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四川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20-12-02 |
系統發布時間:2020-12-02 10:38
一、項目編號 | |||
5111132020603746 | |||
二、項目名稱 | |||
機關食堂采購服務 | |||
三、中標(成交)信息 | |||
供應商名稱: | 第1包:四川天順人力資源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 ||
供應商地址 | 樂山市市中區瑞祥路一段1109號7樓1號 | ||
中標(成交)金額 | 727697元 | ||
四、主要成交標的信息 | |||
名稱:機關食堂服務采購;服務范圍:詳見磋商文件;服務要求:詳見磋商文件;服務時間: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服務標準:詳見磋商文件。 |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信息)名單: | |||
許農新,魯紅波,曲木英芝 | |||
六、代理機構收費標準及金額: | |||
代理機構收費標準 | 無 | ||
代理機構收費金額 | 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 |||
八、其它補充事宜: | |||
九、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 |||
1.采購人信息 | |||
名稱: | 樂山市金口河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 ||
地址: | 樂山市金口河區和平路143號(金口河區政府樓三樓) | ||
聯系方式: | 聯系人:曲木英芝;聯系電話:0833-5022506 | ||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 |||
名稱: | 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 | ||
地址: | 樂山市金口河區和平路143號(金口河區政府樓二樓) | ||
聯系方式: | 聯系人:李老師;聯系電話:0833-2713780 | ||
3.項目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 | 李老師 | ||
電話: | 0833-2713780 | ||
十、附件 | |||
1.采購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復公告): | 附件 | ||
2.評審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薦供應商名單和推薦理由(適用于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競爭性磋商采用書面推薦方式產生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供應商的): | |||
4.中標、成交供應商為中小企業的,應公告其《中小企業聲明函》 | 附件 | ||
5.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應公告其《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 |||
6.中標、成交供應商為注冊地在國家級貧困縣域內物業公司的,應公告注冊所在縣扶貧部門出具的聘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具體數量的證明 |
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服務項目
競爭性磋商文件
采購編號: JFCG-FW2020010CS
項目名稱: 機關食堂服務采購
采 購 人: 樂山市金口河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
2020年11月
目 錄 TOC \o "2-2" \t "標題 1,1"
第一章 競爭性磋商邀請函 5
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 7
一、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7
二、總則 13
三、競爭性磋商文件 15
四、響應文件 16
五、磋商前準備和磋商程序 21
六、簽訂及履行合同和驗收 23
七、磋商紀律要求 25
八、詢問、質疑和投訴 26
九、其他 26
第三章 響應文件格式 27
一、磋商函(承諾函) 30
二、法定代表(負責人)人身份證明 32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書 33
四、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4
五、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的承諾 35
六、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6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7
八、有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 38
九、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9
十、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 40
十一、沒有處于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的承諾 41
十二、項目要求響應及偏離表 42
十三、商務應答表 43
十四、項目實施要求 44
十五、分項報價明細表 45
十六、中小企業聲明函 46
十七、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47
十八、知識產權承諾函 48
十九、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49
二十、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49
供應商最后報價表(磋商后使用) 50
第四章 采購項目概況、技術規格、數量、服務標準、驗收要求及其他商務要求 51
第五章 評審辦法 72
一、總則 72
二、評審方法 73
三、評審及磋商程序 73
四、最后報價及審查 79
五、綜合評分 81
六、磋商小組復核和出具評審報告 84
七、評審爭議處理規則。 86
八、供應商應當書面澄清、說明或者糾正。 86
九、本次采購活動終止 87
十、確定成交人 87
十一、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承擔以下義務: 88
十二、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應當遵守以下工作紀律 89
第六章 合同主要條款 90
第一章 競爭性磋商邀請函
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 受 樂山市金口河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委托,擬對 機關食堂服務采購 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采購,茲邀請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競爭性磋商。
一、采購編號: JFCG-FW2020010CS
二、項目名稱: 機關食堂服務采購
三、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四、采購項目簡介(詳見磋商文件第四章):
五、供應商參與本次磋商采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供應商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
注: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六、磋商文件獲取方式:
(一)現場報名:領取磋商文件時,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需提供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明;供應商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
(二)網上報名:單位介紹信掃描件傳至2789551916@qq.com郵箱進行網上報名;(介紹信內容至少包含所報項目名稱及編號、報名供應商名稱、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接收采購文件及相關材料的郵箱地址)。
(三)磋商文件自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8日,每日9:00- 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在 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樂山市金口河區和平路143號(金口河區政府樓2樓204)】領取。磋商文件不收費,但磋商資格不能轉讓。
七、磋商文件遞交起止時間:2020年11月30日13:30至2020年11月30日14:00(北京時間)。逾期送達的響應文件不予接收。
磋商時間:2020年11月30日14:00(北京時間)。
本次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響應文件的遞交方式為面呈,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遞交響應文件。
八、響應文件遞交地點:樂山市金口河區駐樂山辦事處【樂山市市中區山水世家秀水庭院四幢三單元】 。
九、本次競爭性磋商邀請供應商的方式:
(1)在四川省政府采購網以公告形式發布?
(2)從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建立的供應商庫中隨機抽取?
(3)采購人和評審專家分別書面推薦?
十、聯系方式
采購人: 樂山市金口河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聯 系 人:曲木英芝
地 址:樂山市金口河區和平路143號(金口河區政府樓三樓)
聯系電話:0833-5022506
采購代理機構: 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 樂山市金口河區和平路143號(金口河區政府樓二樓)
聯 系 人: 李老師
聯系電話:0833-5022334
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
一、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序號 | 條款名稱 | 內容、說明和要求 |
---|---|---|
一 | 采購預算和最高限價(實質性要求) | 1. 采購預算(最高限價):78萬元 2. 超過預算的響應文件作無效處理。 |
二 | 不正當競爭預防措施 (實質性要求) | 1.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過程中,不得無償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貨物、工程、服務的成本價格報價。 ⑴在評審過程中,供應商的響應文件涉嫌無償或低于成本價報價的,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供應商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四川省政府采購評審工作規程(修訂)》(川財采〔2016〕53號)第三十一條等規定提供書面說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可提前將書面說明和證明材料在響應文件報價部分體現。 ⑵供應商書面說明應當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要求,逐項就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主營業務成本(應根據供應商企業類型予以區別)、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成本構成事項詳細陳述,證明其報價的合理性,無法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其響應文件按照無效(投標)處理;書面說明應當由法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確認或者加蓋公章,否則無效。 特別提醒:請供應商認真閱讀上述內容,如認為自己的報價可能大幅度低于其他有效報價的,請按要求提前將相關證明材料裝訂入響應文件,以備評審所需。 ⑶供應商提供書面說明后,評審委員會應當結合采購項目采購需求、專業實際情況、供應商財務狀況報告、與其他供應商比較情況等就供應商書面說明進行審查評價。供應商拒絕或者變相拒絕提供有效書面說明或者書面說明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審委員會應當將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2.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采購文件要求供應商提供產品宣傳資料以佐證其投標產品技術參數的,供應商應對其提供的產品宣傳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在響應文件中提供虛假產品宣傳資料。經過調查核實或者檢測檢驗,供應商投標產品的實際技術參數與其響應文件、響應文件中提供的投標產品的宣傳資料標注的技術參數不一致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規定進行處罰。 3.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不得在獲取采購文件過程中,或者在響應文件、響應文件中,或者在開標、評審現場,或者在確定采購結果過程中等,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其他供應商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有上述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以“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其他供應商的”規定進行處罰。 |
三 | 政府采購政策(實質性要求) | (一)節能、環境標準產品政府采購政策 1、屬于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的產品,屬于強制采購的產品,投標人投標時必須提供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第16號《關于發布參與實施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機構名錄的公告》中認證機構的認證,否則,按照無效投標處理。 2、采購人擬采購的產品屬于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范圍,但本期節能清單中無對應細化分類或節能清單中的產品無法滿足工作需要的,可在節能清單之外采購。 3、投標人所投產品為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的產品,或財政部、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號)的產品的,均須提供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第16號《關于發布參與實施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機構名錄的公告》中認證機構的認證。采用綜合評分法的,非強制節能產品和環境標準產品應當予以加分,在評分細則中予以體現。 4、本項目的強制采購的節能產品,優先采購的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詳見第四章。 (二)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扶持政策 1、本項目 不是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采購的項目; (1)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采購項目,符合有關政策規定劃分為小型或微型企業的,以非聯合體身份參加采購活動時可以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原件。對小型或微型業的報價給予10%的價格折扣,用折扣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2)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采購項目,符合有關政策規定劃分為小型或微型企業的,和大中型企業、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聯合體參加采購活動時可以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原件。聯合體投標協議中約定,小型或微型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投標協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給予聯合體報價3%的價格扣除,用折扣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3)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視同小微企業扶持政策給與扶持。 (4)監獄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 (5)供應商同時具備小微企業、監獄企業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中兩種及以上性質的,不重復享受政策,按最后報價總價的10%進行扣計。 2.無線局域網產品優先采購 ①本項目需求內容若涉及無線局域網產品的,嚴格按照《無線局域網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2005]366號)等執行。 (2)在最新一期《無線局域網標志清單》發布之后開展的政府采購活動應當按照最新一期執行。尚未進入評審環節的,同時執行上期和最新一期《無線局域網清單》。 3、根據《關于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脫貧攻堅的通知》(財庫〔2019〕27號)的規定,對以下兩類情形執行在價格上給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標的優先政府采購政策: (三)其他政府采購扶持政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供應商應保障其在本項目中提供響應內容符合國家現行的各項政策要求。 |
四 | 失信供應商管理(實質性要求) | (一)重大失信行為 1、采購活動結束后,由采購人對磋商小組推薦的成交供應商通過“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國家稅務總局(http://www.chinatax.gov.cn)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對其在響應文件作出的承諾進行查詢和核實。 2、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應當對所有聯合體成員進行信用記錄查詢,聯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3、查詢時間為本次采購項目自競爭性磋商文件發布公告之日起至采購人確定中標供應商之日止。查詢網頁截圖應當打印存檔,并作為中標確認函附件資料予以存檔。 4、經查詢供應商有上述重大失信行為的,采購人應當不予確定該供應商為成交人。 (二)其他失信行為(實質性要求) 對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存在其他失信行為的,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的,評審時采用扣分進行懲戒。 扣分:對記入誠信檔案的且在有效期內的失信供應商, 對記入誠信檔案的且在有效期內的失信供應商,在本次政府采購活動中實行直接從總分中扣分的懲戒方法,且供應商失信行為懲戒實行無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為的,扣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為,加扣3分,直至扣完為止。 |
五 | 評標情況的公告 | 所有供應商響應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情況,符合性檢查情況,評審結果、評審專家名單等將在四川政府采購網采購結果公告欄中予以公告。 |
六 | 磋商 保證金 (實質性要求) | 一、磋商保證金金額:本項目不收取磋商保證金 二、履約保證金金額: 1、政府采購合同金額的5%。由采購人收取。 2、履約保證金提交時間:履約保證金提交時間:提交時間為中標通知書發放后,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前提交履約保證金。 3、履約保證金的收取與退還:按相關規定執行。 |
七 | 采購活動詢問、質疑、投訴及咨詢 | 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采購過程、評審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依法向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提出詢問和質疑。根據采購人與采購代理機構委托代理協議約定,供應商詢問、質疑磋商文件中的資格性要求、項目要求、評分細則內容由采購人負責受理和答復,其他內容則由采購代理機構負責受理和答復。 采購人:樂山市金口河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聯系人:曲木英芝 聯系電話:0833-5022506 采購代理機構: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 李老師: 0833-5022334 |
八 | 成交 通知書領取 |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購網上公告后,請成交供應商憑有效身份證明證件到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辦公室領取成交通知書。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0833-5022334 地址: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金口河區政府樓二樓206) |
九 | 響應文件數量要求 | 《響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
十 | 磋商有效期(實質性要求) | 本項目磋商有效期為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屆滿后90日歷天。 |
十一 | 政府采購合同公告與備案 | (一)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政府采購合同由采購人在四川政府采購網公告; (二)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政府采購合同交同級財政部門、采購代理機構備案 |
十二 | 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 | (一)在本次政府采購活動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 (二)采購成功后,采購人應當查詢供應商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是否存在行賄犯罪記錄。 (三)供應商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被查實有行賄犯罪記錄的,供應商響應文件應當認定為無效;中標后未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應當認定中標無效;中標后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未履行的,應當認定中標無效,同時撤銷政府采購合同;中標后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且已經履行的,應當認定采購活動違法,由相關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 |
十三 | 推薦成交候選人數量 | 3家 |
十四 | 供應商信用融資 | 根據《四川省財政廳關于推進四川省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融資工作的通知》(川財采[2018]123號)文件要求,為助力解決政府采購中標、成交供應商資金不足、融資難、融資貴的困難,促進供應商依法誠信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融資需求的供應商可根據四川政府采購網、樂山市政府采購網公示的銀行及其“政采貸”產品,自行選擇符合自身情況的“政采貸”銀行及其產品,憑中標(成交)通知書向銀行提出貸款意向申請。 |
二、總則
(一)適用范圍
1、本競爭性磋商文件僅適用于本次競爭性磋商邀請中所敘述的采購項目。
2、本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解釋權歸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所有。
3、本競爭性磋商文件如出現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情形,以表述在前面的為準或采購代理機構的書面解釋、澄清為準。
(二)有關定義
1、“采購代理機構”系指根據采購人的委托依法辦理磋商事宜的采購機構;
2、“采購人”系指依法進行政府采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
3、“采購單位”系指“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統稱;
4、“供應商”指在樂山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服務平臺上注冊成功,了競爭性磋商文件擬參加投標和向采購人提供貨物及相應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三)參與磋商的供應商應具備以下條件(實質性要求):
1、具備法律法規和本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
2、不屬于禁止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3、按照規定獲取了競爭性磋商文件,屬于實質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四)費用(實質性要求)
供應商參加磋商的有關費用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五)充分、公平競爭保障措施(實質性要求)
1、利害關系供應商處理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均作無效處理。采購項目實行資格預審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可以參加資格預審,但只能選擇其中一家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后續的政府采購活動。
2、前期參與供應商處理
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供應商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確定采購需求、編制采購文件過程中提供咨詢論證,其提供的咨詢論證意見成為采購文件中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技術服務商務要求、評審因素和標準、政府采購合同等實質性內容條款的,視同為采購項目提供規范編制。
3、利害關系代理人處理
兩家以上的供應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項目中,同時委托同一個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員、同一單位的人員作為其代理人,否則,其響應文件均作為無效處理。
4、母子公司
同一母公司的兩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不得以不同供應商身份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母公司和其子公司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5、回避
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下列利害關系之一的,應當回避:
①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與供應商存在勞動關系;
②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擔任供應商的董事、監事;
③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是供應商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④與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
⑤與供應商有其他可能影響政府采購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關系。
上述采購人員是指采購人內部負責采購項目的具體經辦工作人員和直接分管采購項目的負責人,以及采購代理機構負責采購項目的具體經辦工作人員和直接分管采購活動的負責人。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關人員是指磋商小組成員。
供應商認為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其他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可以向采購代理機構書面提出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采購代理機構將及時詢問被申請回避人員,有利害關系的被申請回避人員應當回避。
三、競爭性磋商文件
(一)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構成
1、競爭性磋商文件是供應商準備響應文件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依據,同時也是評審的重要依據,具有準法律文件性質。競爭性磋商文件用以闡明采購項目所需的資質、技術、服務及報價等要求、磋商程序、有關規定和注意事項以及合同主要條款等。
2、供應商應認真閱讀和充分理解競爭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范要求并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響應文件,并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一經發現有虛假行為的,將取消其投標或成交資格,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采購單位可以對競爭性磋商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四川政府采購網上發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競爭性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采購單位將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至少3日前,以書面形式將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從報名供應商郵箱通知,同時在四川政府采購網上發布更正公告。
(三)答疑會和現場考察
1、根據采購項目和具體情況,采購單位認為有必要,可以在競爭性磋商文件領取期限截止后,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競爭性磋商的潛在供應商(參加現場考察或者召開開標前答疑會。
2、供應商考察現場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應商自己承擔。
四、響應文件
(一)響應文件的語言(實質性要求)
1、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以及供應商與采購單位就有關本次采購的所有來往書面文件均須使用中文。響應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資料,應盡量翻譯成中文并加蓋供應商公章后附在相關外文資料后面,否則而影響評審的,所提供的外文資料將可能被視為無效材料,供應商所提供貨物的品牌名稱、型號等除外。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和護照、品牌名稱等無法翻譯為中文的除外;
2、翻譯的中文資料與外文資料如果出現差異和矛盾時,以中文為準。涉嫌虛假響應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二)計量單位(實質性要求)
除競爭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規定外,本次采購項目所有合同項下的響應文件均采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三)貨幣類型(實質性要求)
本次采購項目的響應文件均以人民幣報價。
(四)聯合體投標(實質性要求)
1、兩個以上供應商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參加本次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聯合體各方均應當符合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基本資格條件。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特定條件的,聯合體各方中至少應當有一方符合采購人規定的特定條件。
2、聯合體各方之間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約定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相應的責任,并將共同聯合體協議連同響應文件一并提交采購單位。聯合體協議由供應商自擬格式。
3、聯合體應當確定其中一個單位為本次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的全權代表,負責參加磋商的一切事務,并承擔投標及履約中應承擔的全部責任與義務。
4、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就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對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5、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供應商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供應商確定資質等級。
6、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供應商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均作無效處理。
(五)知識產權(實質性要求)
1、供應商應保證在本項目使用的任何產品和服務(包括部分使用)時,不會產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的法律和經濟糾紛,如因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法律和經濟糾紛,由供應商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2、采購人享有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知識成果及知識產權;
3、供應商如欲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采用自有知識成果,需在響應文件中聲明,并提供相關知識產權證明文件。使用該知識成果后,供應商需提供開發接口和開發手冊等技術文檔,并承諾提供無限期技術支持,采購人享有永久使用權(含采購人委托第三方在該項目后續開發的使用權);
4、如采用供應商所不擁有的知識產權,則在磋商報價中必須包括合法獲取該知識產權的相關費用;
(六)響應文件的組成
供應商應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規定和要求編制響應文件。
(七)響應文件格式
1、供應商應當執行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規定要求;
2、對于沒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應商自行編寫。
(八)磋商保證金(本項目不收取磋商保證金)
1、供應商磋商前時,必須按照本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方式、數額等內容提交磋商保證金,并作為其響應的一部分;
2、磋商保證金交款方式:詳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3、供應商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撤回已提交的響應文件的,采購代理機構自收到供應商書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已收取的磋商保證金,但因供應商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及時退還的除外。
4、采購代理機構自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未成交人的投磋商證金,自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成交人的磋商保證金
5、終止采購的,已經收取磋商保證金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終止采購活動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取的磋商保證金。
6、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將不予退還磋商保證金:
①在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撤回響應文件的;
②在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以前放棄成交候選資格的;
③成交后放棄成交、不領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書的;
④由于成交供應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規定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
⑤由于成交供應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規定交納履約保證金的;
⑥供應商提供虛假資料的;
⑦磋商有效期內,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九)磋商有效期(實質性要求)
1、本項目磋商有效期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響應文件中必須載明磋商有效期,響應文件中載明的磋商有效期可以長于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期限。否則,其響應文件將作為無效處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購需求作出必要調整,采購人可于磋商有效期屆滿之前與供應商協商延長磋商有效期。供應商拒絕延長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參與該項目后續采購活動,但由此給供應商造成的損失,采購人應當予以賠償或者合理補償。供應商同意延長磋商有效期的,不能修改響應文件。
(十)響應文件的印制和簽署
1、響應文件數量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實質性要求)
2、響應文件原則上應當左側膠粘制作裝訂成一冊,裝訂成一冊有困難的,自行分成若干冊,但應當注明第一冊、第二冊……,每一冊又分為正本和副本。
響應文件的正本、副本應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內容,以正本為準;
響應文件應統一用A4幅面紙印制,如要求提交圖紙等不易采用A4幅面紙張印制的除外;
3、響應文件的正本須打印,并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規定簽字處簽字,在規定蓋章處蓋章。響應文件副本采用正本的復印件。
4、響應文件的打印和書寫應清楚工整,任何行間插字、涂改或增刪,必須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個人印鑒;
5、同一投標人投多個包的,每個包需單獨編制投標文件(實質性要求)。
(十一)響應文件的密封和標注
1、響應文件的正副本全部密封在1個密封袋內,如1個密封袋無法全部密封的,供應商自行分成若干密封袋。密封袋封面格式見本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相關格式,并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供應商為自然人,由自然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
2、響應文件未按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作如下處理:
①現場監督人員對開標異常情況進行如實記錄并交磋商小組按采購文件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②所有簽到供應商對異常情況記錄簽字確認,開標會按規定程序繼續進行。
(十二)響應文件的遞交
1、供應商應在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將響應文件按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規定密封后送達磋商地點。截止時間以后送達的響應文件將不予接收;
2、遞交響應文件時,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密封封面)項目名稱、分包號應當與本次采購活動的競爭性磋商文件一致,如果只是封面文字錯誤,響應文件實質內容一致,可以在評審過程中當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為認定響應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據。
3、本次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響應文件的遞交方式為面呈,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遞交響應文件。
(十三)響應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應商在遞交了響應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響應文件,但必須在規定的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
2、供應商的修改書或撤回通知書,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蓋單位印章。修改書應按本競爭性磋商文件的密封要求進行密封和標注,并在密封袋上標注“修改”字樣;
3、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后,供應商不得對其遞交的響應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五、磋商前準備和磋商程序
(一)磋商前準備
1、磋商前準備在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公開進行,采購人、供應商須派代表參加并簽到以證明其出席,供應商的簽到人必須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磋商前準備由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主持,磋商小組成員不參加磋商前準備工作;
2、磋商前準備根據具體情況邀請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對其進行現場監督;
核對報名供應商、簽到供應商、響應文件(密封封面)所標注的供應商三項信息是否一致,除參加開標會的供應商未報名的情形外(未報名的供應商簽到無效、所遞交的響應文件資料予以退還。)開標記錄人員應如實記錄開標情況。
4、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不足2家的,終止本次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
5、磋商前準備由供應商檢查其自己遞交的響應文件的密封情況,僅限于確認自己遞交的響應文件的密封情況,不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的密封情況確認。供應商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密封情況有異議的,可以當場向主持人或者現場監督人員反映,并在密封性檢查表中予以記錄,并在評審時予以認定處理,但不得干擾、阻撓磋商前準備工作的正常進行;
6、磋商前準備工作完畢后,由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監督人員共同將全部響應文件送至評審室,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組建磋商小組。供應商認為采購人員及磋商小組人員與其他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可以向采購代理機構書面提出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情況屬實,有利害關系的被申請回避人員應當回避。
(二)磋商程序
(1)磋商小組對遞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資格性要求進行資格審查并出具資格審查報告;
(2)磋商小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響應文件進行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審查;
(3)磋商小組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規定分別與通過資格審查且通過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審查的供應商進行磋商;
(4)磋商結束后,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和監督人員組織供應商進行最后報價(響應文件中的報價作為本次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的第一次報價)。
(三)成交通知書
1、成交通知書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依據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2、供應商被確認成交供應商后,拒絕領取成交通知書的,采購單位將于成交供應商確定之日起兩日內采取郵寄方式按照供應商響應文件中的地址發出成交通知書;
3、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改變評審結果,或者成交供應商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本應作為無效處理或者有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的成交無效情形的,采購單位在取得有權主體的認定以后,將宣布發出的成交通知書無效,并收回發出的成交通知書(成交供應商應當繳回),依法重新確定成交供應商或者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5、成交公告發出后,成交供應商自行領取成交通知書的,可憑有效身份證明證件領取,領取地點見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六、簽訂及履行合同和驗收
(一)簽訂合同
1、成交供應商應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或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另一個較短的時間)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由于成交供應商的原因逾期未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的,將視為放棄成交,取消其成交資格并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由于采購人的原因逾期未與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的,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采購人不得向成交供應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不得與成交供應商私下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任何協議,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競爭性磋商文件和響應文件確定的事項進行修改。
3、成交供應商放棄成交、放棄履行采購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采購合同的,采購人可以與排在成交供應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選人簽訂采購合同,以此類推。
(二)合同分包(實質性要求)
1、經采購人同意,成交供應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這種要求應當在合同簽訂之前征得采購人同意,并且分包供應商履行的分包項目的品牌、規格型號及技術要求等,必須與成交的貨物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應當為采購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不屬于成交供應商的主要合同義務;
2、采購合同實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應商就采購項目和分包項目向采購人負責,分包供應商就分包項目承擔責任;
3、中小企業依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規定的政策獲取政府采購合同后,小型、微型企業不得分包或轉包給大型、中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分包或轉包給大型企業;
4、供應商擬在成交后將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應當在響應文件中載明。
(三)合同轉包(實質性要求)
本采購項目嚴禁成交供應商將任何政府采購合同轉包。本項目所稱轉包,是指成交供應商將政府采購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并退出現有政府采購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受讓人(即第三人)成為政府采購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成交供應商轉包的,視同拒絕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義務,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補充合同
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采購人需要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成交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該補充合同應當在原政府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購合同履行結束后,且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名稱、價格、履約方式、驗收標準等必須與原政府采購合同一致。
(五)履約保證金(實質性要求)
1、成家供應商應在合同簽訂之前交納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
2、如果成交供應商在規定的合同簽訂時間內,沒有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規定交納履約保證金,且又無正當理由的,將視為放棄成交。
(六)合同公告
采購人應當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雙方當事人均已簽字蓋章)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政府采購合同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購網),但政府采購合同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內容除外。
(七)合同備案
采購人應當將政府采購合同副本自簽訂(雙方當事人均已簽字蓋章)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將紙質合用副本交采購代理機構備案。
(八)履行合同
1、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后,合同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保證合同的順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合同糾紛,合同雙方應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九)驗收
1、本項目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將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購項目需求論證和履約驗收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2號)和《樂山市政府采購項目需求論證和履約驗收管理實施細則》(樂市財政采〔2018〕16號)等規定的要求進行驗收。
2、驗收結果不合格的,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也將不予支付采購資金,采購人呈報本項目同級財政部門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十)資金支付
采購人將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定,及時向成交供應商支付采購資金。
七、磋商紀律要求
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
(2)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
(3)與采購單位、其他供應商惡意串通;
(4)向采購單位、磋商小組成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
(5)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6)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7)將政府采購合同轉包或者違規分包;
(8)提供假冒偽劣產品;
(9)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
(10)拒絕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或者向監督檢查部門提供虛假情況;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具備(1)-(10)條情形之一的,同時將取消成交資格或者認定成交無效。
八、詢問、質疑和投訴
詢問、質疑、投訴的接收和處理嚴格按照《中華人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度的規定辦理。
九、其他
(一)本競爭性磋商文件中所引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在政府采購中有變化的,按照變化后的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執行。在本項目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屆滿后,因相關法律制度規定的變化導致不符合相關法律制度規定的,直接按照變化后的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執行,本競爭性磋商文件不再做調整。
第三章 響應文件格式
說明
一、本章所制響應文件格式有關表格中的備注欄,由供應商根據自身投標情況作解釋性說明,不作為必填項。
二、供應商不予填寫的地方,應當用“/”表示。
三、本章要求中的“原件”指加蓋有公章(鮮章)的書面材料。
四、本章要求供應商蓋章的地方,正本應當為鮮章,副本采用正本的復印件。
五、本章中的“斜體字”為供應商制作響應文件時的說明性文字,供應商在制作響應文件時,原則上將其刪除。
六、本章的“日期”應當為本項目采購公告發布之日的次日起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含)止的期間日期,否則響應文件無效。
封面袋封面和響應文件封面格式
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服務項目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
項目名稱:
采購編號:
采購人:
采購代理機構: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
供應商全稱: (蓋單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錄
(請供應商自行編寫)
一、磋商函(承諾函)
(采購人名稱):
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我方全面研究了項目名稱為“(此處填寫項目名稱)”采購編號為“(此處填寫采購項目編號)”競爭性磋商文件,決定參加貴單位組織的本項目磋商。我方授權“(此處填寫被授權人姓名)”代表我方“(此處填寫供應商的名稱)”全權處理本項目磋商的有關事宜。
一、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將嚴格履行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二、我方同意本競爭性磋商文件依據《四川省政府采購當事人誠信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3號文件)和《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防范和懲處政府采購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通知》(川財采【2017】63號文件)對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懲戒。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購當事人誠信管理辦法》(川財采[2015]33號)規定的記入誠信檔案的失信行為,將在響應文件中全面如實反映。
三、我方為本項目提交的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采購的有效期為90日歷天。
五、響應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資料、技術、服務、商務等響應承諾情況都是真實的、有效的、合法的。我方愿意提供貴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與磋商有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我方已提供和將要提供的文件資料是真實、準確的。
六、在評審過程中,磋商小組認為競爭性磋商文件有關事項表述不明確或需要說明的,我方將完全接受采購代理機構的書面解釋。
七、我方報價為本采購項目合同下所有費用,是采購人最終驗收合格后的總價,包括設備運輸、保險、代理、安裝調試、培訓、稅費、系統集成費用等和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其它費用。
八、我方報價均真實有效,不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并且不存在以低價謀取成交后提供不良產品或者不誠信履約情況。磋商小組認為我方報價涉嫌不正當競爭,我方將按照磋商小組要求積極配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接受磋商小組的評審認定。
九、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相同的貨物或者服務,且采購金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的,我方承諾接受追加,且采購貨物或者服務的名稱、價格、履約方式、驗收標準等與原政府采購合同保持一致。
十、完全接受和滿足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中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如對競爭性磋商文件有異議,已經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屆滿前依法進行維權救濟,不存在對競爭性磋商文件有異議的同時又參加磋商以求僥幸成交或者為實現其他非法目的的行為。
十一、參加本次磋商采購活動,不存在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供應商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
十二、參加本次磋商采購活動,不存在和其他供應商在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項目中,同時委托同一個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員、同一單位的人員作為代理人的行為。
我單位對上述承諾的內容事項真實性負責。如經查實上述承諾的內容事項存在虛假,我單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追究法律責任。
供應商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 真: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負責人)人身份證明
供應商名稱:
單位性質:
地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期限:
姓 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系 (供應商名稱)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特此證明。
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復印件蓋單位公章。
供應商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書
(采購人名稱):
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本授權聲明: 姓名 系 供應商全稱 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現授權 此處填寫被授權人姓名 為我方參加 此處填寫項目名稱(此處填寫采購編號)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義全權處理該項目有關磋商、簽訂合同以及執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附: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有效期內)復印件蓋單位公章。
供應商全稱: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參加采購的不需提供此項,制作響應文件時全部用“/”表示。
四、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采購人名稱):
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我方為 獨立法人機構/個體工商戶/其他組織/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附件(供應商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以下附件并提供):
①若為企業法人: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副本”;未換證的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投標人公章);
②若為事業法人: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人登記證書”;未換證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蓋投標人公章);
③若為其他組織:提供“對應主管部門頒發的準許執業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蓋投標人公章);
供應商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的承諾
(采購人名稱):
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我方在此鄭重承諾:
我單位在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未被納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稅務部門、銀行認定的失信名單且在有效期內;在本次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期前三年,沒有處于因政府采購合同履約過程中及其他經營活動履約過程中未依法履約被有關行政部門處罰(處理)期間。
我單位對承諾的真實性有效性負法律責任。
供應商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提供2019年財務報表(供應商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任選其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①可提供2019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含審計報告和審計報告中所涉及的財務報表和報表附注);
②也可以提供2019年供應商內部出具的財務報表復印件(至少包含資產負債表);
③也可提供截止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一年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
④2020年1月1日及其以后成立的企業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承諾書或工商備案章程(復印件);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采購人名稱):
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我單位在此鄭重承諾:
我單位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已全面了解本政府采購所采購的服務、以及配送、安裝、調試、培訓等工作責任。我單位鄭重承諾具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所有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我單位對承諾的真實性有效性負法律責任。
供應商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有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
①提供2020年1月1日以來任意1個月繳稅證明材料(繳納稅收的銀行電子回單或者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
②依法免稅的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九、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①提供2020年1月1日以來任意1個月社保繳納證明材料(繳納的銀行電子回單或社保部門出具的材料);
②依法不需要繳納社保(個體工商戶)的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十、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
(采購人名稱):
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 (代理機構名稱):
我單位在此鄭重承諾:
我單位在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本次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我單位對承諾的真實性有效性負法律責任。
供應商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沒有處于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的承諾
(采購人名稱):
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 (代理機構名稱):
我單位在此鄭重承諾:
我單位在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沒有處于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我單位對承諾的真實性有效性負法律責任。
供應商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二、項目要求響應及偏離表
序號 | 磋商文件要求 | 投標應答 | 偏離及其影響 |
1 | |||
2 | |||
3 | |||
4 | |||
5 | |||
注:
1、本表指對“第四章 項目要求”中的“服務內容及要求”進行響應。
2、本表只反映有偏離的部份,空白的視作無偏離(即完全響應)。偏離分正偏離(優于采購要求)和負偏離(低于采購要求)。
3、本項目不允許負偏離。
投標單位: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投標時間: 年 月 日
十三、商務應答表
項目名稱: 包號: 采購編號:
序號 | 磋商要求 | 供應商應答 |
…… |
注:本表指對“第四章 ”中的“商務要求”進行逐條應答,
供應商全稱: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四、項目實施要求
請供應商根據采購需求自行編寫實施方案。
十五、分項報價明細表
項目名稱: 包號: 采購編號:
序號 | 服務內容 | 單項價格(單位:元) | |
1 | |||
2 | |||
3 | |||
4 | |||
… | |||
總 價(元) |
注:供應商必須按“報價明細表”的格式詳細報出各個組成部分的報價;包含本文件第四章 “服務內容及要求”中規定的所有費用。
投標人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六、中小企業聲明函
本公司鄭重聲明,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規定,本公司為“(此處請選擇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即,本公司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劃分標準,本公司為:“(此處請選擇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
2、本公司參加“(此處填寫采購人單位名稱)”的“(此處請填寫采購項目名稱)”采購活動提供本企業制造的貨物,由本企業承擔工程、提供服務,或者提供其他“(此處請選擇填寫:中型、小型、微型)”企業制造的貨物。本條所稱貨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業注冊商標的貨物。
本公司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企業名稱: (蓋單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供應商不提供本申明函的,本表全部用“/”填寫。
十七、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本單位鄭重聲明,根據《財政部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的規定,本單位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且本單位參加 采購人名稱 單位的 采購項目名稱 項目采購活動提供本單位制造的貨物(由本單位承擔提供的服務),或者提供其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制造的貨物(不包括使用非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注冊商標的貨物)。
本單位對上述聲明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單位名稱(加蓋單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供應商不提供本申明函的,本表全部用“/”填寫。
十八、知識產權承諾函
(采購人名稱):
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 (代理機構名稱):
我公司現做出如下承諾:
1、我單位保證在本項目使用的任何產品和服務(包括部分使用)時,不會產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的法律和經濟糾紛,如因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法律和經濟糾紛,由我單位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2、采購人享有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知識成果及知識產權。
3、我單位如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采用自有知識成果,我單位將在響應文件中進行聲明,并提供相關知識產權證明文件。使用該知識成果后,我單位將提供開發接口和開發手冊等技術文檔,并承諾提供無限期技術支持,采購人享有永久使用權(含采購人委托第三方在該項目后續開發的使用權)。
4、如采用的知識產權不是我單位所擁有的,則我單位報價已經包括合法獲取該知識產權的相關費用。
特此承諾。
供應商全稱(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十九、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二十、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供應商最后報價表(磋商后使用)
項目名稱 | |
采購編號 | |
分包號 | |
采購人 | |
采購代理機構 | 樂山市金口河區政府采購中心 |
報價 (單位:元) |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
注:上述報價已包含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所有費用。
供應商全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購項目概況、技術規格、數量、服務標準、驗收要求及其他商務要求
一、項目介紹
根據《合同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衛生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等法律法規和規范的規定,本項擬采取競爭性磋商方式,就采購人向供應商購買食堂服務,在區委機關食堂為職工提供工作餐加工、服務事宜。
二、服務內容
1.保質保量完成機關食堂一日三餐、加班餐、接待餐、應急餐的烹飪加工服務、就餐服務,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2.制定采購計劃,與采購人共同完成各種原材料的驗收入庫、儲藏、出入庫記錄等工作(原材料由采購人負責采購)。
3.搞好食堂工作場所、器具、環境(含廚房、餐廳、儲藏間)的清潔衛生,加強治安防范,做好安全生產。
三、服務要求
1.勞務服務
(1)供應商派遣到采購人食堂工作的人員總數不少于13人(其中廚師不少于 4人)。
(2)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供應商員工的勞動補償金在實際發生時由供應商按實支付,與采購人無關。
2.供餐人數
國家規定的工作日,平均每日每餐不超過220人次。非工作日原則上不提供服務,采購人確有需要的,供應商應予以全力保障并且提供服務。
3.供餐要求
(1)總體要求:衛生安全、飯菜可口、搭配合理、大部分職工滿意。
(2)早餐品種:稀飯、包子、饅頭、花卷、面條、煮雞蛋、豆漿、牛奶等,下飯小菜3-4種。
(3)午餐菜品種類不得少于7種,(3葷2素1湯1餐后水果)。
(4)晚餐菜品種類不得少于6種,(2葷3素1湯)。
菜譜:每周五中餐時公布下周菜譜,輪流加工,接受采購人監督。如菜譜有變動,應及時通知采購人管理人員。
4.加工服務過程
(1)采購:每日采購食品清單由采購人和供應商雙方制定,但以采購人意見為主,并由采購人采購次日的各類食品原材料。
(2)驗收:供應商要嚴把菜肴的質量關,對不合格的食材一律拒絕簽收和使用。驗收合格后,雙方應在入(出)庫清單上簽字確認。庫管工作由供應商負責。
(3)烹飪:供應商自行組織烹飪作業,按時按質安全地提供一日三餐。
(4)供餐時間:
早餐:07:50—08:50
午餐:12:00—13:00
晚餐:18:00—19:00
注:午餐針對少量加班人員可適當延長服務時間
供餐方式:
職工餐廳:早、中、晚餐均采用自助餐方式,職工刷卡進入餐廳,根據各自需要,在不浪費的前提下自取食物。
接待餐廳:一般以桌餐方式供餐,供餐標準按采購人標準辦。
加班餐:可采用桌餐,也可采用自助餐(由采購人自定)。
應急餐:可采用桌餐,也可采用自助餐或盒飯等形式。
清潔安保:就餐結束后,供應商應及時清理好食堂衛生,收拾好食材和工器具,關閉好水、電、氣及門窗,加強值班值守,確保食堂料盡場清,安全衛生。
四、商務要求
1.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一年。(具體時間以合同簽訂為準)
2.付款方式
每月結算,每月25日供應商開據發票,采購人在收到發票后以轉賬形式支付供應商。
五、采購人權利與義務
1.根據實際需要,采購人可提前3小時告知就餐變更時間,供應商應積極配合。
2.采購人向供應商工作餐加工人員提供烹飪必須的場地、設施設備、廚房日常易耗品(刀具、餐盤、洗潔劑、勞保用品等)以及設施設備的維修等。
3.采購人有權不定時對供應商的服務態度、飯菜質量、數量、衛生、安全、消防、綜合治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采購人提出整改意見后一周之內,如供應商不改進,采購人有權要求適當賠償或提前終止本合同。
4.采購人如對廚師技術能力、服務態度不滿意,或其他相關人員工作能力、服務態度不滿意,有要求供應商改進或更換廚師及相關人員的權利。
5.因供應商(特殊情況除外)原因造成誤餐或停餐,采購人有權要求供應商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6.采購人就餐人員應自覺維護食堂的公共衛生,遵守食堂公共秩序,就餐人員不自覺者由采購人負責管理。
7.采購人應負責食材、水電、燃料及設施設備、廚房日常易耗品等方面的供應,保證食堂正常運轉。
8.采購人就餐人員要合理取食,杜絕浪費,一經發現要及時給予批評、教育。
9.采購人每月按時向供應商支付購買勞務服務費用。
10.采購人免費提供供應商工作人員工作餐。
六、供應商權利與義務
1.按照烹飪工作要求,自行招聘思想好、身體心理健康、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富有愛心、熱愛烹飪工作、有團隊精神、吃苦耐勞、熱情大方、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烹飪技術好的人員從事餐飲服務。
2.按規定做好食品留樣、餐具洗消并做好記錄。負責食堂操作間及室內的環境衛生。
3.供應商與第三方發生的一切糾紛、債務、勞務或人身財產關系均與采購人無關。
4.供應商應與所有員工依法建立勞動關系,保障員工合法的薪酬福利待遇,并為員工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供應商與員工發生的一切糾紛、債務、勞務或人身財產關系均與采購人無關,供應商擁有食堂用工權、薪酬分配權和烹飪加工自主權。工作餐的制作過程由供應商自主完成,食堂人員由供應商自行組建,并負責培訓及管理,其員工的工資、福利、勞保、社保、傷病等一切費用,均由供應商承擔。其雇員的聘用和解雇及上班、休息、病事假等事項,均由供應商全權自理。
5.供應商應遵紀守法,不得雇用吸毒販毒、參與邪教和恐怖組織的人員,一經發現,供應商應立即解雇。如供應商隱瞞不報的,采購人在查知后將給予總承包價的10%扣款,并向公安機關舉報,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將由供應商承擔。
6.供應商應組織食堂所有工作人員取得健康證并交采購人查驗后才能上崗工作,供應商應當組織食堂所有工作人員每年體檢一次,健康合格才能上崗。供應商新雇用人員時應立即通知采購人,并提供健康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在采購人管理處留存。
7.供應商應自覺主動接受采購人對食堂轄區內的工作檢查和監督。
8.供應商應遵守采購人的食堂、消防、衛生、安全等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不得亂拉亂改電源線路和煤氣管道,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觸電和衛生工作,保證安全地操作保養廚房設備,如有違反則按采購人規定處理;若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供應商必須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9.未經采購人的允許,供應商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采購人的辦公區域,并要求供應商人員做好保密工作。
10.供應商提供的食物不得違反食品衛生行業的有關法規,要保證產品質量優良,符合衛生標準。采購人當場發現或以照片方式證實供應商提供的食物不清潔、不新鮮或有異物,發現一次,采購人將對供應商扣款當月服務費5%/次,一個月重復出現者,扣款當月服務費20%。
11.供應商應及時搞好食堂轄區內的環境衛生工作,做到一日三小掃、一周一大掃,并隨時接受采購人抽查,違者扣款當月服務費5%/次。
(1)盛裝食物的容器必須保持干凈,堅持消毒處理,生熟食品原料要分開存放。
(2)所有食材、輔料、米飯、例湯等食品必須存放在遮欄內,不得讓蒼蠅、蚊子、蟑螂、老鼠、壁虎等動物接觸。
(3)每餐結束后,及時對地面、灶臺、工作臺等地方進行清理,保持干凈整潔。
(4)垃圾不得隨便丟棄,應及時放置在指定的地點。
(5)每月15日、30日對廚房器具、設施進行消毒和大掃除,并開展防鼠滅蠅殺蟑螂活動,其余時間,酌情處理。
12.若發生一般的食物中毒,經第三方證明屬供應商造成的,供應商應承擔全部的法律和經濟責任。若由于供應商的原因發生嚴重的食物中毒或員工患病事件,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供應商應承擔所造成的全部責任。
13.供應商應努力提高飯菜質量,增加花色品種,并合理搭配,不能在一周之內出現多次重復的菜品(特殊情況除外)。
14.供應商應嚴格按時按質供餐,做到飯熱菜香。如遇特殊情況,供應商應及時通知采購人, 共同商討解決辦法。
15.由于供應商工作失誤或其它原因(因有關部門停電、停水、停氣等特殊原因除外),不能按時為采購人供餐時,供應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保證采購人的正常用餐,否則,采購人將追究供應商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情節特別嚴重者,采購人將終止本合同。
16.供應商應當自覺維護管理采購人提供的各類設施設備,如由操作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失及其他糾紛,概由供應商承擔,并向采購人賠償經濟損失。
17.供應商與采購人或采購人就餐人員有不同意見時,應及時與采購人溝通協調,即使問題一時得不到解決,也必須繼續履行合同,不得單方面終止服務,否則采購人擁有最終處置權。
18.供應商員工出現違紀違規行為者,按照供應商的規定制度進行處罰;嚴重者解除勞動關系并予以辭退,給采購人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觸犯法律法規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19.供應商加強食堂值班值守,確保監控設施運行正常,不發生被盜和食品安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