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一機(集團)燃氣有限責任公司93.98%股權 標簽: 北京市招標
標的企業名稱 | 內蒙古一機(集團)燃氣有限責任公司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
注冊地(住所) | 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青山區(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青山區自由路4號) | 法定代表人 | 王建軍 |
成立日期 | 1999-01-25 | 注冊資本 | 568.21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 | 568.21萬元(人民幣)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燃氣生產和供應業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15020411449677XD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石油液化氣的銷售;運輸(以上兩項在許可證有效期內經營); 一般經營項目:鋼瓶、衛生潔具、百貨、五金、機電產品、化工產品(除專營及危險品)、建筑材料、裝飾材料、勞保用品、熱水(非飲用水洗澡)的銷售;燃氣灶、燃油灶、廚房設備及通風設備的制作、安裝及銷售;家政服務;委托機械加工;對外貿易;(以下十一項限分支機構經營:工業燃氣的充裝、甲醇、氮氣、氬氣、二氧化碳、氧氣、正丁烷、正戊烷、液化天然氣、壓縮天然氣、乙炔的銷售)。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是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是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是 |
企業股權結構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有限公司 | 93.98 |
內蒙古一機(集團)燃氣有限責任公司工會委員會 | 6.02 |
主要財務指標(單位:萬元) |
2019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1163.41 | 39.73 | 42.30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630.61 | 95.11 | 535.50 |
審計機構 |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20年09月30日 財務報表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477.05 | 8.37 | 3.07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633.35 | 91.43 | 541.92 |
其他披露內容 | 其他詳見北交所備查文件 |
轉讓方名稱 |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有限公司 |
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青山區民主路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法定代表人 | 李全文 | 成立日期 | 1989-07-13 |
注冊資本 | 260501.801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 |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通用設備制造業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150200114390203H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93.9800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93.98000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91110000710924910P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批準單位名稱 |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有限公司 | 批準日期 | 2019-11-01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董事會決議 | 決議文件名稱 | 內蒙古第一機械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內蒙古一機(集團)燃氣有限責任公司93.98%股權 |
轉讓底價 | 656.93萬元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在獲得受讓資格確認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交納交易保證金190萬元至北交所指定賬戶。(1)如本項目掛牌期間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2)如本項目掛牌期間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2、若非轉讓方原因,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轉讓方有權扣除該意向受讓方的全部交易保證金:(1)意向受讓方提出受讓申請并經資格確認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程序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競買人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的。3、本項目掛牌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經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標的披露的內容,已經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4、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1)同意北京產權交易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2) 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須在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一次性交納至北交所指定銀行賬戶。(3)意向受讓方須同意《關于一機集團轉讓內蒙古一機(集團)燃氣有限責任公司93.68%股權涉及的相關職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內容。(4)意向受讓方須在遞交受讓申請的同時提供掛牌公示期內由銀行出具的不低于掛牌價格的存款證明(如為多份存款證明,則日期應為同一日期)。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情況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90.00萬元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公告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網絡競價(多次報價)在原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如僅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則不再組織上述競價活動,由該意向受讓方單獨進行報價,并以此價格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