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財采〔2009〕18號
關于嚴肅政府采購招投標現場紀律的通知
省級各行政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各政府采購招標代理機構:
為了貫徹落實2008年全國政府采購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政府采購電子化進程,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工作效益,進一步推進政府采購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我廳規劃從2008年起分期分批建設政府采購電子化監督管理平臺,該項目作為“金財工程”的組成部分之一,首期啟動的“政府采購招投標現場監督管理系統”已初見成效。為了確保在現場監督管理系統監控下的開標、評標、定標等政府采購全過程的公平、公正、合法性,現就嚴肅政府采購招投標現場紀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所有招標代理機構必須嚴格按照貴州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采購招投標現場監督管理系統項目建設相關工作的通知》(黔財采〔2008〕10號)要求安裝相應的監控設施,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代理省級政府采購項目。
二、從2008年7月1日起,省財政廳原則上已經不再派專人到現場監督開標、評標活動,各評標結果經評審專家和采購人代表簽字確認后,由招標代理機構派專人送監督機構核實,符合規定并簽字后,才予以發布公告。
三、在現場監控下,所有參加評標(談判)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評標(談判)紀律,不得發表任何傾向性、誘導性語言;若參加評標(談判)的人員發表了傾向性、誘導性語言,導致評標(談判)結果失去公平公正,監督機關將按照《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作出嚴肅處理。
四、開標、評標(談判)前,招標代理機構應向投標人、采購人、評審專家明確告知本次采購活動是在政府采購遠程監控下進行,并將進行同步錄音錄像,所錄制的音像資料將作為調查處理采購活動相關問題的證據。
五、評標委員會獨立評標、封閉評標。
1、開標和評標活動開始之前,招標代理機構必須做到采購人代表與評標專家不得見面,以防止可能的違紀違規行為的發生。
2、評標廳(室)是需要保密的評標現場,開標和評標活動期間,只供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成員使用,并單人單桌,對名入坐,獨立評標。
進入評標廳(室)的人員只能是:招標代理機構必要的工作人員、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成員(附:采購人進入評標委員會的人員代表比例按照法律規定辦理)。其余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評標現場。評審專家、采購人代表、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應分別佩帶不同的醒目標識,以保證評標現場工作的正常有序進行。
3、各招標代理機構必須自覺地遵守法律規定,并按法定的程序和要求組織開標、評標活動,若因違反規定而發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原則上由招標代理機構完全承擔。
目前所實施的視頻監控系統既是未來政府采購電子化監督管理平臺的重要基礎,也是對政府采購招標代理機構考核的重要指標,請各代理機構務必予以支持和重視。
附:目前已開通現場監控系統可以代理省級政府采購業務的代理機構名單(名單將及時更新)。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