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上海市長寧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 承包人(全稱):?上海金鹿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2020年第三屆進博會及蘇州河兩岸環境治理項目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2020年第三屆進博會及蘇州河兩岸環境治理項目? 。 2.工程地點:?長寧區??????????? 。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 。 4.資金來源:?100%財力資金 ??????? 。 5.工程內容:本項目位于長寧區,主要涉及萬航渡路、長寧支路、華陽路、江蘇路、長寧路、凱旋路、天山路、天山西路、水城路、云霧山路、錦屏路、雙流路、北翟路、金鐘路、程家橋路、北虹路等道路。主要建設內容為長寧區進博會及蘇州河兩岸市容環境治理,以萬航渡路沿線立面提升為重點,內容涉及沿街外立面改造及圍墻涂刷,其余道路存在圍墻面層脫落殘破、瓷磚貼面污濁、部分鐵藝欄桿生銹等問題,將對圍墻及欄桿涂刷、油漆和清洗為主。具體詳見設計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工程量清單。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 ?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土建、裝修、維修工程等????????????????????? ????????????? ??。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2020?年?9?月?20?日。 計劃竣工日期:2020-11-19。 工期總日歷天數:?60 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 貳佰陸拾壹萬叁仟壹佰陸拾元 (? 2613160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 陸萬叁仟壹佰零陸 (? 63106 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 (? / 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 (? / 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 / (? / 元)。 2.合同價格形式:???單價合同 ? ?。 五、項目負責人 承包人項目負責人:??陳謹? ? ?。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 2020-10-22 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上海市 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雙方蓋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肆 份,承包人執 肆 份。 發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胡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曾淑君 (簽字)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 組織機構代碼:? ? 地 址: ??????? 地 址:???平塘路195號? ?? ? 郵政編碼: ????? ? 郵政編碼:???200335?????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曾淑君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陸麗萍? 電 話:???????? 電 話:??52182262?????? 傳 真:???????? 傳 真:???62385989???? ?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jljs@vip.163.com??????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上海銀行長寧支行?????? 賬 號:????? ? 賬 號:???31646300008127999????? 第二節 通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直接引用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第三節 專用合同條款 1. 一般約定 1.1 詞語定義與解釋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中標通知書;投標函及其附錄;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其他。 1.1.2 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4監理人: 名 稱:????????? ???? ? ; 資質類別和等級:???????? ? ? ??; 聯系電話:???????? ??? ?? ?; 電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 1.1.2.5 設計人: 名 稱:???上海林同炎李國豪土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 資質類別和等級:?????? ???? ? ?; 聯系電話:???????? ? ???? ?; 電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設備 1.1.3.7 作為施工現場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 紅線內可用作臨時設施或需要保護的全部場所、因施工進出場需要利用的周邊道路、因施工需要臨時租借的其他場地等 ??????? ?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實施工程占地? ? ?? ?。 1.1.3.10 臨時占地包括: 詳見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1.3法律 適用于合同的其他規范性文件:按照施工圖設計要求使用的規范、標準以及本行業所要求的其他國家及地方標準及驗收規范。 。 1.4 標準和規范 1.4.1適用于工程的標準規范包括:??/? ? ?? ???? ? ??? ?。 1.4.2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 / ;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份數: / ; 發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范的時間: / 。 1.4.3發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 1.5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順序為: (1)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2)合同協議書(3)中標通知書(4)投標函及其附錄(包括乙方的承諾函)(5)通用合同條款;(6)技術標準和要求(7)施工圖紙(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中,經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6 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 圖紙的提供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期限:?開工前10天 ????;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數量:?8套???????;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內容:根據工程實際需要提供圖紙。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書、專項方案;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為:施工組織設計書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設計文件后5天內,專項方案根據具體施工進度計劃提報;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數量為:???施工組織設計、進度計劃、施工圖預算以及滿足施工管理要求的其他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為:????書面????; 發包人審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5日內?????。 1.6.5 現場圖紙準備 關于現場圖紙準備的約定:保存一套完整的圖紙和承包人文件,供發包人、監理人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1.7 聯絡 1.7.1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在?3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7.2 發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發包人現場辦公室???????;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發包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承包人現場辦公室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投標文件中列明的項目負責人 ??????。 監理人接收文件的地點:???監理人現場辦公室 ??????; 監理人指定的接收人為:???監理人代表 ??????。 1.10 交通運輸 1.10.1 出入現場的權利 關于出入現場的權利的約定:按通用條款執行 。 1.10.3 場內交通 關于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的約定:????/ ?。 關于發包人向承包人免費提供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的約定:?承包人負責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 發包人 承擔。 1.11 知識產權 1.11.1關于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范以及反映發包人關于合同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發包人 ??? 。 關于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1.11.2 關于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除署名權以外的著作權屬于承包人。 關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經承包人書面同意,發包人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1.11.4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所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按通用條款執行? 。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出現工程量清單錯誤時,是否調整合同價格:按照施工圖紙及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按實調整。 允許調整合同價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圍:?按實調整 ? 。 2. 發包人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證號:??????? ?? ??? ?; 職 務:???????? ?? ??? ?; 聯系電話:?? ????? ???? ?? ?; 電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發包人對發包人代表的授權范圍如下:?全權代表發包人行使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發包人權利 。 2.4 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現場 關于發包人移交施工現場的期限要求:開工日期3天前。 2.4.2 提供施工條件 關于發包人應負責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條件,包括:確保向承包人提供合法的、能夠正常施工的施工環境,其他條件按照通用條款執行。 2.5 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發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 /。 發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保:?? / ?? 。 發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內容: 竣工資料(包括竣工圖)以及相應的電子文件。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 2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費用承擔: 承包人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移交時間: 竣工后30天內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形式要求: 書面及光盤 。 (10)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 ?? ?? 。 (11)材料檢測費由承包人承擔。 (12)如項目有審計,承包人應積極配合并按要求整改。 3.2 項目負責人 3.2.1 項目負責人: 姓 名:????陳謹???? ? ???? ?; 身份證號:??????310105198008132814?? ? ???? ?; 建造師執業資格等級:?建筑工程貳級?????? ???? ?; 建造師注冊證書號:??滬131050801931??????????? ?; 建造師執業印章號:???滬231060803804(02)?????????? ?;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號:?滬建安B(2020)1204701????????? ?; 聯系電話:????13661477917???? ?? ??? ?; 電子信箱:????jljs@vip.163.com???? ??????; 通信地址:????上海市長寧區平塘路195號???? ??????; 承包人對項目經理的授權范圍如下:?代表承包人全面履行合同,處理與本項目工程有關的一切事務。 關于項目經理每月在施工現場的時間要求: 每周不少于5天,每月不少于20天?。 承包人未提交勞動合同,以及沒有為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的違約責任:處以伍仟元的罰款 ?。 項目經理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每次處罰1000元?。 3.2.3 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處以貳萬元的罰款。 3.2.4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處以貳萬元的罰款。 3.3 承包人人員 3.3.1 承包人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排報告的期限:隨施工組織設計申報。 3.3.3 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處以壹萬元的罰款。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離開施工現場的批準要求: 經承包人項目經理批準并報監理工程師批準同意后方可離開,三天以上者報發包人代表備案 3.3.5承包人擅自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處以壹萬元的罰款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處以壹萬元的罰款。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約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的范圍:?? /。 3.5.2分包的確定 允許分包的專業工程包括:?? /。 其他關于分包的約定:/ 。 3.5.4 分包合同價款 關于分包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 / 。 3.6 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 承包人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起始時間:按通用條款執行。 3.7 履約擔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約擔保:/。 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形式、金額及期限的:/。 4. 監理人 4.1監理人的一般規定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內容: 。 關于監理人的監理權限: 。 關于監理人在施工現場的辦公場所、生活場所的提供和費用承擔的約定:由承包人免費提供。 4.2 監理人員 總監理工程師: 姓 名:????????? ???? ?; 職 務:????????? ???? ?;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號:?????? ?; 聯系電話:???????????? ? ?; 電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關于監理人的其他約定:???? ??? ?。 4.4 商定或確定 在發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發包人授權監理人對以下事項進行確定: (1)原材料及工程質量合格與否 ; (2) 停工與否; (3)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問題。 5. 工程質量 5.1 質量要求 5.1.1 特殊質量標準和要求:無。 關于工程獎項的約定:無 。 5.3 隱蔽工程檢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監理人隱蔽工程檢查的期限的約定:檢查前48小時。 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檢查時,應提前24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48小時。 6. 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項目安全生產的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的約定:無重大傷亡事故 。 6.1.4 關于治安保衛的特別約定:按通用條款執行。 關于編制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的約定:按通用條款執行。 6.1.5 文明施工 合同當事人對文明施工的要求:確保文明工地 。 6.1.6 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按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計取并隨工程進度款一同支付。 7. 工期和進度 7.1 施工組織設計 7.1.1 合同當事人約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其他內容:依據通用條款及相關標準和要求執行。 7.1.2 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的期限的約定:施工組織設計書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設計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收到后5個工作日內。 7.2 施工進度計劃 7.2.2 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 發包人和監理人在收到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收到后3天內。 7.3 開工 7.3.1 開工準備 關于承包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的期限:開工前3天 。 關于發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開工前3天 。 關于承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 無 。 7.3.2開工通知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監理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天內發出開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價格調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測量放線 7.4.1發包人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誤 7.5.1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7)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在規定工期內完成本項目,承包人接受該逾期竣工分段合同暫定總價每天萬分之二的處罰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最高不超過該逾期竣工分段合同暫定總價的2% 。 7.6 不利物質條件 不利物質條件的其他情形和有關約定:按通用條款執行。 7.7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發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視為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1) 7級及以上大風(以政府發布的數據為準) ; (2)降雨量達30mm及以上的暴雨(以政府發布的數據為準) ; (3)降雪量達30mm及以上的大雪(以政府發布的數據為準) 。 7.9 提前竣工的獎勵 7.9.2提前竣工的獎勵:/。 8. 材料與設備 8.4材料與工程設備的保管與使用 8.4.1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保管費用的承擔:/。 8.4.2 本工程全部使用商品砂漿和商品砼。 8.6 樣品 8.6.1 樣品的報送與封存 需要承包人報送樣品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樣品的種類、名稱、規格、數量要求:根據實際情況按照發包人要求執行 。 8.8 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關于修建臨時設施費用承擔的約定:承包人按上海市相關費用定額及相關規定計取后,發包人不再另外支付相關費用。 9. 試驗與檢驗 9.1試驗設備與試驗人員 9.1.2 試驗設備 施工現場需要配置的試驗場所: 無 。 施工現場需要配備的試驗設備: 無 。 施工現場需要具備的其他試驗條件: 無 。 9.4 現場工藝試驗 現場工藝試驗的有關約定: 按建設工程管理規范要求執行。 10. 變更 10.1變更的范圍 關于變更的范圍的約定: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作出新的規定;(2)設計變更及技術核定單;(3)有效的簽證單;(4)施工過程中形成的會商紀要;(5)發包人和投資監理認可的材料、設備、單價審批單等。 10.4 變更估價 10.4.1 變更估價原則 關于變更估價的約定: 按照13計價規范計取,規范中沒有相關子目或沒有類似相關子目的,由承包人根據施工工藝及13計價規范取費標準以及施工當月的人材機信息價編制合理的報價清單上報監理工程師、發包人相關審價部門核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作為計價依據進入總價。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監理人審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議后5天內審查完畢。 發包人審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在收到監理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議后5天內審查完畢。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經濟效益的獎勵的方法和金額為:無。 10.7 暫估價 暫估價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明細詳見附件11:《暫估價一覽表》。 10.7.1 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2種方式確定。涉及政府采購的專業工程(如空調、電梯、廚房設備等)應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實施采購和管理,納入政府采購平臺由甲方發包,承包人不得干涉。 10.7.2 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發包人依據相關專題會議精神產生的自行邀請招標的專業分包隊伍短名單組織招標,確定專業分包單位;確定中標人后,由發包人、承包人與中標人共同簽訂暫估價合同。 第3種方式: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 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的約定:由承包人負責實施,費用按照13計價規范及取費標準,以及施工期間的人材機信息價的加權平均值計取,需要批價的材料機械由承包人上報合理的價格經發包人相關部門審核,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作為計價依據。 10.8 暫列金額 合同當事人關于暫列金額使用的約定:無 。 11. 價格調整 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不調整。 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采用以下第/種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 第1種方式:采用價格指數進行價格調整。 關于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的約定:/; 第2種方式: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 (2)關于基準價格的約定:1.原招投標中已確認的材料品牌、材質、型號、規格發生變更而導致的材料單價的變更,或有新材料的增加,需經甲方、監理、投資監理核價認可,方可生效,并辦理相關簽證手續2.原招投標書中暫定材料以及未完整注明品牌及價格的主要材料(品牌及價格二者不能缺一),乙方均在采購前一周內在甲方、監理雙方確認品牌后以書面形式報投資監理審核單價,方可生效。工程結算時,主要材料的變更單價及新增的主要材料單價,按實調整, 但原則上不能突破甲方暫定價或指導價。3. ①本工程按承包人在投標報價中自報的工、料、機單價、主材單價及綜合費率成為固定的綜合單價,除有約定外,原則上材料及對應單價不作調整,工程量按實調整。②在投標報價清單中未報價的子目或因為變更引起原綜合單價不再適用的子目,綜合單價的確定按下列方法進行:A、工程量清單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已有的價格確定。B、工程量清單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參照類似價格確定。C、工程量清單報價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并按投標文件組價方式計取。D、在工程施工中辦理的簽證、核價單按照簽證和核價單執行。③因不可抗力或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長且延長日期超過1年的,自超出1年起進行計算。其價格調整參考“滬建市管(2008)12號文”的指導意見和“滬建市管(2008)39號文”,調差幅度人工為±5%、鋼筋、鋼材為±8%、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漿為±8%。其他不予調整。 專用合同條款①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低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8%時,或材料單價跌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8%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②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高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跌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8%時,材料單價漲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8%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③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等于基準單價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8%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第3種方式:其他價格調整方式: / 。 12. 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2.1 合同價格形式 1、單價合同。 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 2、總價合同。 總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 。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 。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 。 3、其他價格方式:/ 。 4、合同總價含人工費、材料費、施工費、設備(用具)費、試驗費、各項措施費、各項規費、管理費(含勞動保險)、增值稅稅金等一切費用。 12.2 預付款 12.2.1 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 已在12.4.1中約定 。 預付款支付期限: / 。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預付款擔保 承包人提交預付款擔保的期限: / 。 預付款擔保的形式為: / 。 12.3 計量 12.3.1 計量原則 工程量計算規則: 按照13計價規范計算規則計算。 12.3.2 計量周期 關于計量周期的約定:每月25日上報施工當月及累計完成工作量。 12.3.3 單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單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 12.3.4 總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總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12.3.5總價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計量支付的,是否適用第12.3.4 項〔總價合同的計量〕約定進行計量:/ 。 12.3.6 其他價格形式合同的計量 其他價格形式的計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進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承包人進場后,預付工程合同價款的30%(不含暫列金額及政府采購部分的暫估價)。竣工備案完成后付至合同暫定價款的70%(不含暫列金額及政府采購部分的暫估價)。審價完成后支付至審定價的80%。出具項目總費用報告后支付至審定價的97%,留3%作為保修期(養護期)保證金或遺留問題解決資金(到期后支付)。保修期(養護期)保證金在保修期滿后全部結清(不予計算利息),但不因保修金的支付而免除承包方在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的保修責任。 所有因變更或約定可調整的合同價款或追加合同價款,不與工程進度款同步調整,僅限于在最終結算是支付)。 12.4.2 進度付款申請單的編制 關于進度付款申請單編制的約定:按發包人的規定。 12.4.3 進度付款申請單的提交 (1)單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 。 (2)總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 。 (3)其他價格形式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 。 12.4.4 進度款審核和支付 (1)監理人審查并報送發包人的期限: / 。 發包人完成審批并簽發進度款支付證書的期限: / 。 (2)發包人支付進度款的期限: / 。 發包人逾期支付進度款的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編制 2、總價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 / 。 3、單價合同的總價項目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 / 。 13. 驗收和工程試車 13.1 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13.1.2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時,應提前24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48小時。 13.2 竣工驗收 13.2.2竣工驗收程序 關于竣工驗收程序的約定: 按通用條款執行 。 發包人不按照本項約定組織竣工驗收、頒發工程接收證書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按通用條款執行。 13.2.5移交、接收全部與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竣工日期前 。 發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承包人未按時移交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按總價每天萬分之二點八處罰 。 13.3 工程試車 13.3.1 試車程序 工程試車內容:按通用條款執行。 (1)單機無負荷試車費用由按通用條款執行承擔; (2)無負荷聯動試車費用由按通用條款執行承擔。 13.3.3 投料試車 關于投料試車相關事項的約定:按通用條款執行 。 13.6 竣工退場 13.6.1 竣工退場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場的期限:工程結束立即退場。 14. 竣工結算 14.1 竣工結算申請 本項目以增值稅進行結算,按最新實施的國家及地方相關文件執行。 竣工結算時,社會保險費最終按實結算。 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申請單的期限: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8天內。 竣工結算申請單應包括的內容:按通用條款執行 。 14.2 竣工結算審核 發包人審批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書后30天內完成審價工作。 發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條款執行 。 關于竣工付款證書異議部分復核的方式和程序: / 。 14.4 最終結清 14.4.1 最終結清申請單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的份數: 按規定提供 。 承包人提交最終結算申請單的期限: 1年 。 14.4.2 最終結清證書和支付 (1)發包人完成最終結清申請單的審批并頒發最終結清證書的期限:按通用條款執行。 (2)發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條款執行。 15. 缺陷責任與保修 15.2缺陷責任期 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自實際竣工日期起6個月。 15.3 質量保證金 關于是否扣留質量保證金的約定:3% 。 15.3.1 承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的方式 質量保證金采用以下第 2 種方式: (1)質量保證金保函,保證金額為: /;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種方式: (1)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質量保證金的計算基數不包括預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價格調整的金額; (2)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關于質量保證金的補充約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責任 工程保修期為:詳見工程質量保書。 15.4.3 修復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達工程現場的合理時間:除情況緊急必須立即修復的外,其他情況應在接到維修書面通知書3日內到達維修現場進行維修 。 16. 違約 16.1 發包人違約 16.1 發包人違約 16.1.1發包人違約的情形 發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而導致承包人被政府相關部門處罰的。 16.1.2 發包人違約的責任 發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前7天內下達開工通知的違約責任: / 。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責任: / 。 (3)發包人違反第10.1款〔變更的范圍〕第(2)項約定,自行實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轉由他人實施的違約責任:/。 (4)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違約責任: / 。 (5)因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暫停施工的違約責任:/ 。 (6)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沒有在約定期限內發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人無法復工的違約責任:/ 。 (7)其他:/。 16.1.3 因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項〔發包人違約的情形〕約定暫停施工滿/天后發包人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違約 16.2.1 承包人違約的情形 承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詳見廉潔協議書。 16.2.2承包人違約的責任 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 關于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特別約定:/。 發包人繼續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臨時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義編制的其他文件的費用承擔方式: /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確認 除通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視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無。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發包人應在商定或確定發包人應支付款項后/天內完成款項的支付。 18. 保險 18.1 工程保險 關于工程保險的特別約定:按通用條款執行。 18.3 其他保險 關于其他保險的約定: 按通用條款執行 。 承包人是否應為其施工設備等辦理財產保險:按通用條款執行。 18.7 通知義務 關于變更保險合同時的通知義務的約定:按通用條款執行。 20. 爭議解決 20.3 爭議評審 合同當事人是否同意將工程爭議提交爭議評審小組決定: 。 20.3.1 爭議評審小組的確定 爭議評審小組成員的確定: 無 。 選定爭議評審員的期限: / 。 爭議評審小組成員的報酬承擔方式: / 。 其他事項的約定: / 。 20.3.2 爭議評審小組的決定 合同當事人關于本項的約定:/。 20.4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1.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