> <td>序號</td> <td> 供應商名稱</td> <td> 服務名稱</td> <td> 服務范圍</td> <td> 服務要求</td> <td> 服務時間</td> <td> 服務標準</td> </tr> <tr> <td>1</td> <td> 天津開發區捷好標準食品有限公司</td> <td> 天津海關緝私業務技術用房食堂外包服務</td> <td> 天津海關緝私業務技術用房食堂外包服務,提供約100名內部員工、服務保障、保安等人員就餐服務,每周工作日的早、中餐、值班晚餐供餐,不含食品原材料采購(值班晚餐就餐人數采購人提前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能提供不少于40人值班晚餐的備餐能力)等(詳見附件)。</td> <td> 提供約100名內部員工、服務保障、保安等人員就餐服務,每周工作日的早、中餐、值班晚餐供餐,不含食品原材料采購(值班晚餐就餐人數采購人提前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能提供不少于40人值班晚餐的備餐能力)等(詳見附件)。</td> <td> 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服務期(詳見附件)。</td> <td> 天津海關緝私業務技術用房食堂外包服務,提供約100名內部員工、服務保障、保安等人員就餐服務,每周工作日的早、中餐、值班晚餐供餐,不含食品原材料采購(值班晚餐就餐人數采購人提前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能提供不少于40人值班晚餐的備餐能力)等(詳見附件)。</td> </tr> <tr>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d> </tr> </table> <p>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p> <p>侯建平、毛永婷、王瑋(采購人代表)</p> <p>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p> <p>本項目代理費收費標準:1.收費標準:招標代理服務費根據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標準費率及國家發展改革委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2.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額計算如下:69.3×1.5%=1.0395萬元。</p> <p>本項目代理費總金額:1.0395萬元(人民幣)</p> <p>七、公告期限</p> <p>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p> <p>八、其它補充事宜</p> <p>無</p> <p>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p> <p>1.采購人信息</p> <p>名 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后勤管理中心 </p> <p>地址:天津市河東區六緯路2號 </p> <p>聯系方式:王老師 022-84201279 </p> <p>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p> <p>名 稱: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p> <p>地 址:天津市華苑產業園區榕苑路7號凱德綜合樓A座2層 </p> <p>聯系方式:武垠、段艷麗 022-23858032 </p> <p>3.項目聯系方式</p> <p>項目聯系人:武垠、段艷麗</p> <p>電 話: 022-23858032</p> <block>主要標的一覽表 項目名稱:天津海關緝私業務技術用房食堂外包服務 項目編號:KQZX-2020-66 包號:1 幣種:人民幣 單位:元 項號貨物名稱品牌規格型號制造商產地采購數量計量單位單價合計1人員費用////1項586368586368 PAGE \* MERGEFORMAT 1 天津海關緝私業務技術用房食堂外包服務 競爭性磋商文件 項目編號:KQZX-2020-66 采 購 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后勤管理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八月 磋商邀請 項目概況 天津海關緝私業務技術用房食堂外包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天津市華苑產業園區榕苑路7號凱德綜合樓A座2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0年08月31日14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KQZX-2020-66 項目名稱:天津海關緝私業務技術用房食堂外包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70萬元 最高限價:無 采購需求:天津海關緝私業務技術用房食堂外包服務,提供約100名內部員工、服務保障、保安等人員就餐服務,每周工作日的早、中餐、值班晚餐供餐,不含食品原材料采購(值班晚餐就餐人數采購人提前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能提供不少于40人值班晚餐的備餐能力)等(詳見磋商項目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服務期(若供應商在服務期內出現服務質量問題或未達到采購人要求的,采購人有權要求其整改,若供應商在采購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內無法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特殊情況以合同為準)。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本項目不接受進口產品。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本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2)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監獄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3)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證書須在有效期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財務狀況報告等相關材料: A.提供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19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 B.提供磋商前1個月以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注:A、B兩項提供任意一項均可。 (3)提供2020年任意1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依法繳納稅收或社會保險費不足1個月的,須提供免繳的證明材料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4)提供近3年在經營活動中重大違法違規情況的說明,如沒有,則提供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應商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提供原件; (5)提供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提供非聯合體投標聲明函原件。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0年08月21日到 2020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天津市華苑產業園區榕苑路7號凱德綜合樓A座2層 方式:現場領取文件,每天08:30-16: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售價:60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0年08月31日14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天津市華苑產業園區榕苑路7號凱德綜合樓A座2層 五、開啟 時間:2020年08月31日14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天津市華苑產業園區榕苑路7號凱德綜合樓A座2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中小微企業以供應商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以供應商提供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以供應商提供的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為判定標準,否則不予認定。 2.本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產品給予的價格扣除政策不重復享受。 3.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根據磋商當日評審過程中“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查詢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信用信息的查詢截止時點:評審結束止。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通過截屏并以紙質打印稿形式與其他采購文件一并保存。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東區六緯路2號 聯系方式:王老師 022-8420127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華苑產業園區榕苑路7號凱德綜合樓A座2層 聯系方式:022-23858032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武垠、段艷麗 電 話:022-23858032 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磋商須知
一、總則
1.項目說明
1.1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采購人委托對本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現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響應。請領到該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有能力承擔該項目并遵守采購人對該項目提出的各項條件和要求的供應商,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響應文件。
1.2定義:
(1)“采購人”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后勤管理中心。
(2)“采購代理機構”系指具備相應資格,受采購人委托,從事本次采購代理業務并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即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3)“磋商小組”系指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組建的專門負責本次評審工作的臨時性機構。
(4)“供應商”系指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
(5)“貨物”系指磋商文件規定的供應商為完成采購項目所需提供的全部貨物。
(6)“服務”系指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供應商為完成采購項目所需承擔的全部義務。
2.資金來源
財政資金,已落實。
3.合格的供應商
3.1本項目合格的供應商資格要求(實質性要求):詳見磋商邀請第二項。
3.2供應商必須有能力按照磋商項目要求規定提供全部相關服務。
3.3聯合體參與磋商
《磋商邀請》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的:
3.3.1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政府采購。
3.3.2以聯合體形式進行政府采購的,參加聯合體的供應商均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特定條件的,聯合體各方中至少應當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請》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實質性要求),并應當在磋商文件中向采購人提交聯合協議,聯合協議載明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義務。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就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對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3.3.3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供應商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供應商確定資質等級,業績等有關打分內容根據聯合協議約定的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相應責任,確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評審標準無明確或難以明確對應哪一方的打分內容按主體方打分。
3.3.4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供應商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3.5供應商為聯合體的,可以由聯合體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納保證金,其交納的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3.3.6聯合體各方均為小型、微型企業的,各方均應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小微企業作為聯合體一方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聯合協議中約定,小型、微型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協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應附中小微企業的《中小企業聲明函》。
3.4中小微企業參與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供應商,通過參與磋商提供企業制造的貨物、承擔的工程或者服務,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業制造的貨物。中小微企業參與磋商應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根據財庫〔2014〕68號《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監獄企業視同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是指由司法部認定的為罪犯、戒毒人員提供生產項目和勞動對象,且全部產權屬于司法部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屬煤礦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設區的市)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戒毒康復所,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業。監獄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的規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為小型、微型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參與磋商應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3.5分公司作為供應商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的,應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及法人企業授權書,法人企業授權書須加蓋總公司公章。總公司可就本項目或此類項目在一定范圍或時間內出具法人企業授權書。已由總公司授權的,總公司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3.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7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3.8供應商的服務
3.8.1除磋商項目要求有特殊規定外,供應商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質量完全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
3.8.2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應當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技術秘密等合法權利。
3.8.3系統軟件、通用軟件必須是具有在中國境內的合法使用權或版權的正版軟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權或知識產權的起訴及支付版稅等費用由供應商承擔所有責任及費用。
4.磋商費用
供應商應承擔其參加本次采購活動自身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管磋商結果如何,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5.獲取磋商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磋商文件售價
詳見磋商邀請第三項。
6.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詳見磋商邀請第二項。
二、競爭性磋商文件
7.競爭性磋商文件的組成
7.1競爭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第一章 磋商邀請
第二章 磋商須知
第三章 合同草案
第四章 磋商項目要求
第五章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格式
第六章 評審辦法
附件1 保證金退還申請
7.2除(二)7.1內容外,采購人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5日前,以書面形式發出的對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補充、澄清或修改內容,均為競爭性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
7.3供應商獲得競爭性磋商文件后,應仔細檢查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內容,如有殘缺等問題應在獲得競爭性磋商文件3日內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供應商自己承擔。供應商同時應認真審閱競爭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范要求等,若供應商沒有按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編制響應文件和沒有按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資料,或響應文件沒有對競爭性磋商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其風險由供應商自行承擔,并根據有關條款規定,該響應文件被視為不響應競爭性磋商文件。
8.信息發布
本項目需要公開的有關信息,包括競爭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終止公告等與采購活動有關的通知,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均將通過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公開發布。供應商在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期間,請及時關注上述媒體的相關信息。因沒有及時關注而未能如期獲取相關信息,供應商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9.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與修改
9.1供應商若對競爭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問,應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5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或發送至kqjjzx@sina.com),未按規定提出的由此造成的后果供應商自負。無論是采購人根據需要主動對競爭性磋商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據供應商的要求對競爭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采購人都將于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5日前以書面形式予以澄清,書面澄清文件將在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上發布,并向所有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的供應商發送,供應商應于收到該澄清文件后24小時內(以發出時間為準)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確認收到,該澄清作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
9.2競爭性磋商文件發出后,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5日前,采購人可對競爭性磋商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3競爭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將以書面形式發送給所有供應商,供應商應于收到該修改文件后24小時內(以發出時間為準)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確認收到,該修改作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
9.4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內容均以書面形式明確的內容為準。當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書面文件為準。
9.5為使供應商在編制響應文件時有充分的時間對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內容進行研究,采購人將可能酌情延長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具體時間將在競爭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補充通知中予以明確。
9.6本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解釋權在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本文件未作須知明示,而又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對此解釋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響應文件的編制
10.響應文件的語言及度量衡單位
10.1響應文件和與磋商有關的所有文件均使用中文。
10.2除規范另有規定外,響應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1.響應文件的組成
11.1響應文件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由商務部分、技術部分、資格部分組成(不含報價),第二階段為報價文件。供應商如投多個包的,須按包分別獨立制作響應文件。
注:第一階段響應文件不得包含任何報價內容及暗示報價內容的資料,否則將視為無效響應文件。
11.2第一階段內容
11.2.1商務部分
(1)承諾書;
(2)競爭性磋商之補遺書確認函;
(3)商務點對點應答;
(4)項目組織機構配備及輔助說明;
(5)關鍵服務人員(廚師長、廚師、風味廚師、面點師)資格審查表;
(6)其他。
11.2.2技術部分
(1)技術部分要求的響應(點對點應答表);
(2)其他(詳見磋商項目要求)。
11.2.3資格部分
(1)資格審查證明材料;
(2)供應商概況;
(3)供應商業績;
(4)財務狀況;
(5)資信證明文件;
(6)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8)授權委托書;
(9)中小企業聲明函;
(10)監獄企業證明文件;
(11)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12)非聯合體投標聲明函;
(13)若國家及行業對項目有特殊資格要求的,還須提供特殊資格證明文件;
(14)其他。 11.3第二階段內容
(1)報價書;
(2)報價一覽表;
(3)分項報價表;
(4)人員費用分項一覽表;
(5)其他。
11.4供應商應提交與響應文件正本內容完全相同的電子版文件一份(包括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內容),電子版文件為Microsoft Word格式的CD-R光盤或U盤。
12.響應文件格式
12.1響應文件包括本須知第11條中規定的內容,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應當使用競爭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響應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樣格式擴展)。
12.2全套響應文件應無涂改和行間插字,除非這些刪改是根據采購人指示進行的,或者是供應商造成的必須修改的錯誤。但修改之處應由響應文件簽字人簽字證明并加蓋公章。
13.磋商有效期
13.1磋商有效期為60天(從遞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計算),凡符合本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響應文件及在磋商過程中由供應商做出的對原響應文件的任何修改均保持有效。
13.2在特殊情況下,采購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內,可以根據需要以書面形式向供應商提出延長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對此要求供應商須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供應商可以拒絕采購人這種要求,而不被沒收磋商保證金。同意延長磋商有效期的供應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許修改其響應文件,但需要相應的延長磋商保證金的有效期,在延長的磋商有效期內本須知第15條關于磋商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定仍然適用。
14.報價
14.1本項目若無特殊說明應采用人民幣報價及結算。
14.2磋商報價是為完成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費用的最終優惠價格。
14.3供應商對每項服務(指完全相同的同一種服務)只允許有一個報價,采購人不接受有任何選擇的報價,按磋商文件規定提交備選磋商方案的除外。
14.4在項目磋商過程中,如未做出特別說明,供應商的任何關于總價的調整,均視為按照總價組成比例分攤到每個單項報價中,而非對某一個或某些特定項目單價進行調整,且調整后的報價應適用本報價要求的全部規定。
15.磋商保證金
15.1供應商應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交磋商保證金(具體要求詳見磋商項目要求)。
磋商保證金應采用電匯、支票、金融機構或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且出自供應商基本賬戶。磋商保證金的交付時間以收款人銀行實際到帳為準,由于供應商的原因而造成磋商保證金沒有及時到帳的相關責任,由供應商自行負責。
15.2交納磋商保證金供應商名稱必應與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名稱一致,磋商保證金未按時到賬的供應商將被視為未在實質上響應磋商文件,不得參加磋商。
供應商于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工作日)持匯款憑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領取磋商保證金收據(領取地點:天津市華苑產業園區榕苑路7號凱德綜合樓A座2層),對于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證金,采購人將視為不響應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絕。保證金收據復印件必須裝訂在響應文件之中,磋商保證金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
供應商參加磋商會議時須攜帶保證金收據原件,以備查驗。
15.3磋商保證金
15.3.1匯款信息
收款單位名稱: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天津海河大觀支行(工商銀行天津海河大觀支行為更名后開戶銀行,若無法匯入請填寫工商銀行天津分行)
賬 號:0302061009300095749
聯系電話:022-23395548(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財務部) 15.3.2匯款時需在匯款備注欄注明用途、項目編號及包號。
15.4磋商保證金的退還
(1)對磋商過程中依法作為無效響應、終止采購或因供應商不足三家、供應商報價均超出采購預算而造成的磋商失敗等,在磋商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供應商退還保證金;
(2)未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將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
(3)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在其與采購人簽定合同之后5個工作日內,憑合同原件退還保證金;
(4)保證金的退還方式:電匯;
(5)磋商保證金退還一律按提交磋商保證金時的路徑、銀行賬號由代理機構辦理退還工作,供應商應承擔銀行按規定收取的磋商保證金退還的相關費用,采購代理機構不以現金形式退還磋商保證金。
(6)供應商應在遞交響應文件時一并遞交保證金退還申請,以便于采購代理單位能夠盡快將保證金退還至供應商賬戶(保證金退還申請見附件1)。
15.5供應商應按15.4的要求申請退還保證金,因供應商未能及時提供正確的退款信息造成保證金退還遲緩的,采購代理機構不承擔相關責任。
15.6如供應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磋商保證金不予退還:
(1)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撤回響應文件的;
(2)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提供虛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認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應商不與采購人簽定合同的;
(4)供應商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16.響應文件的份數和簽署
16.1第一階段響應文件須編制正本1份,副本2份;第二階段響應文件須編制正本1份,副本2份;同時提供電子版文件一份,內容包括響應文件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且與紙質響應文件正本內容一致。
16.2第一階段、第二階段響應文件的正本、副本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藍、黑墨水筆書寫,字跡應清晰易于辨認,蓋章、簽字齊全,并應在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
16.3響應文件正本的封面和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格式之處均加蓋供應商公章并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在響應文件中須同時提交響應文件簽署授權委托書。
所有副本封面需加蓋供應商公章并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副本內容為正本的復印件即可。
16.4全套響應文件應無涂改或行間插字和增刪。如有修改,修改處應由供應商加蓋供應商的公章或由響應文件簽字人簽字或蓋章。
四、響應文件的提交
17.響應文件的裝訂、密封和標記
17.1響應文件的裝訂要求:
17.1.1響應文件須膠粘裝訂,裝訂牢固,不易散開,不掉頁,文件紙型一律采用A4紙型,如有A3紙型圖紙等文件折疊成A4紙型裝訂。必須編制總目錄、各章目錄、評分因素及評標標準證明材料頁碼檢索(需供應商按磋商文件“評分因素及評標標準”中除涉及價格的評分項外的每個評分項逐項列明頁碼),需編輯頁號,中間不得丟頁、少頁。
17.1.2第一階段響應文件和第二階段響應文件需分別裝訂。
17.2供應商對所投包的響應文件進行獨立封裝,供應商應將第一階段響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同一個包封內,并在包封上注明“第一階段”字樣;將第二階段響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電子版文件(CD-R光盤或U盤)密封在同一個包封內,并在包封上注明“第二階段”字樣;同時在每個包封的密封處加蓋公章。CD-R光盤或U盤上應寫明供應商名稱、項目名稱及包號、項目編號。
17.3包封上應注明:
(1)供應商名稱
(2)項目名稱(包號:)
(3)項目編號
(4)年 月 日 時 分開啟,此時間以前不得開封
17.4如果響應文件沒有按本磋商須知第17.1款、第17.2款和第17.3款的規定裝訂和加寫標記及密封,采購人將不承擔響應文件提前開封的責任。對由此造成提前開封的響應文件將予以拒絕,并退還給供應商。
18.響應文件提交地點
詳見磋商邀請第四項。
19.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
19.1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詳見磋商邀請第四項。
19.2采購人可按本須知第9條規定以修改補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長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在此情況下,供應商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以及供應商受制約的截止時間,均以延長后新的截止時間為準。
20.遲交的響應文件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者磋商小組在本須知第19條規定的截止時間以后,不再接收響應文件和供應商及與供應商有關的任何一方遞交的材料(磋商小組要求提供的除外)。
21.響應文件的補充、修改與撤回
21.1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以后,在規定的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可以書面形式補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響應文件,并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
21.2供應商對響應文件的補充、修改,應按本須知第17條有關規定密封、標記和提交。
21.3在磋商截止時間至磋商有效期滿之前,供應商不得撤銷或變更其響應文件,否則其磋商保證金將被沒收。
五、磋商會議
22.磋商會議
22.1采購人需按磋商邀請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并在所有參加磋商會議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在場的情況下當場舉行磋商會議。
22.2采購人將根據采購項目的特點依法組建磋商小組,本項目磋商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評審專家共3人以上單數組成,其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于磋商小組成員總數的2/3;評審專家從中國政府采購網專家庫中通過隨機方式抽取。
22.3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應出席磋商會議并簽到證明其出席。
供應商若為法定代表人參加磋商,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需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供應商若為被授權人參加磋商,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需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需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需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和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注:供應商未提供以上證明材料,視為無效響應。
22.4會議由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并主持, 介紹參加會議的單位。
22.5由供應商共同檢查響應文件的密封情況。
22.6由磋商小組檢查響應文件的密封情況。
22.7按規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響應文件不予開封,并退回給供應商;按本須知第22.8條規定確定為無效的響應文件,不送交評審。
22.8響應文件的有效性
供應商不符合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被拒絕,視為無效。
(1)在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以后送達的響應文件。
(2)未按照磋商須知22.10提交相關證件材料或提交的證件不全或有過期、無效情況發生的按未響應競爭性磋商文件處理,其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22.9如果出現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后參加磋商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競爭性磋商文件作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或供應商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情況時,或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采購人有權宣布終止采購。
★22.10資格審查(實質性要求)
采購人代表按照磋商文件的規定進行資格審查,未按時提供的視為無效響應:
(1)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證書須在有效期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財務狀況報告等相關材料:
A.提供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19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
B.提供磋商前1個月以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注:A、B兩項提供任意一項均可。
(3)提供2020年任意1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依法繳納稅收或社會保險費不足1個月的,須提供免繳的證明材料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4)提供近3年在經營活動中重大違法違規情況的說明,如沒有,則提供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應商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提供原件;
(5)提供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提供非聯合體投標聲明函原件。
注:未按要求提供證件的或提交的證件不全或有過期、無效情況發生的按無效處理。以上材料的復印件加蓋公章除裝訂在響應文件中外,磋商時還需按上述要求單獨攜帶進行資格審查(不能和響應文件密封在一起),供應商需保證材料的真實、有效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復印件應字跡清晰,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視為無效響應)。
22.11根據《財政部關于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庫〔2015〕124號)的規定,采用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采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社會資本)只有2家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可以繼續進行。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社會資本)只有1家的,采購人(項目實施機構)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發布項目終止公告并說明原因,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23.采購人將有效的響應文件送磋商小組進行評審、比較,評審辦法詳見第六章。
六、合同的授予
24.合同授予標準
本項目的采購合同將授予按本競爭性磋商文件評審辦法所推薦的排序第一名的供應商。
25.采購人拒絕的權利
采購人不承諾將合同授予報價最低的供應商。采購人在發出成交通知書前,有權依據磋商小組的評審報告依法拒絕不合格的響應文件。
26.成交通知書
26.1采購代理機構將在評審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將評審報告送采購人確認。
26.2采購人應當在收到評審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從評審報告提出的成交候選供應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采購人逾期未確定成交供應商且不提出異議的,視為確定評審報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應商為成交供應商。
26.3成交供應商確定后,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成交供應商確定后2個工作日內,在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上發布成交結果公告,同時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成交供應商收到成交通知書后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交成交通知書回執。成交通知書一經發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27.合同協議書的簽定
27.1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磋商文件確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購標的、規格型號、采購金額、采購數量、技術和服務要求等事項,按《成交通知書》指定的時間、地點派遣其授權代表與采購人簽定合同。
采購人不得向成交供應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為簽定合同的條件,不得與成交供應商訂立背離磋商文件確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購標的、規格型號、采購金額、采購數量、技術和服務要求等實質性內容的協議。
27.2成交供應商如不按本磋商須知第27.1款的規定與采購人訂立合同,則采購人將廢除成交結果,磋商保證金不予退還,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超過磋商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同時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7.3成交供應商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成交項目供貨,不得將成交項目轉讓(轉包)給他人。
27.4成交供應商應在合同簽定后兩日內,攜帶一份合同原件到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進行合同備案,超過此期限的,采購代理機構有權拒絕該合同的備案工作。
28.其他
28.1成交供應商須向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繳納代理服務費,費用根據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標準費率及國家發展改革委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服務費的貨幣應與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貨幣相同,支付方式為電匯、支票。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
注:
1.按本表費率計算的收費為招標代理服務全過程的收費基準價格。
2.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例如:某服務招標代理業務成交 金額為100萬元,計算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額如下:
100萬元×1.5%=1.5萬元
28.2所有供應商所提交的響應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電子文件)一律不予退回。
28.3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中承諾,如果成交,供應商應保障后續服務。
28.4供應商須保證采購人在使用過程中免受知識產權、版權、專利權、商標權和工業設計權等起訴。
28.5供應商須整包進行磋商,不得拆包。也可只對其中一包或幾包的貨物進行磋商;若無特殊說明,每一包的內容不得分項磋商。未經采購人同意,成交供應商不得分包合同。若出現上述情形時,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28.6磋商文件中標注“★”項為實質性條款,供應商須全部響應無負偏離,否則將視為無效響應。
28.7詢問與質疑
28.7.1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4 號)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協議的授權范圍,詢問、質疑內容屬于采購需求的,供應商應當向采購人提出,并由采購人負責答復;除采購需求外的詢問、質疑內容,供應商應當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
28.7.2詢問
(1)供應商對磋商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
(2)詢問可以采取電話、當面或書面等形式。
(3)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自收到供應商詢問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或者依法應當保密的內容。
28.7.3質疑
(1)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采購過程、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提出質疑,逾期質疑無效。供應商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
a.對磋商文件提出質疑的,應當在獲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
b.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
c.對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為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2)質疑書應當按照《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4 號)的要求和格式提出,應明確闡述磋商文件、采購過程、成交結果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法律依據、事實依據、相關證明材料及證據來源,以便于有關單位調查、答復和處理。
(3)供應商質疑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內容不得含有虛假、惡意成份。依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提出質疑者必須同時提交相關確鑿的證據材料和注明證據的確切來源,證據來源必須合法,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有權將質疑函轉發質疑事項各關聯方,請其作出解釋說明。對捏造事實、濫用維權擾亂采購秩序的惡意質疑者,將上報財政部門依法處理。
(4)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需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兩次或多次對同一采購程序提出的質疑采購人或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將不予受理。
(5)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拒收質疑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發出的質疑函,應當在收到質疑函后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或者依法應當保密的內容。
28.7.4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認為供應商質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對成交結果構成影響的,繼續開展采購活動;認為供應商質疑成立且影響或者可能影響成交結果的,按照下列情況處理:
(1)對磋商文件提出的質疑,依法通過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繼續開展采購活動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繼續開展采購活動;否則應當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2)對采購過程、成交結果提出的質疑,合格供應商符合法定數量時,可以從合格的成交候選人中另行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應當依法另行確定成交供應商;否則應當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28.7.5不符合要求的質疑函,在法定質疑期內及時補充完整。
28.7.6質疑函的接收及格式
(1)聯系部門: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聯系電話:022-23858032
(3)通訊地址:天津市華苑產業園區榕苑路7號凱德綜合樓A座2層
(4)質疑函格式范本應在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或天津市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tianjin.gov.cn)專區進行。
28.8提供產品為相同品牌產品且通過資格審查和符合性審查的不同供應商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磋商的,按一家供應商計算,評審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應商獲得成交人推薦資格;當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供應商獲得同等最高得分時,按磋商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綜合得分及磋商報價均相同的,按技術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綜合得分及磋商報價相同,且技術得分仍相同的,由磋商小組以不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成交候選人。
28.9答疑會與踏勘現場
28.9.1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召開答疑會的,所有供應商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答疑會。供應商如不參加,其風險由供應商自行承擔,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
28.9.2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踏勘現場的,所有供應商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踏勘活動。供應商如不參加,其風險由供應商自行承擔,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供應商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除采購人的原因外,供應商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采購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項目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為供應商在編制響應文件時提供參考,采購人不對供應商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
28.10允許進口產品磋商的,優先采購向我國企業轉讓技術、與我國企業簽訂消化吸收再創新方案的供應商的進口產品。
28.11本部分內容如與磋商項目要求有不一致之處,以磋商項目要求為準。 合同草案
合同一般條款
合同編號:
需方:
供方:
雙方根據 (項目編號: )的磋商文件要求及響應文件的相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范圍: 天津海關緝私業務技術用房食堂外包服務
服務內容:天津海關緝私業務技術用房食堂外包服務,提供約100名內部員工、服務保障、保安等人員就餐服務,每周工作日的早、中餐、值班晚餐供餐,不含食品原材料采購(值班晚餐就餐人數采購人提前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能提供不少于40人值班晚餐的備餐能力)等(詳見磋商項目要求)。
二、服務期限及服務地點
1.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服務期(若供應商在服務期內出現服務質量問題或未達到采購人要求的,采購人有權要求其整改,若供應商在采購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內無法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
2.服務地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緝私局(天津市河東區十一經路)。
三、服務要求
1.必須滿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
2.供方提供的服務與磋商文件所示內容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現不一致,供方將承擔違約責任。
四、合同額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進行結算。
2.合同額: 萬元(大寫: )
3.付款方式:每季度開始后10日內支付本季度的服務費,費用按合同總額的25%支付。
供方開戶銀行(漢字全稱):
行號(數字代碼):
帳 號:
五、驗收
驗收工作由需方負責驗收,需方驗收供方的服務后填寫“合同履約情況驗收報告”,合同履約情況驗收報告一式伍份,需方、供方各留存貳份,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留存壹份備查。
六、違約責任
1.供方未能達到約定的服務標準,需方有權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需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需方經濟損失的,供方應給予需方經濟賠償。
2.非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最終導致合同不能履行,違約方應當賠償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給守約方,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負責賠償。
3.由于需方原因,使供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供方有權要求需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供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供方經濟損失的,需方應給予供方經濟賠償。
4.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5.如因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與本合同發生沖突的,雙方應協商對本合同進行相應調整,使之符合法律規定。
七、爭議解決方式
1.因服務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時,需、供雙方協商解決。
2.因服務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且需、供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
2.本合同未作明確約定,而又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從其規定。
3.如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時,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合同簽訂地點:需方指定地點。
十、其他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伍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執貳份,采購代理機構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以下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項目的磋商文件;
(2)供方的響應文件、有關投標的澄清資料及承諾書。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監制單位: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合同特殊條款 合同特殊條款是合同一般條款的補充和修改。如果兩者之間有抵觸,應以特殊條款為準。
合同特殊條款由需、供雙方根據采購項目的具體情況協商擬訂。 磋商項目要求
一、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本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2.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監獄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3.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二、商務要求
(一)報價要求
1.磋商報價以人民幣填列。
2.供應商應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寫報價。
A.報價表填寫時應注意下列報價事項:
報價應包括磋商文件規定的相關服務費用、人員工資、福利、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服裝費、耗材、企業利潤及稅金等以及與合同有關的一切費用,成交后采購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費用。
B.磋商報價應按競爭性磋商文件商務部分的分項報價表提供服務的價格分析。
3.供應商所報總價必須是固定價,在磋商有效期內固定不變。
4.驗收及相關費用由成交供應商負責。
(二)服務要求
1.成交供應商根據采購人提供的員工就餐人數制定并滿足采購人員工的餐飲要求。
2.供應商須提供菜品菜色情況,服務計劃,機構組織設置及資源配置方案,服務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食堂環境衛生,保潔服務方案,設施設備及用具等的使用、管理措施,食材保管措施,投訴流程、滿意度調查制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三)服務期限及服務地點
1.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服務期(若供應商在服務期內出現服務質量問題或未達到采購人要求的,采購人有權要求其整改,若供應商在采購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內無法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特殊情況以合同為準)。
2.服務地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緝私局(天津市河東區十一經路)。
(四)付款方式
每季度開始后10日內支付本季度的服務費,費用按合同總額的25%支付(特殊情況以合同為準)。
(五)磋商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
1.供應商應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交磋商保證金1.3萬元。
2.本項目不收取履約保證金。
(六)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為60天(從遞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起計算)。
三、技術要求
1.供應商須承諾所提供的服務及人員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服務時采購人有權要求供應商出具符合上述規定的證明文件。
2.本項目不接受贈品或者與采購無關的其他商品、服務,供應商亦不得以采購人要求實施前述饋贈、回扣等行為。
3.具體需求詳見本部分項目需求書。
四、驗收方法及標準
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和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貨物及服務環節、安全標準的履約情況進行考核與驗收,驗收質量需達到磋商項目要求相關參數標準。必要時,采購人有權邀請參加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或者第三方機構參與驗收,參與驗收的供應商或者第三方機構的意見作為驗收書的參考資料一并存檔。驗收結束后,應出具驗收報告,列明貨物及服務的考核驗收情況及項目總體評價,由驗收雙方共同簽署,驗收的相關費用由成交單位承擔。 項目需求書
一、項目背景
為保障員工就餐需求,保證工作人員每天可以享受到健康食品,現通過競爭性磋商方式確定餐飲供應商,達到提高職工餐飲水平的目的。
二、總體要求
供應商為本項目配備的服務人員須具備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資質證書,項目實施過程中保證持證上崗并承諾所提供的服務、人員、設備等均符合相關強制性規定。
供應商須承諾一旦成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要求與服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國家及天津市相關政策規定,支付工資、加班費和福利費、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
三、服務需求
1.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1)燃氣、電等火源需每天進行安全監測,食堂條件有限,為有效避免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要求落實到人,有執行人、監督人、有記錄;
(2)定期進行防四害工作,應定期找具備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消殺工作,保存消殺記錄,確保安全;
(3)食堂衛生安全工作每日開展,并提供良好的食堂餐飲服務保障,有專人簽字確認,存有相關記錄;
(4)供應商為服務單位提供不少于100萬元/年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并提供保單復印件加蓋公章為證明材料)。
2.崗位人員資格要求
本項目需配備廚師長1名、廚師1名、風味廚師1名、面點師1名,其他各崗位自行配備。
(1)食堂的工作人員須具有健康證(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身份證和健康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廚師長需有三年以上餐飲服務企業擔任廚師長崗位的工作經驗,熟悉內部操作流程,擁有一級中式烹調師資格證書(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清晰完整有效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廚師需有餐飲服務企業廚師崗位工作經驗2年以上,有著良好的職業素質,擁有二級中式烹調師資格證書(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清晰完整有效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面點師有3年以上餐飲服務企業面點師崗位工作經驗,熟悉各種中西糕點制作,應擁有中式面點師資格證書(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清晰完整有效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崗位人員配備要求
(1)食堂人員配備不少于8人,其中廚師長、廚師、風味廚師、面點師等主要工作人員4人以上,其他從業人員自行配備(為確保服務質量,配備相應人力);
(2)根據采購人需求合理對廚師等人員進行調配(不斷提高服務水平,確保用餐質量不斷提升);
(3)廚房工作人員交通、住宿由供應商自行解決(明確供應商人員責任)。
四、服務內容
1.提供采購人約100名內部員工、服務保障、保安等人員就餐服務,每周工作日的早、中餐、值班晚餐供餐,不含食品原材料采購(值班晚餐就餐人數采購人提前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能提供不少于40人值班晚餐的備餐能力);
2.公務接待用午餐、晚餐根據實際需求供給(入口成本每人每餐60元);
3.傳統節日餐品制作:根據人數在傳統節假日安排加工制作節日特色餐品如(湯圓、粽子、月餅、面食、中西點、醬制品等)餐品均需自行加工制作,不得外購(不含食品原材料采購);
4.外帶食品/半成品:每天根據職工實際需求制作外帶食品、加工好半成品或成品(品種包含面食、中西高點、醬制品、半成品菜等,不含食品原材料采購);
5.大型活動會議活動自助餐:根據餐標及人數要求,編制會議自助餐菜譜,提供菜品加工制作、場地擺臺布置、全程就餐服務等,菜品制作能力需滿足100人以上就餐人數要求;
6.員工餐就餐形式:以自助餐為主要供應方式,針對采購人需求,提供餐飲服務(早餐:07:00-08:30、午餐:11:40-12:30)。
五、食堂備餐要求
1.備餐要求
(1)早餐:小涼菜(炒菜)四至六種、主食五種、湯粥三種、輔食八種、蛋兩種、風味四種(不少于)(入口成本不低于每人每餐7元);
(2)午餐:涼菜兩種、主食四種、餡食類兩種、主葷兩種、次葷兩種、素菜四種、雜糧兩種、湯粥三種、水果/酸奶二選一種、現場制作風味小吃兩種(不少于)(入口成本不低于每人每餐18元)。
2.入口成本
(1)食堂需提供采購清單明細(涉及種類、數量、日期)(確保可以提供每日出入庫記錄以備后查);
(2)食堂需提供消耗明細表(涉及種類、數量、日期)(確保可以提供每日出入庫記錄以備后查)。
3.菜譜管理
菜譜根據雙方協商每周更換,確認菜品、風味同上周不重復。
六、管理方案
1.菜品及服務計劃(人員組成及管理方式,各種服務工作計劃、流程);
2.環境衛生、安全保障體系,對餐廳設施,設備的維護措施;
3.機構設置及資源配置;
4.服務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
5.遇突發狀況:如停水、停電、停氣等情況的保證用餐措施;
6.服務承諾。
七、采購方權利及負責內容
1.負責提供承包食堂經營所需的水、電、燃氣;
2.有權對成交供應商的服務和飯菜質量進行實時監督;
3.負責加工用餐需要的所有原材料和食材采購;
4.廚房設備在雙方正式交接后,由采購方負責承包過程中相關廚房用具的維修及更換。
八、成交方需要擔負的職責
1.負責按公示菜譜及合同要求按時提供食堂的早、中餐及晚餐值班供餐、公務接待用午餐、晚餐;
2.負責加工用餐需要的所有原材料和食材保管;
3.負責食堂整體清潔保潔;
4.負責餐廳從業人員的管理;
5.負責餐飲生產,杜絕浪費; 6.供應商負責對炊具和抽油煙設備每季度一次專業的清潔;抽油煙設備專業的清潔費用由采購人承擔;
7.供應商負責合同期內餐廳范圍的生物消殺工作,消殺費用由采購人承擔;
8.成交供應商負責所有從業人員的體檢并辦理有效健康證,所聘用員工需相對穩定;
9.遇突發狀況,如停水、停電、停氣等情況,成交供應商應保證按照原配餐標準按時提供餐飲服務;
注:標注“★”項為實質性條款,供應商須全部響應無負偏離,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格式 項目(包號:) 項目編號: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 (第一階段) 供應商(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總目錄 評分因素及評標標準證明材料頁碼檢索(需供應商按磋商文件“評分因素及評標標準”中除涉及價格的評分項外的每個評分項逐項列明頁碼) 第一部分 商務部分
1.承諾書
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后勤管理中心
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我方根據已收到的 項目(包號: )(項目編號: )競爭性磋商文件,經研究決定就以下內容分別做出承諾:
1.我方已理解了該競爭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內容,決定參加磋商會議,并保證按磋商文件及磋商小組要求完成技術服務等全部工作;
2.我方承諾我們的響應文件中有關資格資信的證明文件、技術文件及相關陳述全部是真實的準確的,若有違背,我方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我方承諾我們的磋商報價在磋商有效期 天內固定不變;
4.如果我方成交,我們將按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內容和響應文件的相關內容與采購人簽定合同;
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證在規定的日期內提供服務;并保證我們的相關服務滿足競爭性磋商文件及磋商小組的要求。
6.我方承諾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并隨時接受采購單位的檢查驗證。在整個磋商過程中,我方若有違規行為,我方完全接受貴單位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磋商文件的規定給予處罰。
7.我方承諾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也未列入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各項條件。 2.競爭性磋商之補遺書確認函
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后勤管理中心
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我單位已收到下面所列的貴方所發出的競爭性磋商項目名稱 (包號: )及項目編號 之修改補充文件,并在此確認我方在本磋商報價中已考慮和包含了修改補充文件中的要求。
我方已收到的修改補充文件有:
1.…………………
2.………………… (響應文件正本此頁后附每次確認函回執的原件,副本此頁后附該原件的復印件) 3.商務點對點應答表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包號:
注:1.不如實填寫負偏離情況的磋商文件將視為虛假材料。
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規定的具體要求。
3.磋商應答指供應商的實際情況。
4.偏離說明指磋商要求與磋商應答之間的不同之處。
5.磋商文件中規定的具體要求需點對點應答,不能完全復制粘貼。 4.項目組織機構配備及輔助說明 注:輔助說明資料主要包括本項目的機構設置、職責分工、專業人員名單、有關復印證明資料以及供應商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輔助說明資料格式不做統一規定,由供應商自行設計。 5.關鍵服務人員(廚師長、廚師、風味廚師、面點師)資格審查表 第二部分 技術部分
1.技術點對點應答表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包號:
注:1.不如實填寫負偏離情況的磋商文件將視為虛假材料。
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規定的具體要求。
3.磋商應答指供應商的實際情況。
4.偏離說明指磋商要求與磋商應答之間的不同之處。
5.磋商文件中規定的具體要求需點對點應答,不能完全復制粘貼。 2.技術部分主要包括內容
(1)技術點對點應答表;
(2)菜品菜色情況;
(3)服務計劃;
(4)機構組織設置及資源配置方案;
(5)服務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
(6)食堂環境衛生,保潔服務方案;
(7)設施設備及用具等的使用、管理措施;
(8)食材保管措施評價;
(9)投訴流程、滿意度調查制度;
(10)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1)其他。 第三部分 資格部分
1.資格審查證明材料
按照磋商邀請第二項“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2.供應商概況 3.供應商的業績 4.財務狀況 5.供應商認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資料 6.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 我單位現參與 項目(包號: )(項目編號: ),并作出如下聲明: 我單位在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特此聲明 供應商: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7.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單位名稱: 地 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期限: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系 供應商名稱 的法定代表人,前往參加 項目名稱(包號: )及項目編號 的磋商活動,以及簽署上述項目的磋商文件、進行合同洽談、簽署合同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
特此證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供應商(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正面
8.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后勤管理中心 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住址: 被授權委托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工作單位: 住址: 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 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義參加 項目名稱(包號:)及項目編號 的磋商活動及簽定采購合同。受委托人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我均予以承認,特此證明。
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至磋商有效期結束前始終有效。
被授權委托人無轉讓委托權。
(后附被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被授權委托人: (簽字) 供應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權委托人
身份證明背面
被授權委托人
身份證明正面 9.中小企業聲明函
本公司鄭重聲明,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規定,本公司為______(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即,本公司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劃分標準,本公司為______(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
2.本公司參加______單位的______項目采購活動提供本企業制造的貨物,由本企業承擔工程、提供服務,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請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制造的貨物。本條所稱貨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業注冊商標的貨物。
本公司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企業名稱(蓋公章):日 期: 注:表格須填寫完整,且固定內容不得更改,否則不予認定。 10.監獄企業證明文件
監獄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 11.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本單位鄭重聲明,根據《財政部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 141號)的規定,本單位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且本單位參加______單位的______項目采購活動提供本單位制造的貨物(由本單位承擔工程/提供服務),或者提供其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制造的貨物(不包括使用非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注冊商標的貨物)。
本單位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單位名稱(蓋公章):
日 期: 注:供應商不是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此表不用填寫。 12.非聯合體投標聲明函
我單位承諾此次投標屬于非聯合體投標,本公司對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特此承諾。 供應商名稱(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若國家及行業對項目有特殊資格要求的,還須提供特殊資格證明文件。 14.其他 項目(包號:) 項目編號: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 (第二階段) 供應商(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1.報價書
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海關后勤管理中心 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根據貴方(項目名稱)(包號)(項目編號: ) 的磋商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全名、職務)(經正式授權并)代表供應商 (供應商名稱),提交下述文件: 1.按磋商須知中有關“響應文件的組成”規定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2.按磋商文件規定提交磋商保證金,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 3.按磋商文件規定提交與書面響應文件相一致的電子文件一份。
據此函,簽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的磋商總價為大寫: (小寫: )(請注明幣種)。上述報價已包含了為完成磋商文件規定的一切服務內容的所有費用。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證按如下期限完成服務: 具體時間服從采購方通知,滿足磋商文件要求。
3.我方將按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規定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 4.我方已詳細審查全部競爭性磋商文件,包括補充通知(如有的話)以及全部參考資料和有關附件。我們完全理解并同意放棄對這方面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利。 5.我方的磋商文件有效期為_________天。 6.如果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內撤回投標的;或成交后拒絕與采購人簽定合同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意貴方將磋商保證金沒收。 2.報價一覽表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包號:
幣種: 貨幣單位: 注:此表的總價為整體服務期的全部費用。 3.分項報價表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包號:
幣種: 貨幣單位: 注:分項報價表為總價的分項組成。 4.人員費用分項一覽表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包號:
幣種: 貨幣單位:
備注:
1.上表中工資是指在扣除勞動者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個人負擔的公積金、個人所得稅等合理費用之前的應發工資;
2.供應商應按國家及天津市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相關規定為本項目人員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在磋商文件中對人員保險、公積金繳納類別及測算標準另附說明,如有人員享有優惠政策,須將享有優惠政策的批準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則不予認定。
3.上表中的月小計=人數×(月工資/人+月保險/人+月公積金/人+福利費+加班費+其他)。磋商文件規定的服務期小計=月小計×服務期月數 第六章 評審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本項目評審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2〕69號)等相關文件,結合本項目特點,特制定本評審辦法。本次評審辦法為綜合評分法。
第二條 本項目評審工作是按照本辦法和競爭性磋商文件(含補遺書等)的要求對所有響應文件進行綜合評價。
第三條 采購人將根據采購項目的特點依法組建磋商小組,本項目磋商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評審專家共3人以上單數組成,其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于磋商小組成員總數的2/3;評審專家從中國政府采購網專家庫中通過隨機方式抽取。
磋商小組負責與供應商進行磋商、出具評審報告和推薦成交候選人等工作。
采購人根據磋商小組提出的書面報告和推薦的成交候選人順序確定成交供應商。
第四條 磋商過程的保密
1.提交響應文件后,直至授予成交供應商合同為止,凡屬于對響應文件的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的有關資料以及候選人的推薦情況,及與評審有關的其他任何情況均嚴格保密。
2.在響應文件的評審和比較、成交候選人推薦以及授予合同的過程中,供應商向采購人和磋商小組施加影響的任何行為,都將會導致其響應文件被拒絕并承擔法律責任。
3.成交供應商確定后,采購人不對未成交供應商就磋商過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釋。未成交供應商不得向磋商小組成員或其他有關人員索問評審過程的情況和材料。
第五條 磋商小組應遵守的原則和紀律
1.評審原則
(1)評審遵循客觀、公正、審慎的原則。
(2)根據磋商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
(3)未實質性響應磋商文件的響應文件按無效響應處理,磋商小組應當告知提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
2.評審紀律
(1)磋商小組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2)磋商小組成員和與評審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向任何供應商或與評審工作無關的人員透露與評審有關的任何情況;
(3)封閉評審期間,評委不得獨自與外界接觸,個人的通訊工具均應集中保管。需要和外部聯系應通過采購代理人員聯系。
二、評審程序
第六條 符合性評審
磋商小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響應文件進行符合性評審,只有通過符合性評審的響應文件才能進入詳細評審。
符合性評審時發現響應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應作無效響應文件處理。
1.響應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響應文件的;
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權人沒有參加磋商的;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權人身份證明的;
3.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規定提交磋商保證金或保證金有瑕疵的;
4.響應文件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5.磋商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要求的;
6.供應商仍在停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處罰期內的;
7.不能滿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條實質性要求或加注“★”號條款出現負偏離或磋商內容不符合相關強制性規定的;
8.第一階段響應文件中含有報價或暗示報價內容的;
9.第一階段響應文件和第二階段響應文件沒有分開包封;
10.響應文件中提供虛假或失實資料的; 11.不按要求對響應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
12.響應文件含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條件、內容的;
13.法律、法規和磋商文件規定的其他無效情形。
磋商小組符合性評審后,因實質上響應磋商文件的供應商不足三家時,采購人將依法重新組織采購。
第七條 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審查
磋商小組對通過符合性審查的供應商進行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審查,可以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磋商小組要求供應商澄清、說明或者更正響應文件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當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附身份證明。
第八條 與單一供應商磋商
磋商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磋商。在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可以根據磋商文件和磋商情況實質性變動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但不得變動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內容。實質性變動的內容,須經采購人代表確認。
對磋商文件做出的實質性變動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磋商小組將以書面形式同時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
供應商應當按照磋商文件的變動情況和磋商小組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重新提交響應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當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附身份證明。超出規定時間的視為放棄重新提交響應文件的機會。
磋商小組首先對供應商所投項目中涉及國家強制性技術標準的符合性進行評定,經評定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標準的供應商可進入下一評審階段,否則為無效響應。
磋商小組將對確定為實質上響應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響應文件進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計算或表達上的錯誤,修正錯誤的原則如下:
(1)報價一覽表內容與分項報價表內容不一致的,以報價一覽表為準。
(2)如果數字表示的金額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額不一致時,應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3)當單價與數量的乘積與合計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除非磋商小組認為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錯誤,此時應以標出的合計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4)當各細目的合計價不等于總價時,應以各細目合計價數為準,修正總價。
(5)按上述修正錯誤的原則及方法調整或修正響應文件的報價,供應商同意后,調整后的報價對供應商起約束作用。如果供應商不接受修正后的報價,則其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第九條 供應商最后報價
磋商文件能夠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供應商共有二次報價,響應文件中的報價為第一次報價,在磋商現場供應商的報價為第二次報價即最后報價),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不得少于3家,超出規定時間的視為放棄再次報價的機會。
磋商文件不能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需經磋商由供應商提供最終設計方案或解決方案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推薦3
家以上供應商的設計方案或者解決方案,并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 磋商小組認為供應商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供應商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磋商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磋商小組應當將其作為無效響應處理。 第十條 評分標準
經磋商確定最終采購需求和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后,由磋商小組采用綜合評分法對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澄清文件和最后報價進行綜合評分。
第一部分 商務評審(26分)
1.供應商業績(6分)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2017年01月01日至今簽訂的且已完成的與本項目內容相當的食堂服務項目的成功業績,提供的證明材料均不得遮擋涂黑,否則不予認定加分。 A.合同原件復印件,包括合同金額、買賣雙方名稱及蓋章、合同清單、合同簽訂日期; B.驗收報告復印件;
C.用戶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關證明材料或截至目前合同履行良好的證明材料復印件,證明材料均須有用戶公章或用戶印章。
注:B項和C項可任意提供一項。
響應文件中每提供1個滿足要求的業績,得2分,最多得6分;未滿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2.供應商具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提供證書(證書須在有效期內)復印件。
每提供1個滿足要求的證書得1分,最多得4分。未滿足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擬派駐廚師評價(6分)
(1)擬派駐的廚師長具有五年及以上餐飲服務項目廚師長崗位工作經驗(提供履歷表原件加蓋公章)且具備一級中式烹調師資格證書(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提供齊全得2分,其他0分;
(2)擬派駐的廚師具有餐飲服務項目廚師(中餐餐飲)崗位工作經驗三年及以上(提供履歷表原件加蓋公章)且具備二級中式烹調師資格及以上等級廚師證書(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提供齊全得2分,其他0分;
(3)擬派駐的面點師具有五年及以上餐飲服務項目崗位工作經驗(提供履歷表原件加蓋公章)且具備中式面點師資格證書(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提供齊全得2分,其他0分;
注:以上人員須出具本單位2020年任意1個月的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定加分。
4.食堂的工作人員需提供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承擔預防性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頒發的服務人員的健康證(證書須在有效期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每提供1個滿足要求的證書得1分,最多得8分。未提供或未滿足要求,不得分。
5.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保障能力(2分)
(1)保額大于100萬元/年(2分);
(2)保額小于等于100萬元/年(0分)。
注:提供保單復印件。
第二部分 技術評審(59分) 1.服務內容及食堂備餐要求技術參數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4分) (1)所有技術參數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4分);
(2)非實質性技術參數有1項負偏離扣2分,最低0分。
2.供應商所提供菜品菜色情況(9分)
(1)結合本項目采購人要求選配食堂餐廳菜品,菜色齊全,菜單品種多樣,優于磋商文件要求(9分);
(2)結合本項目采購人要求選配食堂餐廳菜品,菜色較齊全,菜單品種較多,滿足磋商文件要求(6分);
(3)結合本項目采購人要求選配食堂餐廳菜品,菜色一般,菜單品種一般,基本滿足磋商文件要求(3分);
(4)供應商所提供菜色菜品方案差或未提供方案的(0分)。
3.對供應商提供的服務計劃(包括管家管理方式,各種服務工作計劃、流程)進行評價(6分)
(1)管家管理方式全面周到,各種服務工作計劃、流程非常全面,不漏項,專業性、可行性非常強(6分);
(2)管家管理方式較全面周到,各種服務工作計劃、流程較全面,不漏項,專業性、可行性較強(4分);
(3)管家管理方式一般,各種服務工作計劃、流程一般,基本不漏項,專業性、可行性一般(2分);
(4)服務計劃差或未提供的(0分)。
4.對供應商提供的機構組織設置及資源配置方案進行評價(5分)
(1)機構組織設置非常全面合理,人員穩定性強、經驗豐富,資源配置科學合理(5分);
(2)機構組織設置較全面合理,人員穩定性較強、經驗較豐富,資源配置較科學合理(3分);
(3)機構組織設置一般,人員穩定性一般、經驗一般,資源配置一般(1分);
(4)機構組織設置差,資源配置差或未提供方案的(0分)。
注:提供本項目服務團隊成員姓名、年齡、在本項目中擬擔任的崗位、工作履歷及曾參與的類似項目名稱、獲得的相關證書復印件。
5.對供應商提供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進行評價(6分)
(1)服務質量保證體系全面準確,措施有力,可行性非常高(6分);
(2)服務質量保證體系較全面準確,措施較有力,可行性較高(4分);
(3)服務質量保證體系一般,措施一般,可行性一般(2分);
(4)服務質量保證體系差,措施差,可行性差或未提供的(0分)。
6.廚房設施設備及用具等的使用、管理措施(5分)
(1)廚房設施設備及用具等的使用、管理措施完善(5分);
(2)廚房設施設備及用具等的使用、管理措施較完善(3分);
(3)廚房設施設備及用具等的使用、管理措施一般(1分);
(4)廚房設施設備及用具等的使用、管理措施差或未提供措施的(0分)。
7.食堂環境衛生、用品用具保潔服務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5分)
(1)食堂環境衛生、用品用具的保潔措施非常全面詳實、安全保障措施非常細致(5分);
(2)食堂環境衛生,整體的保潔、安全保障措施較好(3分);
(3)食堂環境衛生,整體的保潔、安全保障措施一般(1分);
(4)方案差或未提供方案的(0分)。
8.食材保管措施評價(3分)
(1)食材保管措施合理、可行(3分);
(2)食材保管措施較合理、較可行(2分);
(3)食材保管措施合理性、可行性一般(1分);
(4)食材保管措施差或未提供措施的(0分)。
9.對各供應商提供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包括火災,食物中毒,停水、停電、停氣等情況的保障方案)進行綜合比較(3分)
(1)方案非常規范、詳細、合理,火災,食物中毒,停水、停電、停氣等突發情況的保障方案可行性非常高(3分);
(2)方案較規范、詳細、合理,火災,食物中毒,停水、停電、停氣等突發情況的保障方案可行性較高(2分);
(3)方案一般,火災,食物中毒,停水、停電、停氣等突發情況的保障方案可行性一般(1分);
(4)方案差或未提供方案的(0分)。
10.對供應商投訴流程、滿意度調查制度進行評價(3分)
(1)投訴流程、滿意度調查制度健全、可行(3分);
(2)投訴流程、滿意度調查制度較健全、較可行(2分);
(3)投訴流程、滿意度調查制度一般(1分);
(4)投訴流程、滿意度調查制度差或未提供的(0分)。
第三部分 價格評審(15分)
(一)價格扣除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本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2.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監獄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3.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
4.聯合體參與政府采購,聯合體各方均為小型、微型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給予聯合體6%的價格扣除;聯合體一方為小型、微型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且小型、微型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協議合同金額占聯合體協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給予聯合體2%的價格扣除。 注:
1.中小微企業參加響應的應以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否則不予認定。
2.監獄企業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為判定標準,否則不予認定。
3.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參加響應的應以提供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為判定標準,否則不予認定。
4.聯合體參加響應的應以提供的《聯合協議》為判定標準,否則不予認定。
以上政策不重復享受,上述評審價格僅用于計算價格評分,成交金額以實際最后磋商報價為準。
(二)磋商報價超過采購預算的,響應文件無效,未超過采購預算的磋商報價為有效磋商報價。
(三)綜合評分法中的價格分統一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的價格為磋商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15分。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磋商報價得分=(磋商基準價/最后磋商報價)×15
第四部分 評審減分項
供應商出現以下情形,經磋商小組認定后在總分基礎上進行減分,有下列情形的,每項減1分,最多減6分。
1.響應文件不完整、缺頁的;
2.響應文件無頁碼、無目錄的,頁碼與目錄不對應的;
3.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響應文件,技術點對點應答完全復制磋商文件的技術條款相關部分內容作為其響應文件的一部分的;
4.響應文件裝訂有誤的;
5.響應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內容不一致的;
6.響應文件中對同一問題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第五部分 綜合評分 磋商小組每位評委根據上述評審辦法對各有效響應文件和最后報價進行評審打分。各供應商的得分為所有評委打分的平均值。
注: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三、推薦成交候選人
1.推薦成交候選人
磋商小組根據最終得分(最終得分=技術評審得分+商務評審得分+價格評審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并編寫評審報告。評審報告應當由磋商小組全體人員簽字確認。磋商小組成員對評審報告有異議的,磋商小組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采購程序繼續進行。對評審報告有異議的磋商小組成員,應當在報告上簽署不同意見并說明理由,由磋商小組書面記錄相關情況。磋商小組成員拒絕在報告上簽字又不書面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評審報告。
第一成交候選人的確定:
(1)經磋商小組評審得分最高的供應商為每包推薦的第一成交候選人;
(2)經磋商小組評審得分最高的供應商有兩個或多個時,最后報價低的供應商為第一成交候選人,如果報價相同,技術得分高的供應商為第一成交候選人,如技術得分仍然相同,磋商小組以記名投票的方式推薦第一成交候選人。
第二、三名成交候選人的確定:
第一成交候選人確定后,按照確定第一成交候選人規則確定第二、三名成交候選人。
2.采購人根據磋商小組推薦出的成交候選人的排列次序,確定第一名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供應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選人放棄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應當提交履約擔保而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的,采購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供應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選人因前款規定的同樣原因不能簽定合同的,采購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供應商。附件1:
保證金退還申請 天津市康橋經濟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參與項目(包號:)(項目編號:),并遞交保證金(電匯□,支票□)元(大寫),請在本項目結束后將保證金退還至以下賬戶:
賬戶名:(賬戶名應與供應商名稱一致)
開戶行:
賬號:
保證金退還事宜聯系人:
聯系電話: 供應商:(填寫全稱,并加蓋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1.為更加方便、快捷退還保證金,請各供應商認真準確填寫本申請,作為保證金的退還依據,供應商應保證上述信息填寫無誤,并承擔因填寫錯誤造成的相應損失及責任; 2.請打印加蓋公章后作為附件裝訂在響應文件最后一頁; 3.如遇公司名稱變更、賬戶信息變更等情況,請及時告知我公司項目負責人。 服務類型 費率 中標金額(萬元) 貨物招標 服務招標 工程招標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供應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應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名稱 磋商要求 磋商應答 偏離說明 備注
一、供應商實施能力(若有)
1 …… 二、付款方式
1 …… 三、服務要求
1 …… 四、合同要求
1 …… 五、其他
1 …… 供應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應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稱 畢業學校 畢業時間 所學專業 最高學歷 聯系電話 所獲證書及編號 從事餐飲行業 工作年限 近三年來的主要工作業績及擔任的主要工作經歷
時間 地點 單位 職務 主要工作
曾任職的項目
時間 委托單位 項目名稱 項目規模 項目類型 備注 供應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名稱 磋商要求 磋商應答 偏離說明 備注
一、技術要求
1 …… 二、其他
1 …… 供應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1 供應商名稱
2 總部地址
3 法定代表人姓名
4 電話 聯系人
5 傳真 郵政編碼
6 注冊地 成立日期或注冊日期 7 實際注入資本: 8 主營范圍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供應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項目 名稱 地點 用戶單位 用戶單位電話/電傳 合同簽定時間 項目起止時間 合同金額 備注 基本數據
項目 金額(萬元) 備注
資金 注冊資金 實有資金 總資金 流動資金 總債務 流動債務 未完項目的年平均投資額 (今后三年) 供應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應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名稱 服務期限 合計
1 2 … 總價 大寫: 小寫: 供應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價格分項組成 報價
1 人員費用 人員工資:
社會保險:
住房公積金:
福利費:
加班費:
其他:
2 …… 3 4 5 總價 大寫: 小寫: 供應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崗位 人數(人) 月工資/人 月保險/人 月公積金/人 福利費 加班費 其他 月小計 服務期小計
人員費用合計 供應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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