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單位 | 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所在地區 | 上海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17-02-16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購項目名稱 | 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廚房設備(第二次) | ||
品目 | |||
采購單位 | 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
行政區域 | 市轄區 | 公告時間 | 2017年02月16日 16:05 |
獲取談判文件的地點 | "詳見原公告:公告鏈接地址" | ||
獲取談判文件的時間 | 2017年02月16日 16:00 至 2017年02月22日 09:00 | ||
預算金額 | ¥125萬元(人民幣) | ||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 | 吳昀霖 | ||
項目聯系電話 | 021-35968029 | ||
采購單位 | 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
采購單位地址 | 人民大道200號 | ||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 23113566 | ||
代理機構名稱 | 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 | ||
代理機構地址 | 上海市大連路515號 | ||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021-35968018 |
談判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之規定,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委托,對采購項目進行國內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加談判。 一、合格的供應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 3、其他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投標。3.2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等規定,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中小企業應當按照規定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3.3本項目采購預算為1250000元人民幣,超過采購預算的報價不予接受。3.4 報價人應具有上海市燃氣管理處核發的《上海市燃氣器具安裝維修許可證》;報價人所報的各類燃氣器具必須具備上海市燃氣管理處核發的《上海市燃氣器具產品銷售備案通知書》;報價人應具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燃氣灶具)。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招標編號:(代理機構內部編號:2017-10123) 3、預算編號: 4、項目主要內容、數量及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詳見需求附件。 5、交付地址:宛平路315號 6、交付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 7、采購預算金額:(國庫資金:;自籌資金:;) 8、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情況: 三、談判文件的獲取 合格的供應商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截止,登錄 上海政府采購網 (http://www.zfcg.sh.gov.cn)在網上招標系統中上傳如下材料: 無 合格供應商可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談判文件并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參加競爭性談判。 凡愿參加談判的合格供應商應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規定獲取談判文件,逾期不再辦理。未按規定獲取談判文件的供應商將被拒絕參加談判活動。 注:響應供應商須保證所提交的響應文件、資料的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遞交虛假的響應文件、資料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供應商承擔。 四、談判響應截止時間和談判時間: 1、談判響應截止時間:。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 2、談判時間: 五、談判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和談判地點 1、談判響應文件遞交地點: 2、談判地點:。屆時請供應商代表持談判時所使用的數字證書(CA證書)參加談判。 3、談判所需攜帶其他材料: 無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 上海政府采購網 、 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七、其他事項 1、根據上海市財政局《關于上海市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招投標系統正式運行的通知》(滬財采[2014]27號)的規定,本項目招投標相關活動在上海市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簡稱:電子采購平臺)(網址:www.zfcg.sh.gov.cn)電子招投標系統進行。電子采購平臺是由市財政局建設和維護。投標人應根據《上海市電子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投標人在電子采購平臺的有關操作方法可以參照電子采購平臺中的“培訓平臺”和“聯系我們”等專欄的有關內容和操作要求辦理。 八、聯系方式 | |||
采購人: | 采購代理機構: | 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 | |
地址: | 人民大道200號 | 地址: | 上海市大連路515號 |
郵編: | 200000 | 郵編: | wuyunlin@shzfcg.gov.cn |
聯系人: | 江天燕 | 聯系人: | 吳昀霖 |
電話: | 23119890 | 電話: | 35968029 |
傳真: | 63581549 | 傳真: | 021-359680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