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北京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20-08-31 |
北京電影學院食堂供餐服務項目
比 選 文 件
采購編號:BIECC-ZB8770
北京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目 錄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5698370" 第一章 供應商須知 1
HYPERlink \l "_Toc45698406" 第二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條款 22
HYPERlink \l "_Toc45698407" 第三章 附件——響應文件格式 32
HYPERlink \l "_Toc45698418" 第四章 評 比 邀 請 55
HYPERlink \l "_Toc45698419" 第五章 供應商須知資料表 58
HYPERlink \l "_Toc45698420" 第六章 項目需求說明 59
HYPERlink \l "_Toc45698423" 第七章 疫情防控期間供應商承諾書 65
第一章 供應商須知
一 說 明
1. 比選采購單位及合格的供應商
1.1??比選采購單位:系指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代理機構包括集中采購機構和依法經財政部門認定資格的其他采購代理機構。本項目的采購人:北京電影學院;采購代理機構:北京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1.2 滿足以下條件的供應商是合格的供應商,可以參加本次響應:
1.2.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1.2.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2.5 參加比選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2.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2.7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號的政府采購活動;為某一包號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包的其他政府采購活動。
1.2.8 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 (www.ccgp.gov.cn)查詢信用記錄(截止時點為首次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沒有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1.2.9 必須購買采購文件并登記備案,否則沒有資格參加本項目的評比。
1.2.10 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本次評比。
1.3 供應商在響應過程中不得向比選采購單位或評審委員會行賄或者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其正常決策行為。一經發現,其供應商資格將被取消。
1.4 比選采購單位在任何時候發現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有權依法追究供應商的責任:
1.4.1 提供虛假的資料;
1.4.2 在實質性方面失實。
1.5 政府采購當事人之間不得相互串通響應。
1.6 本項目不涉及報價,文件中關于報價、價格計算等相關要求不適用
2. 資金來源
2.1 采購人已經獲得足以支付本次比選后所簽訂的合同項下的款項。
3. 評比費用
3.1 供應商應承擔所有與準備和參加評比有關的費用,不論評比的結果如何,比選采購單位均無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二 比選文件
4. 比選文件構成
4.1 項目采購內容和詳細技術需求、評比須知等均在比選文件中均有說明。
比選文件共六章,內容如下:
第1章?? 供應商須知
第2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條款
第3章?? 附件——響應文件格式
第四章 評比邀請
第五章 供應商須知資料表
第六章 項目需求說明
4.2 供應商應認真閱讀比選文件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技術規范等。如供應商沒有按照比選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資料,或者響應文件沒有對比選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實質性響應是供應商的風險,并可能導致其響應無效。
4.3 除非有特殊要求,比選文件不單獨提供貨物安裝使用地的自然環境、氣候條件、公用設施等情況,供應商被視為熟悉上述與履行合同有關的一切情況。
5. 供應商要求對比選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對比選文件進行澄清的供應商,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比選采購單位。供應商如有對比選文件的澄清要求,應在購買比選文件后1日內以書面形式提交,比選采購單位應在收到澄清要求后根據實際情況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必要時對比選文件進行澄清或修改。
6. 比選采購單位對比選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比選采購單位對已發出的比選文件進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原公告媒體上發布澄清(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不得改變采購標的和資格條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應當在比選文件要求的評比截止時間至少1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比選文件的潛在供應商,不足1日的,應當順延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
6.2 比選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為比選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供應商均具有約束力。供應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書面通知后,應在一日內向采購代理機構回函確認,否則比選采購單位將視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內容。
三 響應文件的編制
7. 響應范圍、響應語言及響應文件中計量單位的使用
7.1 供應商可對比選文件中“項目需求說明”所列的所有包號內容進行響應,也可只對其中一包或幾包進行響應,但不得將一包中的內容拆開響應。
7.2 響應文件必須使用中文(如有外文材料,均需翻譯成中文,評審時以中文為準)。
7.3 響應文件中所使用的計量單位,除比選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應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8. 響應文件構成
8.1 供應商應完整地按比選文件提供的響應文件格式填寫響應文件,響應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附件1——響應書(格式)
附件2——響應一覽表(格式)
附件3——響應分項響應表(格式)
附件4——項目說明一覽表(格式)
附件5——技術規格偏離表(格式)
附件6——商務條款偏離表(格式)
附件7——資格證明文件
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格式)
附件9——項目業績及項目組成員相關證明材料
附件10——中小企業聲明函、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8.2 除上述8.1條外,響應文件還應包括本須知第9條的所有文件。
9. 證明服務的合格性和符合比選文件規定的文件
9.1 供應商應提交證明文件,證明其擬供的合同項下的服務的合格性及符合比選文件規定。該證明文件是響應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證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資料、圖紙和數據,它包括:
9.2.1 根據比選要求提供的項目參與人員情況表;
9.2.2 項目實施方案;
9.2.3 比選文件要求的或者供應商認為必要的其它技術內容。
9.3 供應商應對照比選文件要求,說明所提供的響應文件已對比選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實質性的響應,或申明與比選文件要求的偏差和例外【關于第六章“項目需求說明”的所有響應偏差和例外均寫入“技術規格偏離表”,關于其它內容的響應偏差和例外均寫入“商務條款偏離表”】。
10. 響應
10.1 所有響應均以人民幣響應(現場交付價)不接受其他貨幣的響應。供應商的響應應遵守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10.2 供應商應在響應“分項響應表”上標明相關服務的單價(如適用)和總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
10.3 響應應包括完成比選文件要求的相關服務所需要的全部費用。
10.4 為了方便評審委員會對響應文件進行比較,供應商可根據本須知10.2條的規定將響應分成幾部分,并不限制采購人以上述任何條件訂立合同的權利。
10.5 供應商所報的各分項響應單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固定不變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變更。任何包含價格調整要求的響應,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10.6 供應商響應的每個包號只能有一個響應方案和響應,否則其該包響應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11. 響應保證金
11.1 供應商應提供第五章“供應商須知資料表”中規定數額的響應保證金,并作為其響應的一部分(和響應文件同時提交,詳見14.3條)。
11.2 響應保證金是為了保護比選采購單位免遭因供應商的行為蒙受損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況發生,響應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供應商在響應有效期內撤銷響應文件的;
(2)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提供虛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比選文件認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放棄成交或者不按本須知的規定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
(4)供應商與采購人或其他供應商惡意串通的;
(5)比選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11.3 響應保證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電匯、網銀、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
響應保證金的接收單位為北京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銀行賬號信息見第四章。
11.4 供應商同時對多個包號進行響應時,響應保證金可合并提供,供應商須注明響應的各包響應保證金金額。響應保證金總額不足且無法判定是哪一個或多個包號不足的,涉及的所有包號將均被視為無效響應。
11.5 未按規定提交響應保證金的響應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11.6 成交人的響應保證金,在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未成交的供應商的響應保證金將于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成交人在領取成交通知書時須向采購代理機構繳納成交服務費。
11.7 比選采購單位逾期退還響應保證金的,除應當退還響應保證金本金外,還應當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資金占用費,但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及時退還的除外。
12. 響應有效期
12.1 響應應在規定的響應截止日起 90 天內保持有效,響應有效期不滿足要求的響應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12.2 比選采購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原響應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應商同意延長響應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該要求的供應商將不會被要求和允許修正其響應,且本須知中有關響應保證金的要求將在延長了的有效期內繼續有效。供應商也可以拒絕比選采購單位的這種要求,其響應保證金將予以退還。上述要求和答復都應以書面形式提交。
13. 響應文件的簽署及規定
13.1 供應商應準備響應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3 份,每份響應文件須清楚地標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另外供應商還需提供電子版響應文件(U盤)1份。電子版響應文件與紙質響應文件內容不符的,以紙質響應文件為準。
13.2 響應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書寫,并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經其正式授權的代表在比選文件要求的地方簽字、加蓋單位印章。授權代表須持有書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標準格式附后),并將其附在響應文件中。響應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復印件。
13.3 任何行間插字、涂改和增刪,必須由響應文件簽字人在修改處簽字或加蓋公章才有效。
13.4 響應文件因字跡潦草或表達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應商負責。
13.5 供應商為自然人的,只須按要求簽字,響應文件所有加蓋公章的要求均不適用。
四 響應文件的遞交
14. 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4.1??響應時,供應商應將響應文件正本密封裝在單獨的信封中、所有副本一起密封裝在單獨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標明“正本”“副本”字樣。電子版響應文件可單獨密封包裝,也可和正本一起封裝。
14.2??為方便文件開啟唱標,供應商應將 “響應一覽表”單獨密封,并在信封上標明“響應一覽表”字樣,在響應時單獨遞交。
14.3??為方便核查響應保證金,供應商應將“響應保證金”(如采用電匯方式,提供電匯底單復印件。若采用網銀方式,提供轉賬網頁打印件)單獨密封,并在信封上標明 “響應保證金”字樣,在響應時單獨遞交。
14.4??如果供應商雖然未能按照上述14.1-14.3條規定對響應文件進行密封,但只要響應文件密封完好的,比選采購單位不得拒收。
14.5??所有信封上均應:
1)清楚標明遞交至比選公告或評比邀請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比選公告或評比邀請中指明的項目名稱、比選編號和“在 (文件開啟日期、時間 ) 之前不得啟封”的字樣。
3)在信封的封裝處加蓋供應商公章。
14.6 所有信封上還應寫明供應商名稱和地址,以便若其響應被宣布為“遲到”響應時,能原封退回。
14.7 如果供應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寫標記,比選采購單位對響應文件的誤投或過早啟封概不負責。
15. 響應截止期
15.1 供應商應在規定的響應截止日期和時間前,將響應文件密封送達至比選采購單位,送達地點應是比選文件中規定的地址。比選采購單位收到響應文件后,應當如實記載響應文件的送達時間和密封情況,簽收保存,并向供應商出具簽收回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文件開啟前開啟響應文件。逾期送達、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響應文件,比選采購單位應當拒收。
15.2 比選采購單位有權按本須知的規定,通過修改比選文件延長響應截止期。在此情況下,比選采購單位和供應商受響應截止期制約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均應延長至新的截止期。
16. 響應文件的修改、補充與撤回
16.1 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后,可在評比截止時間前對其響應文件進行修改、補充或撤回,但必須有修改、補充或撤回的書面通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權的供應商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
16.2 供應商對響應文件的補充或修改通知還須進行密封和標記(注明項目名稱、比選編號、“補充或修改通知”等)。
16.3 在響應截止期之后,供應商不得修改、補充或撤回其響應文件(評審委員會要求的澄清除外)。
16.4 在響應有效期內,供應商不得撤銷其響應。
16.5 供應商在評比截止時間前撤回已提交的響應文件的,比選采購單位應當自收到供應商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已收取的響應保證金,但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及時退還的除外。
五 文件開啟及評審
17. 文件開啟
17.1 比選采購單位應當按比選文件的規定,在評比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和預先確定的地點組織公開文件開啟。文件開啟時邀請所有供應商代表、采購人和有關方面代表參加,評審委員會成員不得參加文件開啟活動。參加文件開啟的代表應簽名報到以證明其出席。供應商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文件開啟活動,事先應書面(信函、傳真)通知采購代理機構,并承諾默認文件開啟結果,否則視同認可文件開啟結果。
17.2??供應商不足3家的,不得開啟文件(100萬元以下項目不足2家的,不得開啟文件)。
17.3??除了原封退回響應截止期后收到的響應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響應文件之外,文件開啟時不得拒收任何響應文件。
17.4 比選采購單位將對唱標內容做文件開啟記錄,由供應商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簽字確認。
17.5 供應商代表對文件開啟過程和文件開啟記錄有疑義,以及認為比選采購單位相關工作人員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應當場提出詢問或者回避申請。比選采購單位對供應商代表提出的詢問或者回避申請應當及時處理。
17.6 文件開啟結束后,比選采購單位應當依法對供應商的資格進行審查(見本須知第19條和第20條相關要求)。合格供應商不足2家的,不得評審。
18. 組建評審委員會
18.1 評審委員會根據政府采購有關要求和本次比選采購貨物的特點進行組建,并負責評審工作。
19. 響應文件的初審與澄清
19.1 響應文件的初審分為資格性審查和符合性審查。
19.1.1 資格性審查指依據法律、法規和比選文件的規定,由比選代理機構在文件開啟后對響應文件中的資格證明等文件進行審查,以確定供應商是否具備響應資格。合格供應商不足2家的(采購限額標準以下項目不足兩家),不得評審。
19.1.2 符合性檢查是指評審委員會依據比選文件的規定,對符合資格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進行審查,以確定其是否滿足比選文件的實質性要求。
19.2 響應文件的澄清
19.2.1 對于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評審委員會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供應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19.2.2?? 澄清文件將作為響應文件內容的一部分。
19.2.3 算術錯誤將按以下方法更正:
(1)文件開啟時,“響應一覽表”內容與響應文件中響應分項響應表內容不一致的,以“響應一覽表”為準;
(2)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3)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以文件開啟一覽表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4)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
同時出現兩種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規定的順序進行修正。修正后的響應按照本須知第19.2.1條的規定經供應商確認后產生約束力,供應商不確認的,其響應無效。
20. 響應偏離與非實質性響應
20.1 對于響應文件中不構成實質性偏差的不正規、不一致或不規則,評審委員會可以接受,但這種接受不能損壞或影響任何供應商的相對排序。
20.2 在比較與評價之前,根據本須知的規定,比選采購單位/評審委員會要審查供應商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每份響應文件是否實質上響應了比選文件的要求。實質上響應的響應應該是與比選文件的全部實質性要求相符。對關鍵條款,例如關于響應保證金、適用法律、繳稅等內容的偏離、保留和反對,將被認為是實質上的偏離。比選采購單位/評審委員會決定供應商是否符合資格、響應文件是否對比選文件作出了實質性響應只根據響應文件本身的內容,而不尋求外部的證據(購買比選文件信息查詢、信用查詢除外)。
20.3 不符合資格要求的響應或沒有進行實質性響應的響應將被視為無效響應。供應商不得通過修正或撤銷不符合要求的偏離或保留從而使其響應成為有效響應。如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供應商的響應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1)??未按規定要求交納響應保證金的;
(2)??響應文件未按照比選文件規定要求簽字、蓋章的;
(3)??不符合合格供應商條件的,包括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
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進行查詢(截止時點為評比截止時間),發現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供應商的(保留查詢記錄網頁打印件);
(4)??未按照要求提供資格證明文件的;
(5)??響應超過比選文件中規定的預算金額或者最高限價的;
(6)??響應文件含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條件的;
(7)??供應商串通響應的;
(8)??法律、法規和比選文件規定的其他無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供應商串通響應:
(1)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2)不同供應商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響應事宜;
(3)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或者聯系人員為同一人;
(4)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異常一致或者響應呈規律性差異;
(5)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相互混裝;
(6)不同供應商的響應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21. 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
21.1 經初審合格的響應文件,評審委員會應當按照比選文件中規定的評審方法和標準,對其進行商務和技術評估,綜合比較與評價。
21.2 評審嚴格按照比選文件的要求和條件進行。比較響應,同時考慮其它因素,詳見21.3條。
21.3 根據實際情況,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即在符合資格條件并滿足比選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的情況下,按照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按包進行評審,以每包排名最高的前1-3名供應商依次作為該包成交候選人的評審方法(每個評委分別對每個通過初步審核的供應商進行獨立打分,所有評委對同一供應商打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供應商該包的最終得分,所有打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得分相同的,由采購人決定)。具體評分因素權重及評審標準如下:
評審辦法:
01包
序號 | 打分因素 | 分值 | 評分標準 |
1 | 綜合實力和信譽 | 25 | 1.供應商具有環境管理理體系ISO14001認證書,得1分; 2.供應商具有質量管理體系ISO9001認證,得1分; 3.供應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體系ISO22000認證,得1分; 4.供應商具有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認證,得4分 4.具有中國校園團餐聯盟成員資格,得6分; 5.獲得全國學校后勤服務優秀企業稱號,得6分。 6.具有中國教育后勤協會理事單位資格,得6分 注:需提供有效證書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
2 | 擬派項目負責人和技術骨干及人員培訓方案 | 15 | 1.項目負責人資質、經驗(3分) (1)項目負責人有中專及以上學歷,得1分; (2)項目負責人個人能力,經驗情況。 個人能力較強、具有技師(含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經驗豐富得2分; 個人能力一般,經驗較豐富得1分; 注:需提供項目負責人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2.廚師長專業技術等級及經驗(3分) 廚師長具有技師(含二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得3分;廚師長具有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得0.5分;廚師長具有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以下不得分; 注:需提供項目廚師長的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3.營養師配備情況(1分) 配備人員中具有國家公共營養師資格證的得1分,否則不得分。 注:需提供項目營養師的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4.技術骨干的專業技術等級 (不低于四級的廚師職業資格)(3分) 配備數量超過5人(含)得3分; 配備技術骨干少于5人得1分; 不完整、不合理、經驗不豐富不得分; 注:提供相關證書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且本項目1-4項所有人員均具備健康證,提供相關資料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5、人員培訓方案和人員管理制度(5分) 方案和制度健全的得5分;方案和制度一般的得2分,不完善的不得分。 |
3 | 承包供應商業績 | 20 | 供應商整體承辦知名高校食堂和多個直轄市、省級名牌中學食堂及中央國家機關直屬單位食堂的經營情況。 1、服務同為“985”和“211”雙資格高等院校(每所高校按1個業績計算,不重復計算,每服務1所 ,得2分,滿分6分); 2、服務于北京市藝術類高等院校(服務1所 ,得5分,最高5分); 3、服務中央國家機關直屬單位食堂(服務1例,得4分,最高4分); 4、服務承辦北京市中小學每所2.5分(每所學校按1個業績計算,不重復計算,滿分5分)。 (需附經營合同復印件或甲方開具的業績證明,經營合同復印件含甲乙方名稱、合同金額、簽署日期、經營期限及合同主要內容等關鍵頁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
4 | 管理運營體系優勢及運營制度 | 20 | (1)管理運營體系優勢 管理體系詳細、完整、合理,完全符合項目實際需要,得8-10分; 管理體系一般,基本符合項目實際需要,得4-7分; 管理體系較差,不符合項目實際需要,得0-3分。 (2)運營制度 運營制度詳細、完整、合理、規范,完全符合項目實際需要,得8-10分; 運營制度一般,基本符合項目實際需要,得4-7分; 運營制度較差,不符合項目實際需要,得0-3分。 |
5 | 經營方案 | 20 | (1)食堂食品衛生管控方案及應急預案 食品衛生管控方案和應急預案詳細、合理、有針對性,完全符合需求特點,切實可行,得4-5分; 衛生管控服務方案一般,基本符合需求特點,得2-3分; 衛生管控服務方案較差,不符合需求特點,得0-1分。 (2)食堂出品質量控制方案 控制方案詳細、合理、有針對性,完全符合需求特點,切實可行,得4-5分; 質量控制方案一般,基本符合需求特點,得2-3分; 質量控制方案較差,不符合需求特點,得0-1分。 (3)食堂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管控方案及應急預案 方案和應急預案詳細、合理、有針對性,完全符合需求特點,切實可行,得4-5分; 方案一般,基本符合需求特點,得2-3分; 方案較差,不符合需求特點,得0-1分。 (4)優質服務方案與措施 針對此項目制定的優質服務方案詳細、合理,針對性強,得4-5分; 一般得2-3分;較差得0-1分。 |
注:以上證明文件均需提供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否則視為不提供 |
說明1:評審價:(本項目不涉及)
注1: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劃分標準,如供應商為小型或微型企業,則對其在本項目中提供的工程、服務和自身制造的貨物以及其它小型和微型企業制造的貨物(均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業注冊商標的貨物)的響應給予6%的扣除作為評審價。其它形式下,供應商的響應即為其評審價。小型和微型企業須填寫附件中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聲明函”,并在響應分項響應表中明確列出是否屬于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服務以及屬于小型和微型企業的產品、服務總價,否則不考慮價格扣除。
監獄企業參與投標視同小型、微型企業,須填寫本須知第附件中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聲明函”
注2:
殘疾人福利性單位響應視同小型、微型企業,須填寫附件中規定的“ 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否則不考慮價格扣除。
說明2:節能環保:
本項目沒有貨物采購,不涉及政府采購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
說明3:響應過低的處理辦法(本項目不涉及)
評審委員會認為供應商的響應明顯低于其他符合資格條件且通過符合性審查供應商的響應,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審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不能證明其響應合理性的,評審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響應處理。
說明4:評審報告:
評審委員會根據全體評審成員簽字的原始評審記錄和評審結果編寫評審報告,評審委員會成員對需要共同認定的事項存在爭議的,應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結論。持不同意見的評審委員會成員應當在評審報告上簽署不同意見及理由,否則視為同意評審報告。
說明5:修改評審結果
評審結果匯總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評審結果:
(1)分值匯總計算錯誤的;
(2)分項評分超出評分標準范圍的;
(3)評審委員會成員對客觀評審因素評分不一致的;
(4)經評審委員會認定評分畸高、畸低的。
評審報告簽署前,經復核發現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評審委員會應當當場修改評審結果,并在評審報告中記載;評審報告簽署后,比選采購單位發現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應當組織原評審委員會進行重新評審,重新評審改變評審結果的,書面報告學校。
說明6:廢標、停止評審及比選終止
1. 在比選采購中,有包號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該包應予廢標:
(1)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比選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2家,不評標;
(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3)供應商的響應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廢標后,比選采購單位應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供應商。
2. 評審委員會發現比選文件存在歧義、重大缺陷導致評審工作無法進行,或者比選文件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標準、政府采購政策,違反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而影響響應結果的,應當停止評審工作,與比選采購單位溝通并作書面記錄。比選采購單位確認后,應當修改比選文件后重新比選。
3. 比選采購單位在發布比選公告后,除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情況外,不得擅自終止比選活動。終止比選的,比選采購單位應當及時在原公告發布媒體上發布終止公告,以書面形式通知已經獲取比選文件的潛在供應商,并將項目實施情況和采購任務取消原因報告學校。已經收取比選文件費用或者響應保證金的,比選采購單位應當在終止采購活動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取的比選文件費用和所收取的響應保證金及其在銀行產生的孳息。
22. 評審過程及保密原則
22.1 文件開啟之后,直到采購人與成交人簽訂合同時止,比選工作有關人員對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響應的有關資料等事宜,均不得向供應商或其他無關的人員透露。
22.2 在評審期間,供應商試圖影響比選采購單位和評審委員會的任何活動,將導致其響應無效,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 確定成交
23. 成交候選人的確定原則及標準
23.1 除第25條規定外,確定實質上響應比選文件且滿足下列條件者為成交候選人。供應商排名按評審后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得分相同的,由采購人決定。排名最高的供應商作為成交候選人(或按照評委會推薦的評審排序依次作為成交候選人)。
24. 確定成交人
24.1 比選代理機構應當在評審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將評審報告送采購人,采購人應當自收到評審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評審報告確定的成交候選人名單中按順序確定每包成交人。出現第一成交候選人并列的情形,以技術部分得分高的供應商為成交人;技術部分得分還相同的,由采購人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成交人。采購人在收到評審報告5個工作日內未按評審報告推薦的成交候選人順序確定成交人,又不能說明合法理由的,視同按評審報告推薦的順序確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人。
24.2 成交人拒絕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采購人可以與排位和成交人并列的成交候選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如無排位并列的成交候選人,采購人可以和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選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以此類推。采購人亦有權重新進行公開比選。
24.3 采購人有權根據供應商遞交響應文件中的資格證明文件等資料,對供應商的財務、技術和生產能力等進行真實性審查。如果審查中發現虛假問題,采購人將保留追究供應商法律責任的權利。
25. 接受和拒絕任何或所有響應的權利
25.1 為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采購人保留在授標之前任何時候接受或拒絕任何供應商成交的權利,且對受影響的供應商不承擔任何責任。
26. 成交通知書
26.1 在響應有效期內,成交人確定后,比選采購單位應當在學校指定的信息發布媒體上公告成交結果,比選文件應當隨成交結果同時公告。比選采購單位應同時以書面形式向成交人發出成交通知書,向未成交的供應商發出落標通知書。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應當告知其未通過的原因;采用綜合評分法評審的,還應當告知未成交人本人的評審得分與排序。
26.2 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不得違法改變成交結果,成交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放棄成交,否則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26.3 成交通知書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對采購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簽訂合同
27.1 成交人應當自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比選文件和成交人響應文件的規定,與采購人簽訂書面合同。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比選文件確定的事項和成交人響應文件作實質性修改,采購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
27.2 比選文件、成交人的響應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 均為簽訂合同的依據。
28. 履約保證金
28.1 無
29. 質疑的內容、時間與處理
29.1 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1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供應商應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
29.1.1 對可以質疑的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為按要求購買并收到采購文件之日;
29.1.2 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
29.1.3 對采購結果提出質疑的,為采購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29.2 提出質疑的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潛在供應商已按要求購買采購文件的,可以按規定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
29.3 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可以委托代理人進行質疑,其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具體權限、期限和相關事項,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
29.4 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
(3)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4)事實依據;
(5)必要的法律依據;
(6)提出質疑的日期。
29.5 采購代理機構在質疑期內發出的質疑函,應當在收到質疑函后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答復,(本項目為比選,執行校內程序,根據學校要求進行回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質疑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供應商對評審過程、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采購代理機構可以組織原評審委員會協助答復質疑。
29.6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認為供應商質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對成交結果構成影響的,繼續開展采購活動;認為供應商質疑成立且影響或者可能影響成交結果的,按照下列情況處理:
(1)對采購文件提出的質疑,依法通過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繼續開展采購活動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購文件后繼續開展采購活動;否則應當修改采購文件后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2)對采購過程、采購結果提出的質疑,合格供應商符合法定數量時,可以從合格的成交候選人中另行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應當依法另行確定成交供應商;否則應當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29.7 質疑答復導致成交結果改變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學校。
第二章 合同格式及主要條款
合同協議書
項目編號:
合同編號: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2020年 月 日
甲方(受委托)與乙方就(填寫項目名稱)相關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按下述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定義
1.本合同下列術語解釋:
1.1 “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1.2 “合同價”系指根據國家規定,甲方每年撥付給乙方平抑資金,用于平抑基本伙價格,平抑基金給付標準按每年國家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撥付。
1.3“甲方”系指與成交供應商簽署合同的人(含最終用戶)。
1.4“乙方”系指根據合同約定提供相關服務的成交供應商。
二、合同內容及期限
2.甲方購買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務(項目名稱): 。
2.1服務項目要求:(工作任務、工作任務下達方式、數量/質量要求、完成方式、特殊需求等)
(1)
(2)
(3)
2.2提供服務地點:。
2.3本合同項目下的服務期限
服務有效期三年,每年一簽,年度合同終止前2個月,學校組織進行服務質量評價,評價不合格,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本年度合同生效起至______年___月 日止。
三、合同價格
3.1甲方每年撥付給乙方平抑資金,用于平抑基本伙價格,平抑基金給付標準按每年國家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撥付。
3.2其他服務支出包括:根據評審結果寫入正式合同文本。
四、支付和結算方式
4.1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及支付。
4.2雙方的帳戶名稱、開戶銀行及帳號以本合同提供的為準。
4.3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 □分期支付 ■按服務進度支付
4.3.1一次性支付
4.3.2分期支付
4.3.3按服務進度支付
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5.1 甲方應于 2020 年 月 日將合作經營場所交付給乙方使用。
5.2 甲方負責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皩W生食堂管理規定 ”,據此對乙方的經營、銷售、安全進行日常的檢查、監督、管理,針對可能出現的食品衛生安全、消防安全等隱患,有權要求乙方限時整改,并每月召開一次合作會議。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合法經營。
5.3 甲方向乙方提供用于餐飲經營的水、電、天然氣(注:若遇停水、停電、停止天然氣,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做好應急準備工作,以確保乙方能正常營業)。
5.4 甲方負責對學校提供的資產進行監督檢查,對學生食堂因自然因素損壞部分進行修繕或進行必要的改造(因乙方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則由乙方承擔 費用)。
5.5 甲方根據學校校歷統籌安排寒、暑假期間的開業、停業時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
5.6 甲方對乙方經營的食堂在衛生、質量、服務態度、消防安全等方面有檢查監督的權利,乙方應服從甲方及學校職能部門管理。
5.7 在甲方召開伙食工作會議時,乙方(合作經營者)應親自到現場參加,聽取學生代表及職能部門意見,及時改正不足,提高服務質量以利于乙方將合作經營辦得更好。若兩次不親自參加會議,認定為不親自經營管理,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5.8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學校出入證。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乙方依法享有合作經營食堂的使用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6.2 乙方每天的經營時間: 按甲方規定 。
6.3 乙方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嚴格執行校規和學校餐飲管理服務中心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6.4 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所經營的食品從加工、制作到銷售各環節必須符合衛生要求,不得出售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給就餐者。若發現乙方未按照《食品安全法》及有關要求制作餐飲,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若因乙方過錯造成就餐者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6.5 乙方員工上班要求統一著裝、統一佩戴標牌,著裝及標牌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工作人員應使用文明用語,熱情服務。
6.6 乙方應按照學生食堂的經營規模,配齊配足相關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法》自主聘用員工,保障員工合法權益,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從業人員健康證明》上崗,并按規定體檢。乙方與其所聘員工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應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負責。
6.7 乙方經營過程中,所有操作流程必須符合防疫部門審定的流程,不得擅自改動,且服從甲方對食堂服務質量、衛生安全等狀況的監督檢查,如發現嚴重問題,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停業整頓,因此造成的任何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6.8 乙方經營過程中應承擔必要的排油煙設備清洗、治安、防疫、滅鼠滅蟑滅蚊蠅和體檢、辦證等所需費用。
6.9 乙方須遵守學校的相關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與就餐人員發生矛盾,否則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6.10 乙方經營學生食堂保證經營食品數量、質量:按照甲方要求。
6.11 乙方不得在操作間以外的任何場所加工任何食品,違者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12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學校規定,不在校內銷售各種酒類。同時不制作加工衛生監督管理部門禁止加工制作的食品。
6.13 在雙方合作經營期間,甲方接到就餐者對于乙方在價格、衛生、服務等方面的投訴,經核實后按協議約定和有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罰。
6.14 經營者不得將攤位轉租、轉包或分包他人,不得擅自擴大經營面積。如發現轉包、轉租或分包他人,甲方立即解除協議,乙方應當承擔相當于風險抵押金數額的違約金。
6.15 乙方經營項目和品種必須與合作經營協議相符,經營項目要求量化、標準統一,做框懸掛明示,接受監督。
6.16乙方須定期組織員工參加相關崗前及崗中培訓,規范操作和使用設備。同時參與甲方所安排的統一培訓,費用乙方自理。
6.17乙方應嚴格遵守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外來人口等管理規定,并組織員工接受甲方的相關培訓。
6.18甲方為合作經營提供的食堂內廚房和就餐大廳所有設備經雙方清點后,交由乙方保值使用。協議到期后,乙方應當保證設備的完好,如有丟失、損壞按原值折舊后賠償。
6.19 乙方負責食堂每天產出的垃圾、泔水外運,保證做到日產日清,保持環境的整潔。
6.20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接受甲方餐飲管理服務中心的日常監督檢查,接受餐飲管理服務中心食品檢驗室進行的抽樣檢測工作,接受學校進行的綜合考核 。
6.21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經營活動。
第七條 食堂的修繕與使用
7.1 在合作經營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廚房設備、售飯區域設備和就餐大廳桌椅空調等設備甲方提供。
7.2 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合作經營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立即修復,無法修復的按原值折舊后賠償。
7.3 乙方對房屋結構及設施不能隨意更改。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八、供餐服務保證金
8.1供餐服務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供餐服務保證金 伍 萬元整(?:50000元),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有不符合甲方質量標準或違法合同約定內容的,將從供餐服務保證金扣除違約金;如供餐服務保證金不足 伍 萬元時,乙方應于次月補齊,協議期滿退還供餐服務保證金(不計息)。
8.2乙方以電匯、支票形式向甲方提供供餐服務保證金。
九、違約責任
9.1因乙方提供的服務使合同標的無法實現的;乙方轉包服務的;或未按規定時間提供服務逾期超過 2天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
十、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戰爭、動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地震、風暴或其他自然災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預見、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
10.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方應盡快通知另一方,并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詳細情況報告及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的說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發生須由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負責同時提供由公證機關作出的公證證明。
10.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責任而造成的相關損失承擔責任。
10.4合同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本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或是繼續履行本合同。
10.5其他
十一、保密條款
11.1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業秘密和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11.2在下列情形下:當發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時,當國家機關調查、審查、審計時,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無須事先征求供應商/成交供應商同意而可以披露關于采購過程、合同文本、簽署情況的資料、供應商/成交供應商的名稱及地址、采購內容的有關信息以及補充條款等,但應當在合理的必要范圍內。對任何已經公布過的內容或與之內容相同的資料,以及供應商/成交供應商已經泄露或公開的,無須再承擔保密責任。
11.3此外的其它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秘密和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秘密和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
十二、合同的解釋和法律適用
12.1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國法律、法規以及通常的理解進行。
12.2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自然日。
12.3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作出。
12.4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十三、合同的終止
13.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3.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3.1.2合同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3.1.3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13.1.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權,解除本合同。
13.1.5對本合同終止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因合同終止而受到的損失。對合同終止雙方均無過錯的,則各自承擔所受到的損失。
十四、權利的保留
14.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另一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4.2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雙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十五、爭議的解決
15.1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解釋﹑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果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則雙方同意:
15.2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3由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現行有效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5.4本合同甲、乙雙方一致認為,本合同僅屬于甲、乙雙方之間的協議,任何爭議均只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方式處理,任何情形下采購代理機構均不應當成為該等爭議的當事人,無論該等仲裁或訴訟均不得針對采購代理機構提起。
15.5在爭議解決期間,除了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正在解決的那部分問題外,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履行。
十六、合同的補充修改和變更
16.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修改或變更。
16.2對本合同的補充、修改或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由乙方自簽訂補充合同之日起五日內報采購代理機構備案。補充、修改或變更的協議的簽署及生效方式與本合同的簽署及生效方式相同。
16.3響應文件及其全部條款、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以及修改或變更的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生效
17.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十八、其他約定事項
18.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8.2一方當事人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有關分包事項或服務委托等須事先取得采購代理機構書面同意并且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聯合響應須在本次采購允許的情況下并須符合本次采購的全部規定。
18.3本合同正本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乙雙方簽字蓋公章:
甲方:
聯系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帳號:
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聯系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及帳號:
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第三章 附件——響應文件格式
目 錄
附件1——響應書(格式)
附件2——響應一覽表(格式)
附件3——響應分項響應表(格式)
附件4——項目說明一覽表(格式)
附件5——技術規格偏離表(格式)
附件6——商務條款偏離表(格式)
附件7——資格證明文件
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格式)
附件9——項目業績及項目組成員相關證明材料
附件10——中小企業聲明函、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附件1 響應書(格式)
致:(比選采購代理單位)
根據貴方為(項目名稱)項目比選的評比邀請(比選編號),簽字代表(姓名、職務)經正式授權并代表供應商(供應商名稱、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份:
1.??響應一覽表
2.??響應分項響應表
3.??技術規格偏離表
4.??商務條款偏離表
5.??資格證明文件
6.??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比選文件中供應商須知和技術規格要求提供的有關文件
7.??以 形式出具的響應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ò柡徒痤~) 元。
據此,簽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項目的響應總價見“響應一覽表”。
(2)如成交,我方將按比選文件的規定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
(3)我方已詳細審查全部比選文件,包括第 號補充通知(如果有的話)。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棄對這方面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力。
(4)本響應有效期為自評比截止日起 個日歷日。
(5)在規定的文件開啟時間后,我方保證遵守比選文件中有關保證金的規定。
(6)在評比截止時間之前,我方未曾為響應包號提供過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也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貴方或評審委員會可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進行查詢,我方完全接受查詢的結果。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貴方可能要求的與其響應有關的一切數據或資料。
8.與本響應有關的一切正式往來信函請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授權代表簽字
供應商名稱(全稱)
供應商開戶銀行(全稱)
供應商銀行帳號
供應商公章
日期
附件2 響應一覽表(本項目不涉及)
附件3 響應分項響應表(本項目不涉及)
附件4 項目說明一覽表
供應商名稱:______________ 比選編號:______________ 包號:_______________
序號 | 名稱 | 簡要說明 | 數量 | 其它 |
供應商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蓋章):
注: 各項詳細技術性能可另頁描述。
附件5 技術規格偏離表
供應商名稱:___________ 比選編號:______________ 包號:__________
序號 | 比選文件章節及條款號 | 比選要求 | 響應 | 偏離 | 說明 |
供應商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蓋章):
附件6 商務條款偏離表
供應商名稱:_____________ 比選編號:_____________
序號 | 比選文件章節及條款號 | 比選文件的商務要求 | 響應文件的商務響應 | 說明 |
供應商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蓋章):
附件7 資格證明文件(格式)
目 錄
7-1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7-2 納稅證明
7-3供應商的資格聲明(格式)
7-4供應商的資信證明
7-5社會保障金繳納紀錄
7-6近三年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
7-7信用聲明
7-8采購文件要求的和供應商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格證明文件
7-1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提供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投標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非企業專業服務機構投標提供執業許可證、自然人投標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年檢合格)加蓋本單位公章】
附件7-2 納稅證明
【提供評比日前六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納稅(法人單位必須為增值稅或營業稅或企業所得稅)證明(銀行繳費憑證或稅務機關開具的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依法免稅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證明其依法免稅】
附件7-3 供應商的資格聲明 (格式)
1、名稱及概況:
(1)供應商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立和注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