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4 [海淀]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北下關街道辦事處北下關街道A區食堂外包服務專項競爭性磋商
項目概況
北下關街道A區食堂外包服務專項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北京·海淀)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4日 09:3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GFTC20PP0343
項目名稱:北下關街道A區食堂外包服務專項
預算金額:18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180.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北下關街道A區食堂外包服務專項,詳見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主席令第68號)、《關于中國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2007】51號)、《關于開展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庫【2011】124號)、《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1】181號)、《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財政部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的通知》(京財采購【2020】195號)等
(2)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微型企業,供應商可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業或監獄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需具有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 (2)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不得為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處罰決定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0年08月24日 至 2020年08月31日, 每天上午8:00至8:00,下午12:00至12: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北京·海淀)
方式:
網上
售價:¥0.0 元(人民幣)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0年09月04日 09:30(北京時間)
地點:北京市海淀區東北旺南路甲29號(海淀區綜合行政服務中心)五層競標室3
五、開啟
時間:2020年09月04日 09:30(北京時間)
地點:北京市海淀區東北旺南路甲29號(海淀區綜合行政服務中心)五層競標室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無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北下關街道辦事處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47號
聯系方式:李老師 010-6212384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北京中招國發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小黃莊北街2號外貿安貞大樓B座6層
聯系方式:馬工 010-8223393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馬工
電 話: 010-82233939
采購需求.pdf
技術需求 北下關街道辦事處 A區食堂位于北下關街道院內二層,具體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學 院南路 47號。面積為 500平米,其中操作間約 200平米,就餐約 300平米,服務地點 在機關辦公樓二層食堂。根據北下關街道食堂使用需求,將采用自助供餐模式,每日提 供早、中餐、加班、值班、應急保障等就餐服務,同時為豐富飲食種類,設置現場制作 區,可提供蒸、煮、炸、烤、烙等特色小吃。 一、項目總體方案 為北下關街道 A區約 100余就餐者全年不間斷提供早、中餐及值班、加班、應急保 障等餐飲保障服務,在采購人的監督管理下,由成交供應商全面負責食堂的運行和管理。 具體內容如下: (一)本項目餐飲管理工作的總體目標是:按照“北京市示范食堂”管理標準要求, 提供安全衛生、健康營養的餐飲服務,達到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評價標準兩顆 星以上(良好)水平。衛生合格率達到 100%;準點開餐率達到 100%;食品中毒事故為 “0”。 (二)服務對象:機關干部及職工 (三)就餐形式為自助餐,餐標為早餐 10元,午餐 25元,晚餐 20元,夜宵 30元; (四)用餐人數:早餐、午餐各約 100人,值班人員餐約 5-7人; (五)根據需要提供清真餐飲服務。 (六)提供值班、加班、應急保障餐飲服務(如:配合現場送餐等)。 (七)食材的采購、出入庫管理由服務方負責。 (八)食堂工作人員食宿由采購人免費提供。 二、服務需求 (一)餐飲服務標準 1.日常餐飲品種花樣 早餐: 涼菜 3種;咸菜 3種;湯粥 3種;主食不少于 5種;現場加工特色風味不少于 2種; 辣椒油、花椒油、腐乳、醋必備。 午餐: 熱菜 5-8種,包括主葷、半葷、素菜;涼菜 4種;主食不少于 3種;現場加工特色 風味不少于 2種;湯粥不少于 2種;水果或奶制品不少于 1種;辣椒油、花椒油、腐乳、 醋、小咸菜必備。 2.菜品、主食等均須制作營養菜牌,菜牌應包括但不限于名稱、營養成分、功效、 特殊人群用量等內容。 3.元旦、春節、元宵、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節假日及大型安保活動期間,增 加特色菜肴;根據節氣及時令特點制作特色菜品。 4、加班、值班、應急保障餐飲服務,應現做新鮮,不能做剩飯。 每周公布食譜,每月征求意見,及時改正,不斷提高飯菜質量。積極提出合理化建 議,厲行節約杜絕浪費,達到用戶滿意。 (二)人員要求 1.人員要求 1.1本項目人員要求政治可靠,無違法犯罪記錄,符合保密工作需要。 1.2供應商應與其聘用人員簽訂正規勞動合同,不得因勞動糾紛影響服務質量。 *1.3本項目團隊工作人員為 8-10人左右,(包括項目經理、行政總廚、廚師長、服 務主管、熱菜廚師、涼菜廚師、面點廚師、切配廚師、服務、保潔、洗消等相關人員), 項目經理、行政總廚、廚師長(烹飪、涼菜、面點)、服務主管須相對固定。因采取中央 廚房服務模式。故團隊的管理和人員調整由供應商負責。 1.4人員組成 1.4.1行政總廚 1名,需有一定的餐飲管理經驗,具有一級廚師職業資格。行政總 廚要精通廚房、餐廳灶具、廚具和食材等物資原料的使用管理和廚房烹飪器具的維修保 養常識,同時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食品衛 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等,并精通餐飲成本核算和營養、衛生知識。 1.4.2廚師長 1名(烹飪、涼菜、面點)需持有國家社會勞動保障部頒發的職業資 格證書。 1.4.3廚師至少 1名,廚師需具有廚師證書; 1.4.4切配、服務員、保潔、洗消等至少 4名,其中主管 1名,需具有三年以上前 廳服務經驗并取得高級服務員資格證;服務員; 1.5所有人員需保證身體健康,持有健康證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 (三)服務人員的具體工作要求 1.衛生要求 1.1粗加工及切配衛生要求 (1)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 得加工和使用。 (2)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應分池清洗,水產 品應在專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處理。 (3)易腐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4)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根據性質分類存放。 (5)切配好的食品應按照加工操作流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 (6)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面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7)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應分開使用并有明顯標志。 1.2烹飪加工衛生要求 (1)烹飪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 得進行烹調加工。 (2)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輔料)經烹調加工后再次供應。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加工時其食品中心溫度不應低于 70℃。 (4)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5)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盡快冷卻后再冷藏。 1.3涼菜配制衛生要求 (1)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配制的成品涼菜,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 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2)操作人員進入操作專間前應更換潔凈的工作衣帽,并對手部等直接參與食品 加工的身體部位進行徹底洗消。工作時應戴口罩。 (3)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專間,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涼菜加工無關的活動。 (4)專間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操作臺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 時開啟 30分鐘以上。 (5)專間內應使用專用的工具、容器,用前應洗凈并保持清潔。 (6)未經清洗處理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不得帶入涼菜間進行加工。 (7)制作好的涼菜應當盡量當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應存放于專用冰箱內冷藏 或冷凍,食用前進行再加熱。 1.4點心加工衛生要求 (1)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輔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 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2)未用完的點心餡料、半成品點心,應在冷柜內存放,并在規定存放期限內使 用。 (3)奶油類原料應低溫存放,水分含量較高的含奶、蛋的點心應當在高于 60℃或 低于 10℃的溫度條件下儲存。 1.5備餐及供餐衛生要求 (1)操作前應認真洗清、消毒手部。 (2)操作人員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 (3)操作時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4)菜肴分發、造型整理的用具應經過消毒。 (5)用于菜肴裝飾的原料使用前應洗凈消毒,不得反復使用。 (6)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 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 60℃ 或低于 10℃的溫度條件下貯存。 1.6食品再加熱衛生要求 (1)在溫度低于 60℃、高于 10℃條件下,存放時間超過 2小時的熟食品,需再次 利用的應充分加熱,加熱前應確認食品未變質。 (2)冷凍熟食品應徹底解凍后經充分加熱后方可供應。 (3)加熱時食品中心溫度應高于 70℃,未經充分加熱的食品不得供應。 1.7餐用具衛生要求 (1)餐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固定位置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餐用具應貯存 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保潔柜應有明顯標記。餐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2)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具使用前應洗凈并消毒。 (3)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 消毒用品的有效濃度。 (4)消毒后餐具應符合 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 (5)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2.衛生管理 2.1衛生管理機構與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是食品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食堂的食品衛生安全負全面責任。 (2)應設置衛生管理職責部門,對食堂食品衛生負全面管理職責。 (4)應定期對食品原料、接觸直接入口的食品、餐用具和成品進行檢驗,檢驗結果 應記錄。 2.2食品衛生管理員承擔食堂食品生產活動衛生管理職能,主要職責包括: (1)組織餐飲服務人員進行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 (2)制定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檢查食品生產過程的衛生狀況并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行 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4)對食品衛生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5)組織餐飲服務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嚴禁患有可能影響食品衛生疾病的人員上 崗。 (6)建立食品衛生管理檔案。 (7)接受和配合衛生監督機構對食堂食品衛生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 況。 (8)保證食品安全衛生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2.3供應商應制定餐飲服務人員食品衛生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服 務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食品衛生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法律、法 規、規范、標準和食品衛生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范流程等。 2.4供應商應制定內部衛生管理制度,實行崗位責任制,制定衛生檢查計劃,規定 檢查時間、檢查項目及考核標準。每次檢查應有記錄并存檔。 2.5環境衛生管理要求 (1)食品生產加工場所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墻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 清潔。 (2)餐廳內桌、椅、臺等應保持清潔。 (3)廢棄物至少應每天清除 1次,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4)廢棄物放置場所不得有不良氣味或有毒有害氣體溢出,應防止有害昆蟲的孳 生,防止污染食品、水源及地面。 (5)食品加工過程中廢棄的食用油脂應集中存放在有明顯標志的容器內,定期按 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 予以處理。 (6)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 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及原材料應有保護措施。 (7)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 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8)食品加工場所內如發現有害動物存在,應追查和杜絕其來源。處理方法應以 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為原則。 2.6場所及設施衛生管理 (1)應建立食品加工場所及設施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工作,使 場所內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隨地保持清潔。 (2)應建立食品加工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 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 (3)食品加工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 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2.7設備及工具衛生管理 (1)應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 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 (2)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3)采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 (4)已清洗和消過毒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二次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2.8清洗和消毒衛生管理 (1)應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證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潔衛生,防止食品 污染。 (2)用于清掃、清洗和消毒的設備、用具應放置在專用場所妥善保管。 2.9殺蟲劑、殺鼠劑、清洗劑、消毒劑等有毒有害物管理 (1)殺蟲劑、殺鼠劑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均應有固定場所并上鎖,包裝上應 有明顯的警示標志,并有專人負責保管。 (2)各種有毒有害物的使用應有詳細記錄,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區域、使 用量、使用及購買時間、配置濃度等。使用后應進行復核,并按規定進行存放、保管。 2.10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 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的規定,并應 有詳細記錄。食品添加劑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并上鎖,包裝上應標識“食品添加劑”字 樣,并有專人負責保管。 2.11食品留樣要求 (1)食品成品應留樣。 (2)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中,在冷藏條件下 存放 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 100g。 2.12記錄管理 (1)原料采購驗收、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衛生檢查情況、人員健康狀況、教育 與培訓情況、食品留樣、檢驗結果及投訴情況、處理結果、發現問題后采取的措施等均 應予以記錄。 (2)各項記錄均應有執行人員和檢查人員的簽名。 (3)各崗位負責人應督促相關人員按要求進行記錄,并每天檢查記錄的有關情況。 (4)有關記錄應至少保持 12個月。 3. 餐飲服務人員衛生要求 3.1餐飲服務人員健康管理 (1)餐飲服務人員每年至少進行 1 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 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 (2)餐飲服務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影響食品衛生病癥 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影響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 上崗。 (3)應建立餐飲服務人員健康檔案。 3.2餐飲服務人員培訓 應對新參加工作及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衛生知識培 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在職餐飲服務人員應進行衛生培訓,培訓情況應記錄。 3.3餐飲服務人員個人衛生 (1)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佩戴口罩,頭發 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飾物。 (2)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 進行消毒。 (3)接觸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①開始工作前。 ②處理食物前。 ③如廁后。 ④處理生食物后。 ⑤處理受污染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⑥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⑦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等身體部位后。 ⑧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4)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 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 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5)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6)食品處理區內不得抽煙、飲食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7)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3.4餐飲服務人員工作服管理 (1)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場所從顏色 或式樣上進行區分,如粗加工、烹調、倉庫、清潔等。 (2)工作服應有清洗保潔制度,定期進行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人員 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3)餐飲服務人員如廁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應與食品處理區隔離。 (5)每名餐飲服務人員應有 2套(含)以上工作服。 (四)服務人員保密要求 必須嚴格員工法律意識和保密意識教育,必須嚴格遵守采購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服 從采購人管理。 三、考核需求 1.采購人有權對供應商提供的服務進行考核,并依據考核結果追究供應商的違約責 任及解除合同。 2.采購人有權對供應商進行考核,考核范圍主要包括飯菜質量、品種花樣、服務水 平、民警滿意度和供應商的人員管理、食堂日常管理、餐廚設備管理、食品衛生安全管 理、食品留樣管理等方面。 3.考核為綜合考核,采取百分制,每半年開展一次,具體如下: 綜合考核 90 分以上為好,70 至 90 分為中,低于 70分的為差。首次考核 90分以下 的,供應商應向采購人作出書面說明,及時整改;整改后綜合考核分為 70 至 80 分的,根 據合同條款進行處罰;年終考核滿意率高于90%,可續簽第二年合同,如滿意率低于90%, 采購人可與餐飲公司解除合同。 4.供應商需接受街道伙委會的監督管理,并定期向伙委會進行相關工作匯報。 四、采購人可提供的設施和條件 (一)采購人提供所有廚房設備、設施,承擔加工機械、食品冷藏和食品儲藏設備 的維修工作。 (二)免費提供從事本項目服務人員 8人的住宿場所。 (三)提供水、電、天然氣等。 *五、餐飲服務單位不得為外資企業或具有外資背景。 六、服務期:2020年 10月 1日-2021年 9月 30日。(服務期滿后,如次年預算通 過主管部門審批,且合同雙方無異議,將按年度順延簽署合同,簽訂次數最多順延 2次。 三年后將重新組織采購。) 注:1、所有人員相關證件應真實有效,中標后采購人有權對證件的真實性進行驗 證。 如提供虛假證件或失實資料,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成交供應商未與其提供的服務工作人員訂立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或者因違反 法律法規規定與相關服務工作人員產生糾紛,給采購人造成損失的,采購人有權隨時 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成交供應商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