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北京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20-11-20 |
一、項目編號:QTQZB-2020-205(招標文件編號:QTQZB-2020-205)
二、項目名稱:北京市通州區生態環境局新辦公區附屬設施灶具采購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江南星業(北京)廚房設備工貿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宋莊鎮大龐村村委會西北1000米
中標(成交)金額:87.0000000(萬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貨物名稱 | 貨物品牌 | 貨物型號 | 貨物數量 | 貨物單價(元) |
1 | 江南星業(北京)廚房設備工貿有限公司 | 灶具 | 詳見投標文件 | 詳見投標文件 | 1 | 870000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覃洪、劉書發、李玉峰、孫維娜、溫仲慧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項目代理費收費標準:參照原國家計委關于《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02]1980號)文
本項目代理費總金額:1.3050000 萬元(人民幣)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它補充事宜
無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北京市通州區生態環境局
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運河西大街248號
聯系方式:張主任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北京奇泰橋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區通胡大街70號院百合灣小區18號樓912室
聯系方式:朱小汝 010-89526942-614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朱小汝
電 話: 010-89526942
第一章
北京市通州區生態環境局新辦公區附屬設施灶具采購項目
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編號:QTQZB-2020-205
項目單位:北京市通州區生態環境局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奇泰橋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北京奇泰橋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區生態環境局委托,現對北京市通
州區生態環境局新辦公區附屬設施灶具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采購。誠邀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磋商。
1.資金來源:政府資金
2.項目預算:人民幣92.9202萬元;
3.采購需求:附屬設施內的新建食堂后廚需新購置含粗加工、面點、烹飪、洗碗、排油煙系統、排污系統等整套食堂建設灶具,以及建設地溝、隔油池等配套土木建設。包括但不限于食堂設備供貨、安裝、服務等;配合裝修單位設計和深化廚房圖紙等工作。
4.服務期:60日歷天
5.服務地點:通州區。
6.采購項目的屬性:貨物
7.供應商資格要求(須同時滿足):
1)??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本國供應商,包括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相關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供應商必須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響應人;
4)磋商文件供應商必須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磋商文件并登記備案,未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磋商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磋商。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采購。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磋商;
8.本項目扶持中小企業及監獄企業發展,鼓勵節能環保產品,促進殘疾人就業等,具體政府采購政策落實情況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9.本項目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
10.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時間期限、地點、方式及競爭性磋商文件售價:
有意向的供應商可從2020年11月09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到北京市通州區通胡大街70號百合灣小區18號樓912室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每本售價人民幣300元,售后不退。(現場辦理,不可郵購)。
獲取磋商文件時攜帶: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供應商授權委托書原件(適用于代理人領取文件時)及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適用于法定代表人領取文件時)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最近三個月在本單位社保證明復印件。
備注:以上材料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公章,有一項資料不全者均不能獲取磋商文件。
11.首次《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開啟時間:2020年11月20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
12.首次《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北京市通州區通胡大街70號百合灣小區18號樓912室。
13.響應文件的遞交:響應文件請于首次《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由專人送達響應遞交地點,以電報、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形式遞交的響應文件將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
14.本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上發布。
15.采購人信息:
名稱:北京市通州區生態環境局
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運河西大街248號
采購人聯系人:張主任
16.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北京奇泰橋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通胡大街70號百合灣小區18號樓912室
聯系人:朱小汝
聯系電話:89526942-614
郵箱:qitaiqiao2008@163.com
第二章供應商須知
一、說明
1.資金來源
1.1本次采購資金來源為政府資金。
1.2本項目預算:92.9202萬元,供應商就本項目報價不得超過上述預算金額,否則將視為無效響應。
2.定義
2.1 “采購人”系指北京市通州區生態環境局,本磋商文件所稱“招標人”是指采購人或享有采購人權利、承擔采購人義務的相關單位及其代表。
采購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運河西大街248號
采購人聯系人:張主任
2.2 “采購代理機構”系指北京奇泰橋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通胡大街70號百合灣小區18號樓912室
電話:89526942-614
2.3 “合格的供應商”系指符合下列資格要求并向采購人提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
2.3.1符合本項目《磋商公告》中“供應商資格要求”;
2.3.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競爭性磋商;
2.3.3供應商不得將本項目進行分包、轉包;
2.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2.4“星號條款”指注有“★”標志的條款,星號條款為不允許偏離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的條款,對其中任意一項的偏離或不符合或缺失即按無效響應處理。星號條款的下一級條款(無論是否加注“★”標志)仍為星號條款。
3.磋商小組
3.1磋商小組由3人以上單數的評審專家組成。
4.合格的貨物及服務
4.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貨物及其有關服務的原產地,均應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或地區,本合同的支付也僅限于這些貨物和服務。
4.2本項目不允許進口產品參加競爭性磋商。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包括已經進入中國境內的進口產品。關于進口產品的相關規定依據《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文)、《關于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庫[2008]248號文)。
5.磋商費用
5.1無論磋商過程中的做法和結果如何,供應商自行承擔所有與參加磋商有關的全部費用。
二、競爭性磋商文件
6.競爭性磋商文件構成
6.1《競爭性磋商文件》用以明確磋商程序、磋商內容、合同草案的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競爭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組成:
第一章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應商須知;
第三章合同條款;
第四章技術需求書;
第五章評分標準;
第六章附件-響應文件格式。
7.采購文件的澄清
7.1供應商對《競爭性磋商文件》的任何澄清要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代理機構對其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期以前收到的對《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視情況以適當形式予以答復。
8.競爭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8.1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者磋商小組可以對已發出的磋商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作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
8.2《競爭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應商,并對其具有約束力。供應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應立即回函確認。
8.3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至少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磋商文件的供應商;不足5日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順延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三、《響應文件》的編制
9.使用的語言
9.1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以及供應商與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就有關磋商的所有來往函電均應使用中文書寫。供應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獻可以用另一種語言,但相應內容必須附有中文翻譯本,在解釋《響應文件》時以翻譯本為準。
10.《響應文件》的構成
10.1供應商編寫的《響應文件》應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本須知第14條規定編制的商務部分;
(2)按照本須知第15條規定編制的技術部分;
11.報價
11.1本項目報價分兩次進行: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時,按照第六章的格式提供初次報價;在磋商結束后,根據磋商小組要求的時間提供最后報價。
11.2報價的構成:供應商的報價應包含本項目全部采購服務內容的含稅價。供應商應在分項報價表上標明擬提供服務的單價和總價。總價中不得包含《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內容,否則,在評審時不予核減。總價中也不得缺漏《競爭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內容,否則,實質性的缺漏可能導致其響應被拒絕;非實質性的缺漏將視為已包含在總價內,且總價不變,供應商將免費無條件給予補充完備,否則其響應將被否決。采購人將不再支付供應商報價以外的任何費用。
12.價格
12.1價格均以供應商的最后報價為準。
13.報價貨幣
13.1本項目報價貨幣為人民幣。
14.響應文件的商務部分文件
14.1供應商應按以下要求提交證明其有資格參加競爭性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資格證明文件(均須加蓋供應商公章),并作為其《響應文件》的一部分,未提供完整有效的下述標注“★”號的文件,將在被視為無效響應:
(1)★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2)★分項報價表
(3)★如供應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4)★商務條款響應/偏離表
(5)★供應商如為企業法人,須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供應商如為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須提供事業法人證書或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須在有效期內);
(6)★財務狀況報告(須提供2019年度審計報告或近三個月內開具的資信證明(如提供復印件要求加蓋供應商公章,資信證明中如明確注明復印無效的則必須提供資信證明原件));
(7)★供應商首次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3個月內任意一次繳納稅收的憑證復印件(繳納憑證復印件須清晰可辨,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不能作為單位納稅的憑證;依法免稅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
(8)★供應商首次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3個月內任意一次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憑證復印件(繳納憑證復印件須清晰可辨;依法不需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9)★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須填寫供應商資格聲明);
(10)★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自擬,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14.2 供應商應按以下要求提交其他證明其綜合實力的文件:
(1)《競爭性磋商文件》“評分標準”中涉及的資質、認證、獎項等證書(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
(2)《中小企業聲明函》及聲明函附件(僅小微企業須提供,如不提供則評審時不被認定為小微企業);
(3)《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4)供應商類似業績表(需附有效證明文件);
(5)其他供應商認為需提供的證明文件。
15.響應文件的技術部分文件
15.1供應商應提交證明文件證明其擬提供的合同項下的服務的合格性符合《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該證明文件作為響應文件的一部分。
15.2證明服務與《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資料、圖紙和數據,它包括(不限于):
(1)評分項目響應情況、相關說明文件及證明文件對應情況說明:評分標準中如要求承諾函、截圖等證明材料的,需提供索引到響應文件對應頁碼的準確索引。由于供應商索引錯誤造成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2)技術條款應答表:要求供應商對競爭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技術需求書進行逐條點對點應答。對照《競爭性磋商文件》技術需求,逐條說明所提供服務已對采購人的技術需求做出了實質性的響應,或申明與技術需求條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別對于有具體參數要求的指標,供應商必須提供所投服務的具體參數值(格式見附件11)。
(3)本項目組人員構成情況表:所有人員需單獨提供人員簡歷附在該表后,并加蓋供應商公章。同時,需按照評分標準要求(如有)在簡歷后附上相關證明材料(格式見附件12)。
(4)服務方案(方案應充分說明為保障本項目順利實施所采取的人員、技術組織實施計劃,包括但不限于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對參與人員的配置、管理和分工,對實施進度的控制措施,對項目質量的控制和管理措施等)
(5)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寫的各種表格及其它內容
(6)供應商認為其它需要說明或提供的文件
(7)供應商需自行編寫或提供的文件
16.磋商保證金(不適用)
16.1磋商保證金是為了保護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免遭因供應商的行為而蒙受損失。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在因供應商的行為受到損害時可根據本須知第16.7條的規定不退還供應商的磋商保證金。
16.2磋商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 / 整。
16.3磋商保證金提交方式應為電匯,以其他形式提交的,不予接受。可直接匯入以下銀行賬戶(請注明XX項目磋商保證金):
戶名: /
開戶銀行: /
賬號: /
16.4未按規定提交磋商保證金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報價;如發現由于供應商原因無法入賬,將可能被視為無效磋商保證金,從而導致拒絕其參加磋商。
16.5未成交的供應商的磋商保證金,采購代理機構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予以退還。
16.6成交供應商的磋商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退還給成交供應商。
16.7下列任何情況發生時,磋商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 供應商在報價有效期內撤回其《響應文件》;
2) 成交供應商未能按本須知第35條規定與采購人簽訂合同。
17.報價有效期
17.1報價應自首次《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起90天內保持有效。報價有效期不足的《響應文件》將被視為非實質性響應,被拒絕參加磋商。
17.2特殊情況下,采購人可于報價有效期期滿之前,要求供應商同意延長報價有效期。供應商可以拒絕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與答復均須是書面文件。對于同意該要求的供應商,采購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許其修改《響應文件》。
18.《響應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18.1供應商的《響應文件》須一份正本和兩份副本并密封提交一份電子文檔(Word及PDF格式(加蓋單位公章),U盤形式,不予退還),每套響應文件須清楚地標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18.2《響應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書寫,并由供應商法人代表或經正式授權的代表在響應文件上簽字或簽章。授權代表須以書面形式出具的“授權證書”附在《響應文件》中。《響應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復印件。
18.3任何行間插字、涂改和增刪,必須由《響應文件》簽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邊簽字才有效。
四、《響應文件》的遞交
19.《響應文件》的遞交
19.1供應商應將《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別密封,在密封處加蓋公章,在封面上標明磋商項目名稱、供應商名稱、“正本”或“副本”和“于2020年11月20日09時00分之前不得開啟”的字樣。
19.2《響應文件》應由專人送達,供應商應按19.1中的規定進行密封和標記后,按照第一章磋商邀請中注明的時間和地址遞交。
20.首次《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1所有供應商的首次《響應文件》都必須在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送至采購代理機構。首次《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磋商公告》。
20.2采購代理機構可以按本須知第8條規定,通過修改《競爭性磋商文件》適當延長首次《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在此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和供應商受遞交截止時間制約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均應延長至新的截止時間。
21.遲交的《響應文件》
21.1在截止時間后送達的響應文件為無效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者磋商小組應當拒收。
22.《響應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22.1供應商在遞交首次《響應文件》后,可以主動修改或撤回其首次《響應文件》,但供應商必須在規定的首次《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將修改或撤回的書面通知遞交到采購代理機構。
22.2供應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應按本須知第19條規定編制、密封、標記和遞交。
22.3從首次《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起至報價有效期期滿這段時間內,供應商不得擅自撤回其首次《響應文件》。
五、磋商
23.接收首次《響應文件》
23.1采購代理機構在《磋商公告》中注明的時間和地址統一接收供應商遞交的首次《響應文件》,并作遞交記錄,供應商的代表需在遞交記錄上簽字確認。
24.《響應文件》的初審
24.1符合性審核:審查《響應文件》是否完整、總體編排是否有序、文件簽署是否合格、有無計算上的錯誤等。
24.2商務審核:審核《響應文件》是否由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有效簽署;報價有效期是否合格;資格證明文件是否合格;服務期、合同條款有無偏離等。
24.3技術審核:對《響應文件》按《競爭性磋商文件》的逐項進行審核。
24.4 初審時,資格證明文件缺漏的供應商將被拒絕,不再進入后續磋商程序。
25.磋商內容
25.1磋商小組將初審情況匯總后分別與各供應商進行磋商。供應商須對磋商內容進行書面回答和承諾。
25.2磋商小組可以根據磋商文件和磋商情況實質性變動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條款,但不得變動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內容。實質性變動的內容,須經采購人代表確認,對磋商文件作出的實質性變動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并由磋商小組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
26.最后報價及承諾
26.1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遞交最后報價。
26.2供應商應當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變動情況和磋商小組的要求提交最后報價,最后報價的每一頁都必須由供應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有效簽署。最后報價作為《響應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26.3最后報價僅允許供應商對其遞交的響應文件的總報價進行調整,最后報價低于首次報價的比例,即為按該比例調整供應商的分項報價。
27.《響應文件》的評價
27.1供應商的最后報價將和首次《響應文件》一起構成最終的《響應文件》,磋商小組將依據最終的《響應文件》對供應商進行評審。
28.成交供應商的確定
28.1經磋商確定最終采購需求和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后,由磋商小組采用綜合評分法對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和最后報價進行綜合評分。綜合評分法,是指響應文件滿足磋商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最高的供應商為成交候選供應商的評審方法。
28.2實質上沒有響應磋商文件要求的響應文件將被拒絕。開標前,查驗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授權代表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不能提供相應證件將視為自動棄權。如發現供應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響應文件將被拒絕,為無效響應:
(1)供應商未提交保證金或金額不足或保證金形式不符合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供應商不符合本須知2.3條要求的;
(3)供應商未提供本須知14.1條規定的資格證明文件或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響應文件無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字人無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權書的;
(5)報價有效期不足的;
(6)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進行裝訂、簽署、蓋章的;
(7)響應文件的技術響應與事實不符或虛假響應的;
(8)響應文件不滿足磋商文件中標注“★”號的商務條款及技術條款要求;
(9)報價超出投資預算的;
(10)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人參加開標會時未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的。
(11)響應文件符合競爭性磋商文件中規定響應被拒絕的其他條款。
28.3評審標準:評審按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進行。磋商小組各成員獨立對每個有效響應的文件進行評價、打分,然后匯總每個供應商每項評分因素的得分,按第五章評分標準進行綜合評分。總分100分。
28.4提供相同品牌(核心)產品的不同供應商評審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應商獲得成交推薦資格;評審得分相同的,報價低的供應商獲得成交推薦資格,報價相同的技術得分高的供應商獲得成交推薦資格。
28.5磋商小組根據綜合評分情況,按照評審得分由高到低順序依次推薦前三名成交候選供應商,并編寫評審報告。評審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評審得分且最后報價相同的,按照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推薦。
28.6在采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終止磋商:
(1)??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2)??供應商的報價均超過了項目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3)??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政府購買服務及特殊科研及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除外);
(4)??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5)??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29.與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和磋商小組的接觸
29.1在嚴格遵循國家有關部門相關規定前提下,磋商小組遵照評審辦法,公平、公正地對待所有供應商。
29.2在評審期間,供應商不得向磋商小組成員詢問評審情況,不得進行旨在影響評審結果的活動。
29.3供應商之間不得相互串通報價,不得排擠其他供應商的公平競爭,損害采購人或者其他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29.4磋商小組不向未成交供應商解釋原因,不退還《響應文件》。
六、授予合同
30.采購人接受和拒絕任何或所有響應的權力
30.1為維護國家利益,采購人在確定成交供應商之前仍有選擇或拒絕任何供應商成交的權力,并對所采取的行為不說明原因。
31.合同授予標準
31.1采購人將把合同授予磋商小組推薦的綜合得分最高且通過合同授予前審查的供應商。評審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評審得分且最后報價相同的,按照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推薦。
32.評審結果的公告
32.1 公告媒體為中國政府采購網。
33.接受和拒絕任何或所有報價的權力
33.1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時候接受或拒絕任何報價,以及宣布競爭性磋商無效或拒絕所有報價的權力,對受影響的供應商不承擔任何責任。
34.成交通知書
34.1成交供應商確定后,采購代理機構將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
34.2《成交通知書》是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35.簽訂合同
35.1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按照磋商文件確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購標的、規格型號、采購金額、采購數量、技術和服務要求等事項簽訂采購合同。
35.2《競爭性磋商文件》、成交供應商的首次《響應文件》及其最后報價等,均為簽訂合同的依據。
36.服務費
36.1成交供應商應在領取成交通知書的同時,參照原計價格【2002】1980號文有關規定,由成交供應商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及專家勞務費。
7、??其他
37. 質疑與接收
37.1 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根據《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的有關規定,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37.2 供應商應按照財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購質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的要求,在法定質疑期內以紙質形式提出質疑,并及時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確認送達。供應商為自然人的,質疑函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應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質疑期的、重復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內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的,供應商將依法承擔不利后果。
37.3 采購代理機構質疑函接收部門、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
聯系部門:招標部
聯系電話:89526942-614
通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通胡大街70號百合灣小區18號樓912室
第三章 合同條款
(此合同模板僅供參考,以甲乙雙方實際簽訂為準)
合同條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一般條款
1 定義
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1 “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約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1.3 “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約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儀表、備件、工具、手冊等其它相關資料。
1.4 “服務”系指根據合同約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及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服務。
1.5 “買方”系指采購人或購買貨物的單位。
1.6 “賣方”系指根據合同約定提供貨物及相關服務的供應商,即中標人。
1.7 “現場”系指合同約定貨物將要運至和安裝的地點。
1.8 “驗收”系指合同雙方依據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范和合同約定,確認合同項下的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活動。
2 技術規范
2.1 提交貨物的技術規范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范和技術規范附件(如果有的話)及其投標文件的技術規范偏差表(如果被買方接受的話)相一致。若技術規范中無相應說明,則以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相應標準及規范為準。
3 知識產權
3.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專利權、 著作權、商標權和工業設計權等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 賣方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費用和經濟賠償。
4 包裝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采用本行業通用的方式進行包裝,且該包裝應符合國家有關包裝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粗暴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4.2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5 裝運標志
5.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的四側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樣做出下列標記:
收貨人:
合同號:
裝運標志:
收貨人代號:
目的地:
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
毛重/凈重:
尺寸(長×寬×高以厘米計):
5.2 如果貨物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文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明“重心”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 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有“小心輕放”、“防潮”、 “勿倒置”等字樣和其他適當的標志。
6 交貨方式
6.1 交貨方式一般為下列其中一種,具體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規定。
6.1.1 現場交貨:賣方負責辦理運輸和保險,將貨物運抵現場。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所有貨物運抵現場的日期為交貨日期。
6.1.2 工廠交貨:由賣方負責代辦運輸和保險事宜。運輸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運輸部門出具收據的日期為交貨日期。
6.1.3 買方自提貨物:由買方在合同規定地點自行辦理提貨。提單日期為交貨日期。
6.2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10天以前以電報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包裝箱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交貨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將詳細交貨清單一式6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包裝箱件數和每個包裝箱的尺寸(長×寬×高)、貨物總價和備妥待交日期以及對貨物在運輸和倉儲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
6.3 在現場交貨和工廠交貨條件下,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賣方應對超運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負責。
7 裝運通知
7.1 在現場交貨和工廠交貨條件下的貨物,在賣方已通知買方貨物已備妥待運輸后24小時之內,賣方應將合同號、貨名、數量、毛重、總體積(立方米)、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裝運日期,以電報或傳真通知買方。
7.2 如因賣方延誤將上述內容用電報或傳真通知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8 保險
8.1 如果貨物是按現場交貨方式或工廠交貨方式報價的,由賣方辦理保險,按照發票金額的100%辦理“一切險”,保險范圍包括賣方承諾裝運的貨物;如果貨物是按買方自提貨物方式報價的,其保險由買方辦理。
9 付款條件
9.1 付款條件見“合同專用條款”。
10 技術資料
10.1 合同項下技術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規定外)將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7 天之內,賣方應將每臺設備和儀器的中文技術資料一套,如目錄索引、圖紙、操作手冊、使用指南、維修指南和/或服務手冊和示意圖寄給買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資料應包裝好隨同每批貨物一起發運。
10.3 如果買方確認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完整或在運輸過程中丟失,賣方將在收到買方通知后 7 天內將這些資料免費寄給買方。
11 質量保證
11.1 賣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并完全符合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范和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技術規范等的要求。
11.2 賣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符合質量要求和產品說明書的性能。在貨物質量保證期之內,賣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11.3 根據買方按檢驗標準自己檢驗結果或委托有資質的相關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或者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貨物的數量、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賣方在收到通知后最遲 天內應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1.4 如果賣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內沒有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由此引發的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11.5 除“合同專用條款”規定外,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貨物通過最終驗收起 個月。
12 檢驗和驗收
12.1 在交貨前,制造商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文件。制造商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在文件中加以說明。該文件將作為申請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
12.2 貨物運抵現場后,買方應在 7 日內組織驗收,并制作驗收備忘錄,簽署驗收意見并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12.3 買方有在貨物制造過程中派人員監造的權利, 賣方有義務為買方監造人員行使該權利提供方便。
12.4 制造廠對所供貨物進行機械運轉試驗和性能試驗時,必須提前通知買方。
13 索賠
13.1 如果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等與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買方有權根據有資質的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向賣方提出索賠。但責任應由保險公司或運輸部門承擔的除外。
13.2 在根據合同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賣方對買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3.2.1 在法定的退貨期內,賣方應按合同規定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如已超過退貨期,但賣方同意退貨,可比照上述辦法辦理,或由雙方協商處理。
13.2.2 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或由有權的部門評估,以降低后的價格或評估價格為準。
13.2.3 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第11條規定,相應延長修補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13.3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 7 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后 7 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合同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保函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4 遲延交貨
14.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格”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14.2 如果賣方無正當理由遲延交貨,買方有權提出違約損失賠償或解除合同。
14.3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預期延誤時間通知買方。買方收到賣方通知后,認為其理由正當的,可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15 違約賠償
15.1 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可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周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0.5%計收。但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為遲交貨物或沒有提供服務的合同價的5%。一周按7天計算,不足7天按一周計算。如果達到最高限額,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不可抗力所影響的時間。
16.2 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故發生后盡快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 14 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送達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內容有變更必要的, 雙方應通過協商在 28 日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終止。
17 稅費
17.1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相關規定。
18 仲裁
18.1 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如果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8.2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當事人一方在規定時間內不履行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8.3 仲裁費除仲裁機構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18.4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合同條款外,合同的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19 違約解除合同
19.1 在賣方違約的情況下,買方經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同意后,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同時保留向賣方追訴的權利。
19.1.1 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全部或部分貨物的;
19.1.2 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主要義務的;
19.1.3 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的。
19.1.3.1 “腐敗行為”和“欺詐行為”定義如下:
19.1.3.1.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買方在合同簽定、履行過程中的行為。
19.1.3.1.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合同簽定、履行過程中,以謊報事實的方法,損害買方的利益的行為。
19.2 在買方根據上述第19.1條規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以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同意的方式,購買與未交付的貨物類似的貨物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購買類似貨物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 破產終止合同
2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經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同意后,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合同的終止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21 轉讓和分包
21.1 政府采購合同不能轉讓。
21.2 經買方和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事先書面同意 賣方可以將合同項下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2 合同修改
22.1 買方和賣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但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須對合同條款進行改動時,由雙方當事人提出書面的合同修改意見,并經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同意后簽署。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發送,而另一方也應以書面形式確認并發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
24 計量單位
24.1 除技術規范中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25 適用法律
25.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6 履約保證金
26.1 賣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
26.2 履約保證金用于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26.3 履約保證金應使用本合同貨幣,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買方可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買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匯票。
26.4 履約保證金在法定的貨物質量保證期期滿前應完全有效。
26.5 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質量保證期結束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約保證金退還賣方。
27 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 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合同內容的確定應以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為基礎,不得違背其實質性內容。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買方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合同將在雙方簽字蓋章后開始生效。
27.2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 合同專用條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合同一般條款的補充和修改。如果兩者之間有抵觸,應以專用條款為準。合同專用條款的序號將與合同一般條款序號相對應。
1、??定義
1.1(5) 買方:本合同買方系指:北京市通州區生態環境局
1.1(6) 賣方:本合同賣方系指:中標人
1.1(7) 現場: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安裝和運行地點位于:北京市通州區生態環境局指定地點
6、交貨方式
6.1 本合同項下的貨物交貨方式為:適用合同條款6.1.1。
9、付款條件:買方與賣方簽訂采購合同后,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70%的預付款;貨到指定現場并經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余款。
11、質量保證:
11.3賣方在收到通知后 1 天內應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1.4如果賣方在收到通知后 7 天內沒有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11.5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貨物通過最終驗收起至少不低于24個月(如有特殊要求,則以“技術規格”中的要求為準)。
12、檢驗和驗收:
12.2 貨物運抵現場后,買方應在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 7 天內組織驗收,并制作驗收備忘錄,簽署驗收意見 。
13、索賠:
13.3索賠通知期限: 7 天。
16、不可抗力:
16.2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故發生后盡快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 14 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送達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內容有變更必要的, 雙方應通過協商在 28 天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終止。
26、履約保證金:
26.1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時間: /
履約保證金金額: /
履約保證金形式: /
27、合同生效和其它
27.2 本合同一式 6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方執 5 份和賣方執 1 份。(如有特殊要求,則以“技術規格”中的要求為準)
第三部分 政府采購合同格式
合同編號:
政府采購合同
項目名稱:
貨物名稱:
買 方:
賣 方:
簽署日期:
合 同 書
(買方) (項目名稱)中所
需 (貨物名稱)經 (采購代理機構)以
號招標文件在國內 (公開/邀請)招標。經評標委員會評定 (賣方)為中標人。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應該認為是一個整體,彼此相互解釋,相互補充。為便于解釋,組成合同的多個文件的優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書
b. 中標通知書
c. 協議
d. 投標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標文件 (含招標文件補充通知)
2、貨物和數量
本合同貨物:
數量:
3、合同總價
本合同總價為 元人民幣。
分項價格: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為:
5、本合同貨物的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全權代表簽署、加蓋單位印章生效。
買 方: 賣 方:
名 稱:(印章) 名 稱:(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第四章 技術需求
廚房設備需求清單 | |||||||||||||
編號 | 設備名稱 | 型號/尺寸(mm) | 數量 | 單位 | 技術參數 | 備注 | |||||||
區域:AA庫房 | |||||||||||||
AA01 | 四層平板層架 | 1150*500*1800 | 2 | 臺 | 采用SUS304#不銹鋼拉絲板,層板厚度1.5mm,層板下面安裝加強筋60*20MM厚度1.5mm的不銹鋼槽型補強撐,所有層板安裝補強撐,立腿采用φ38*1.2mm不銹鋼圓管,配可調不銹鋼子彈腳,每層載重300kg/㎡。# 提供通過國家權威機構檢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與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的CMA檢測報告; | ||||||||
AA02 | 米面架 | 1100*500*300 | 2 | 臺 | 采用SUS304不銹鋼板,臺面1.5mm,層板四周折下40mm;折邊處平整光滑,面板的刃口倒成圓角,沒有毛刺,折邊內外部容易進行衛生清潔;臺面下方選用優質木材厚20㎜,并經過干燥處理,不開裂,不變形、防水型; 層板下方為1.5MM并設有不銹鋼加強筋,立管為直徑為Φ38*1.5mm不銹鋼管,5厘米不銹鋼調整腳。 | ||||||||
區域:AB粗加工 | |||||||||||||
AB01 | 滅蠅燈 | 30W | 2 | 臺 | 電壓:220V | ||||||||
AB02 | 洗手星盆 | 400*400*800+150 | 1 | 臺 | 采用SUS304不銹鋼板,前方封不銹鋼板、歐式款型、池深280MM,臺面為1.5MM不銹鋼板,星盆體為1.2MM不銹鋼板,立管徑為38*1.5MM不銹鋼鋼管,橫撐管為直徑25*1.2MM不銹鋼管, 下水口配不銹鋼過濾,5厘米不銹鋼調整腳。# 提供通過國家權威機構檢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與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的CMA檢測報告; | ||||||||
感應水龍頭 | MS42AC/DC | 1 | 套 | MS42AC/DC裝臺面交直流通用感應龍頭 | |||||||||
AB03 | 洗地龍頭 | M98E-HRS11 | 1 | 臺 | 表面靜電噴塑處理,開放式洗地龍頭,配11米軟管,可安裝在墻,天花板,地面等,管子隨承受壓力,300psi-1000psi,適用溫度:0-100度,花灑式噴頭 | ||||||||
AB04 | 雙層工作臺 | 1800*750*800+150 | 1 | 臺 | 采用SUS304不銹鋼板,臺面1.5mm,層板四周折下40mm;折邊處平整光滑,面板的刃口倒成圓角,沒有毛刺,折邊內外部容易進行衛生清潔;臺面下方選用優質木材厚20㎜,并經過干燥處理,不開裂,不變形、防水型; 層板下方為1.5MM并設有不銹鋼加強筋,立管為直徑為Φ38*1.5mm不銹鋼管,5厘米不銹鋼調整腳。# 提供通過國家權威機構檢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與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的CMA檢測報告; | ||||||||
AB05 | 備用編號 | ||||||||||||
AB06a | 掛墻電熱水器 | EC8003-G6 | 1 | 臺 | 符合國家標準 | ||||||||
AB06 | 三星盆臺 | 1800*750*800+150 | 1 | 臺 | 采用SUS304不銹鋼板,前方封不銹鋼板、歐式款型、池深280MM,臺面為1.5MM不銹鋼板,星盆體為1.2MM不銹鋼板,立管徑為38*1.5MM不銹鋼鋼管,橫撐管為直徑25*1.2MM不銹鋼管, 下水口配不銹鋼過濾,5厘米不銹鋼調整腳。# 提供通過國家權威機構檢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與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的CMA檢測報告; | ||||||||
搖擺雙溫水龍頭 | M98E-503SN12 | 3 | 套 | 配G1/2“ 長度18”(457mm)內螺紋進水軟管 | |||||||||
AB07 | 掛墻雙層架 | 1800*350*600 | 1 | 臺 | 1.臺面為SUS304B不銹鋼板材,厚度為:1.5mm | ||||||||
AB08 | 四門高身雙溫雪柜 | 1220*815*1950 | 1 | 臺 | 內箱尺寸:1100*640*1384 推薦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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