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區 | 廣東 | 招標類型 | 公告 |
請點擊下載 | 無 | 發布時間 | 2020-11-17 |
招標項目名稱: | 中山市南區新建高中學校工程項目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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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包)名稱: | 中山市南區新建高中學校工程項目監理 |
發布說明: | 正常 |
是否延期開標: | 否 |
開啟時間: | 2020-12-14 09:30:00 |
開啟方式: | 現場開標 |
招標文件: | |
發 布 人 : |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
發布日期: | 2020-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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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招標文件示范文本
一次平均值法專用(20201106版本)
中山市南區新建高中學校工程項目監理
招標文件
(一次平均值法)
招 標 單 位 :中山市代建項目管理辦公室 (蓋章)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蓋章)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李安琪 (簽名)
招標文件編制人員:李安琪 (簽名)
2020 年 11 月
使用說明
一、《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招標文件》適用于本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招標。
二、《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招標文件》用相同序號標示的章、節、條、款、項、目,供招標人和投標人選擇使用;以空格標示的由招標人填寫的內容,招標人應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具體化,確實沒有需要填寫的,在空格中用“/”標示。
三、招標人按照《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招標文件》第一章的格式發布招標公告后,將實際發布的招標公告編入招標文件中,作為投標邀請。其中,招標公告應同時注明發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稱。
四、本范本的評標辦法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山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制定。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應按《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招標文件》規定要求列明全部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標明投標人不滿足其要求即導致廢標的全部條款。
五、投標人資格條件的設置說明
(一)資質條件:按與招標工程規模相符的最基本資質設定,不得抬高標準。
(二)誠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誠信評價C級或以上且顯示資料未過期。(根據《中山市建設工程誠信管理辦法》,對信用等級為C級或D級的企業,招標人可在招標文件中設定不受理其參與投標。)
(根據2020年5月20日印發的《關于自覺維護更新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管理和誠信平臺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標單位應自覺更新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管理和誠信平臺的登記資料,如因不及時更新資料導致公共資源交易系統中的誠信等級顯示“暫無數據”的,視為投標單位不滿足誠信要求。)
六、否決性條款的設置要求
否決性條款(包括不予受理、廢標)必須單列,招標文件的其他條款與該單列的否決性條款不一致或者未單列的,以單列的否決性條款為準。否決性條款應當明確,易于判斷,不可含有“實質性不響應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中附有招標人不可接受的條件”等評標委員會難以界定的條款。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否決性條款中沒有列出的不予受理或廢標的條款,不得作為不予受理或廢標的依據。
7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中不明確之處,可通過招標人要求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但不應作為評審不通過的理由。如投標人不按照要求進行澄清,其評審可不予通過。
八、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所懷疑時,可通過各級行政建管部門政務信息平臺進行查詢。若投標人所提供信息與政務信息平臺上的相關內容不符,經核實存在虛假、夸大的內容,不予通過評審。
九、招標人原則上按照本范本要求編制《監理招標文件》,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確需增加范本以外的內容或修改范本內容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在《招標人對招標文件范本條款的修改》中列明。本《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招標文件》范本不明確之處由市招投標監管部門負責解釋。
十、《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招標文件》將根據實際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各使用單位或個人對《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招標文件》有修改意見和建議,可向市招投標監管部門反映,聯系電話:0760-88333919。
十一、對外發布且經交易系統備案的招標文件電子文檔必須與送招投標監督部門備案的紙質文檔一致,否則一切后果由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承擔。
十二、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以《信用中國》網站的信用報告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報告為依據,打印后須加蓋公章作為投標文件內容之一,信用報告的具體版式以《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版式為準。
十三、投標人必須完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信息填報,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平臺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企業資質資格”為依據,截圖打印后須加蓋公章作為投標文件內容之一,信息的具體版式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版式為準。
十四、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業務系統的誠信評價依據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管理與誠信平臺的誠信評價記錄為準。請投標人及時維護、更新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管理與誠信平臺的信息,確保其有效性。
目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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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標公告 4
1. 招標條件 4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4
3.投標人資格要求 5
4.招標文件的獲取 5
5.投標文件的遞交 6
6.發布公告的媒介 6
7.聯系方式 6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7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7
1.總則 13
2.招標文件 15
3.投標文件 16
4.投標 18
5.開標 19
6.評標 19
7.合同授予 20
8.重新招標和不再招標 20
9.紀律和監督 21
10.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24
第三章 評標辦法(一次平均值法) 26
1.評標辦法 27
2. 開標評標程序 28
3.否決性條款 31
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33
第五章 技術標準和要求 34
第六章 投標文件格式 35
1. 投標文件編制規定 35
2. 資格標函要求 35
3. 經濟標函 35
4. 基本資料 35
第七章 招標人對招標文件范本條款的修改 54
第一章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中山市南區新建高中學校工程項目監理 已由 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以 中發改審批[2019]50號、中發改投審[2020]117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建設資金來自市級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中山市代建項目管理辦公室。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中山市南區新建高中學校工程項目位于中山市南區樹木園西側永安一路。建設內容包括教學樓2棟,每棟6層;實驗樓1棟5層;宿舍樓2棟,每棟7層;食堂1棟3層;圖書綜合樓1棟4層;體育館1棟2層;門衛室1棟1層;垃圾房1棟;配電房1棟,以及室外配套工程(包含校道廣場、園林綠化、體育場地、校門圍墻、休閑文化設施及環衛設施)等附屬配套設施。
規劃許可證編號為建字第442000202002083號。工程總用地面積為81460.2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100110.69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積為85910.38平方米(其中新建教學樓1面積13278.36平方米,教學樓2面積9062.42平方米,實驗樓面積10743.89平方米,連接教學樓和實驗樓的地下室面積14200.31平方米,該四部分總面積為47284.98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積為14200.31平方米(其中應建防空地下面積為11413.05平方米,抗力級別為核六級常六級),項目最大建筑高度約為28.25米,混凝土結構凈跨最大29.41米,主體結構形式為框架結構。
項目概算總投資為57450.08萬元,工程費用暫定金額為44135.78萬元,本次招標監理費投標報價控制上限為521.40萬元。
2.2招標范圍
本工程建設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裝修工程、人防工程、給排水工程、電氣工程、防雷工程、消防工程、空調通風工程、智能化工程(線槽及穿管的敷設及預埋除外)、環保工程、高壓變配電工程、抗震支架、基坑工程、球場、擋土墻、園林工程(不包括新購喬木)、校門、室外安裝、室外場地及道路工程、圍墻、外供水工程(紅線范圍內)、污水排放工程(紅線范圍內)、永久路口開設、電梯、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白蟻防治工程、設備購置及安裝(含食堂及廚房設備、教育裝備、生活裝備)等。如未提及按施工圖圖紙所界定的所有內容及招標人提供的資料為準。
本項目監理服務期包括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及缺陷責任期(保修期)階段監理及與本項目有關的所有需監理配合的服務事項。
2.3監理期限
施工階段監理工作期限:暫定20個月,保修階段監理工作期限:24個月。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本項目必須在2022年06月30日完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備有效的①和②資質(同時具備):
①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②(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監理甲級資質)或(廣東省人防資質審批行政機構頒發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監理許可資質乙級或以上資質)。
備注:具有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監理甲級資質單位在開展業務前應到工程所在地的廣東省人防資質審批行政機構備案。
3.2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的具有效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并已辦理中山市建設行業企業誠信檔案管理登記。
3.3誠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誠信評價B/□C級或以上且顯示資料未過期。(根據2020年5月20日印發的《關于自覺維護更新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管理和誠信平臺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標單位應自覺更新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管理和誠信平臺的登記資料,如因不及時更新資料導致公共資源交易系統中的誠信等級顯示“暫無數據”的,視為投標單位不滿足誠信要求。)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
3.6投標人參與投標前應當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完成用戶注冊和綁定電子招投標數字證書,并憑電子招投標數字證書參與項目投標。用戶注冊和綁定數字證書的辦理流程參見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ggzyjy.zs.gov.cn)服務指南欄目。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公告網上發布時,同時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業務系統發售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凡符合條件且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招標文件發售期間,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ggzyjy.zs.gov.cn)通過電子招投標數字證書登錄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業務系統完整的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年 月 日 時 分,遞交地點為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博愛六路22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ggzyjy.zs.gov.cn、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http://zbtb.gd.gov.cn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中山市代建項目管理辦公室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東區松苑路2號 地 址:中山市興中道五號頤和中心708室
郵 編:528400 郵 編:528400
聯系人:錢天柱 聯 系 人:李安琪
電 話:0760-88232336 電 話:18022127316,0760-88819798
傳 真:0760-88321002 傳 真:0760-88817068
電子郵件:zs_djb@163.com 電 子 郵 件:573402328@qq.com
網 址: 網 址:
開戶銀行: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賬 號: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條款號 | 條 款 名 稱 | 編 列 內 容 |
1.1.2 | 招標人(建設單位) | 招標人:中山市代建項目管理辦公室 地址:中山市東區松苑路2號 聯系人:錢天柱 電話: 0760-88232336 |
1.1.3 | 招標代理機構 | 名稱: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興中道五號頤和中心708室 聯系人:李安琪 電話:18022127316,0760-88819798 |
1.1.4 | 項目名稱 | 中山市南區新建高中學校工程項目監理 |
1.1.5 | 工程地點 | 中山市南區樹木園西側永安一路 |
1.2.1 | 資金來源 | 市級財政資金 |
1.2.2 | 出資比例 | 100% |
1.2.3 | 資金落實情況 | 已落實 |
1.3.2 | 招標控制目標 | 投資控制目標: 按施工合同價款 進度控制目標: 按施工合同工期 質量控制目標: 合格工程 施工安全控制目標:切實監督施工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各項防范措施,加強安全施工管理,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安全檢查標準執行,保證施工期間杜絕人身死亡事故、杜絕重大設備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的發生。施工過程中若出現一般事故,接受按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廣東省建設廳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及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修改<<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罰款處罰暫行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進行處罰。 文明施工控制目標:切實監督施工單位做好文明施工的各項措施,達到文明工地合格標準。文明施工按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中有關文明施工的規定、《廣東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檢查評分細則》(粵建施字【1999】060號)、《中山市建筑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評分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中建委)[2001]15號》、“中山市建設局轉發省建設廳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辦法及其補充規定的通知(中建通[2008]6號)”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
1.4.1 | 投標人資格條件 | 1、資質條件:具備有效的①和②資質(同時具備): ①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②(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監理甲級資質)或(廣東省人防資質審批行政機構頒發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監理許可資質乙級或以上資質)。 備注:具有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監理甲級資質單位在開展業務前應到工程所在地的廣東省人防資質審批行政機構備案。 2、其他要求: (1)經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同時已辦理中山市建設行業企業誠信檔案登記。 (2)誠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誠信評價B/□C級或以上且顯示資料未過期。(根據2020年5月20日印發的《關于自覺維護更新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管理和誠信平臺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標單位應自覺更新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管理和誠信平臺的登記資料,如因不及時更新資料導致公共資源交易系統中的誠信等級顯示“暫無數據”的,視為投標單位不滿足誠信要求。) (3)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 |
1.4.2 |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現場 | 一般情況下不集中踏勘現場。 不組織踏勘現場 □組織踏勘現場 □踏勘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踏勘集中地點: |
1.10.1 | 招標答疑 | 投標人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交有關問題的,可按投標須知前附表中議程安排的時間內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憑數字證書登入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業務系統,在“投標管理--參與項目”欄目頁面,選擇參與的項目名稱,點擊“我要投標答疑”提出問題,保存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的資料以無記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識別投標人單位及人員的標識。 |
1.10.2 | 投標人提出問題的截止時間 | 以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業務系統上的議程安排為準 |
1.10.3 | 招標人網上澄清的截止時間 | 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答疑紀要的具體時間以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業務系統上的議程安排為準。 (對投標人編制標書時間造成影響的答疑紀要或補遺書,招標人需于投標截止前15日向投標人發出。) |
1.11 | 分包 | 不允許 |
1.12 | 偏離 | 不允許 |
2.1 | 構成招標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標答疑文件等 |
2.2.1 | 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 具體時間以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業務系統上的議程安排為準 |
2.2.2 | 開標時間 (紙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具體時間以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業務系統上的議程安排為準 |
2.2.3 | 開標地點 (紙質投標文件遞交地點) | 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博愛六路22號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
3.2 | 投標報價 | 1、工程造價按441357800.00元計算,監理費總價報價上限為5214000.00元,監理費費率報價上限為1.18%,投標報價(費率)須小于等于上限價的為有效報價,投標報價(費率)大于上限的按廢標處理。 2、監理費總報價以元為單位,保留2位小數; 監理費費率(%)= 監理費總報價(元)÷工程造價(元)。 監理費費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
3.3.1 | 投標有效期 | 90 日歷天(從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
3.4.1 | 投標保證金 | 金額:?100000.00元(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監理費的2%,最高不超過80萬元。) 提交截止時間:具體時間以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業務系統上的議程安排為準。 |
3.6 | 是否允許遞交備選投標方案 | 不允許 □允許 |
3.7.3 | 簽字或蓋章要求 | 1投標文件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交易員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22.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交易員簽字并加蓋單位章; 3.投標總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交易員簽字、加蓋單位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有單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簽字要求:文件中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員簽字處須由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員簽字(不允許蓋私章代替簽字); 蓋章要求:文件中要求加蓋公章處需加蓋公章。不接受投標單位在投標文件中加蓋分公司章。 如聯合體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外,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員簽名由牽頭單位完成。 聯合體投標的,除聯合體協議書外,投標文件中投標人名稱寫聯合體所有成員單位名稱或牽頭單位名稱均可,蓋章只需蓋牽頭單位公章。 |
3.7.4 | 投標文件副本份數 | 1、資格標:正本一份、副本 五 份 2、基本資料:正本一份、副本 五 份 3、經濟標:正本一份、副本 五 份 其中正本須為原件;副本可為正本的復印件,且須在封面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正副本封面均須加蓋投標人公章,在正副本的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電子文件需與投標人提交的紙質投標文件內容一致、完整。 按3.7.3要求簽字和蓋章。 |
3.7.5 | 裝訂要求 | 按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內容將資格標函、基本資料和經濟標函分別裝訂成冊(“備查資料”可以不密封)。 |
4.1.2 | 封套上應寫明的其他內容 | 工程名稱: 標函名稱: 投標單位全稱: 在 年 月 日時分前不得開啟 |
4.2.2 | 遞交投標文件地點 | 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4.2.3 | 是否退還投標文件 | 不退 |
5.1 | 開標時間和地點 (投標截止時間及投標地點) | 開標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開標地點: 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5.2 | 開標程序 | 密封情況檢查、開標順序按第三章《評標辦法》規定執行 |
6.1.1 | 評標委員會的組建 | 評標委員會構成: 評標委員會成員共 5 人。 評標專家確定方式:在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
6.3 | 評標方法 |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兩次平均值法。 一次平均值法。 |
7.1 | 是否由評標專家確定中標人 | □是 否,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數:3人 |
7.3.1 | 履約擔保 | □是 否 履約擔保的形式: / 履約擔保的金額: / (中標人履約擔保金額不得超過中標價的10%。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供履約保證金或其他形式履約擔保的,招標人應當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
9.5 | 異議與投訴 | 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應當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異議的范圍包括:投標文件的提交、截標時間、開標程序、投標文件密封檢查和開封、唱標內容、標底價格的合理性、開標記錄、唱標次序等,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情形。 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可以不予受理異議,并向異議提起人發出異議不予受理通知書:1、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異議書未經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2、以個人名義提出異議的,異議書未署異議人真實姓名、簽字、有效聯系方式或沒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3、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沒有相應的授權委托書和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或者有關委托代理權限和事項不明確的。 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個日歷天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依據招投標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投訴事項屬應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而沒有提出異議的,行政監督部門不予受理。 被投訴單位在收到查詢函5個工作日內向招標人及行政監督部門提供書面回復及有效的證明資料。 投訴須符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2013年修訂)》的規定。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違反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對中標結果造成實質性影響,且不能采取補救措施予以糾正的,招標、投標、中標無效,應當依法重新組織招標或者評標。 |
10 |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 |
10.1 | 本工程在施工報建前不能變更擬投入的相關人員,但具有下列情況的除外: 1、??總監理工程師因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建設項目(包括正在中標公示的項目)中擔任總監理工程師而需要變更,應當經招標人書面同意更換符合規定的項目總監; 2、??擬投入的相關人員具有《廣東省建設廳關于建設項目招標中標后監督檢查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情況的,應當由中標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經招標人書面同意更換符合規定的相關人員; 3、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 | |
10.2 | 招標人在簽訂監理合同時須明確監理單位權利和責任,對于隨意填報工程進度或弄虛作假的,扣罰監理費用余額和保證金,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具體詳見:中府辦【2014】7號文) | |
10.3 | 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提及的復印件包含清晰可辨的彩色(或黑白)復印件。 | |
10.4 | 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所要求的交易員均為由投標單位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備案的交易員。 | |
10.5 | 中標候選人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項目負責人注冊證、社保證明由招標人在評標結束后,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前進行查驗,投標人需確保投標文件所列的證件、證明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與原件內容一致,否則按提交虛假材料進行投標處理,并按提交虛假材料進行投標行為上報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 |
10.6 | 資質證書、人員證書過期的,如能提供相關部門順延證書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規定的,則視為仍然有效。 |
1.總則
1.1 項目概況
1.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本招標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標段施工監理進行招標。
1.1.2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3 本標段招標代理機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4 本招標項目名稱: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5 本標段建設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 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
1.2.1 本招標項目的資金來源: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2本招標項目的出資比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3 本招標項目的資金落實情況: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 招標范圍、監理期限和招標控制目標要求
1.3.1 本次招標范圍:見招標公告。
1.3.2 招標控制目標: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3監理期限:見招標公告。
1.4 投標人資格要求
1.4.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施工監理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l)資質條件: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2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接受聯合體投標的,除應符合本章第1.4.1項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要求外,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1.4.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的施工人;
(3)為本標段的代建人;
(4)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5)與本標段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6)與本標段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7)與本標段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8)單位負責人與其他投標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
(9)處于被責令停業期內的;
(10)處于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期內的;
(11)處于財產被接管或凍結期內的。
1.5 費用承擔
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生的費用自理。
1.6 保密
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各方應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的商業和技術等秘密保密,違者應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1.7 語言文字
除專用術語外,與招標投標有關的語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
1.8 計量單位
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9 踏勘現場
1.9.1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組織踏勘現場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
1.9.2 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
1.9.3 除招標人的原因外,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9.4 招標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
1.10 招標答疑
1.10.1潛在投標人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交有關問題的,可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憑數字證書登入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業務系統,在“投標管理--參與項目”欄目頁面,選擇參與的項目名稱,點擊“我要投標答疑”提出問題,保存后即可提交。且所提交的資料以無記名形式提交,不得有任何可識別投標人單位及人員的標識。
1.10.2招標人(招標代理)收集相關問題,組織有關單位人員答復并形成答疑紀要(補遺書),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答疑、澄清”欄發布答疑紀要(補遺書)。發出答疑紀要(補遺書)的同時,招標人(招標代理)應把答疑紀要(補遺書)的掃描件上傳交易系統。對投標人編制標書時間造成影響的答疑紀要或補遺書,招標人需于投標截止前15日向投標人發出。
各潛在投標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建設工程--答疑、澄清”答疑紀要(補遺書),招標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標人因自身原因未能獲取答疑資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11 分包
本工程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1.12 偏離
本工程不允許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要求有負偏離。
2.招標文件
2.1 招標文件的組成
本招標文件包括:
(1)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2)投標人須知;
(3)評標辦法;
(4)合同條款及格式;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 投標文件格式施工監理費用報價表;
(7)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材料;
2.2 招標文件的澄清
2.2.1 投標人應仔細閱讀和檢查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發現缺頁或附件不全,應及時向招標人提出,以便補齊。如有疑問,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前以網絡形式,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標文件的澄清的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將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發給所有投標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如果澄清發出的時間距投標截至時間不足15天,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2.2.3投標人應隨時關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工程答疑”欄答疑紀要(補遺書),招標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標人因自身原因未能獲取答疑資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3 招標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招標人可以網絡形式修改招標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標人。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招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足15天的,招標人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2.3.2投標人應隨時關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工程答疑”欄答疑紀要(補遺書),招標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標人因自身原因未能獲取答疑資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根據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文件為準。
3.投標文件
3.1 投標文件的組成
3.1.1投標文件包括三部分:A、資格標函 B、經濟標函、C、基本資料。
3.1.2投標人應當采用本招標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進行填寫,但表格可以同樣格式擴展。
3.2 投標報價
3.2.1最高投標報價:
工程造價暫按441357800.00元計算(結算時按所監理的工程竣工結算審定價格計算),監理費總價報價上限為5214000.00元,監理費費率報價上限為1.18%,投標報價(費率)須小于等于上限價的為有效報價,投標報價(費率)大于上限的按廢標處理。
監理費總報價以元為單位,保留2位小數;監理費費率(%)= 監理費總報價(元)÷工程造價(元)。
監理費費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3.2.2投標報價成本由直接成本、間接成本、稅金以及利潤構成。投標報價費率即為中標人的中標價費率。此費率乘以所監理范圍工程結算價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3.2.3 監理費支付方式
監理酬金及付款方式須在監理合同中按下述內容詳細載明:
工程開工后同意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
工程監理費按所監理范圍施工進度款的80%×中標費率支付,竣工(交工)驗收后支付至所監理范圍施工進度款的90%×中標費率,工程結算并在缺陷責任期(保修期)滿,監理職責完成后支付余下價款。
報價應考慮和滿足下述條件:
(1)監理費率包干。如屬建設單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長或縮短,監理工期相應延長或縮短,監理費不予增減;除因建設單位同意的修改和變更而引起工程造價的增減外,監理費不予增減。
(2)投標單位在充分和全面考慮上述條件情況下,結合本投標工程特點,以自身承受的能力進行投標報價。
(3)投標報價費率即為中標人的中標價費率。此費率乘以所監理范圍工程結算價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3.3 投標有效期
3.3.1 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不得要求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3.3.2 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招標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應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或撤銷其投標文件;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或申請注銷電子保函。
3.4 投標保證金
3.4.1 投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形式和時間提交投標保證金。
以轉賬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不接受同一賬戶分多次轉賬或由多個賬戶轉賬的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 轉賬的賬戶必須是投標單位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企業信息庫中登記的基本賬戶(基本賬戶的企業名稱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投標保證金只向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賬戶退還。
禁止投標單位采用EFT系統(廣東金融結算系統)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如采用此方式導致招投標系統無法識別提交投標保證金賬號信息,視為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由此造成廢標的后果由投標單位自行承擔。
提交投標保證金時如遇到銀行系統升級,使投標人基本賬號改變,導致招標投標系統判斷投標人未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應及時向相關銀行索取書面說明,到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基本賬戶新號備案手續。
以電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憑電子招投標數字證書登入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業務系統,在“投標管理--參與項目”欄目頁面,選擇參與投標的項目,選擇相關金融機構辦理電子保函。電子保函的出具時間視同于保證金提交時間。電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動失效,若在有效期間內辦理注銷的,則在注銷之日起失效。電子保函辦理的申請流程及操作指引詳見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站的“服務指南—資料”-《電子保函操作手冊》。
投標保證金提交時間以保證金轉賬到賬時間或電子保函出具時間為準,投標人應提前提交投標保證金,由于投標保證金提交時間超過投標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而導致廢標的,由投標人自負責任。提交投標保證金時,投標人必須按“繳納投標保證金通知書”中的收款賬號填寫完整或按電子保函的申請程序辦理手續,如因收款賬號填寫不完整造成保證金不能按時到賬或因操作不當等造成電子保函不能按時出具導致廢標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4.2 投標人不按本章第3.4.1 項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
3.4.3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1)中標候選人以外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退付。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后5日內(法定節假日順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標人將轉賬提交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標候選人以外的投標人,電子保函的則予以注銷;(2)中標人和其他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保證金退付。招標人發出的已與中標人簽訂合同的通知后5 日內(法定節假日順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標人將轉賬提交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退回中標人和其他中標候選人,電子保函的則予以注銷;(3)項目招標失敗或終止招標的投標保證金退付。招標人發出的招標失敗或終止招標的有關文件后5日內(法定節假日順延),由交易中心代招標人將轉賬提交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退還所有投標人,電子保函的則予以注銷。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投標人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中標候選人公示期棄標亦視為撤銷行為)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協議書或未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履約擔保。
3.5 資格審查資料
投標人須按招標文件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的具體要求提供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
3.6 備選投標方案
本工程施工監理不允許遞交備選投標方案。
3.7 投標文件的編制
3.7.1 投標文件應按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進行編寫,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函附錄)。其中,投標函附錄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基礎上,可以提出比招標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標人的承諾。
3.7.2 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有關投標有效期、招標控制目標、招標范圍等實質性內容作出響應。
3.7.3 投標文件應用不褪色的材料書寫或打印,投標文件應盡量避免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改動之處應加蓋單位章或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確認。簽字或蓋章的具體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7.4 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數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應清楚地標記“正本”或“副本”的字樣。當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電子文件需與投標人提交的紙質投標文件內容一致、完整。
3.7.5 投標文件的正本與副本應分別裝訂成冊,并編制目錄,具體裝訂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
4.投標
4.1 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4.1.1紙質標書分別按資格標函、經濟標函和基本資料須分開各自裝訂和密封。資格標、經濟標、基本資料的正本與副本須包裝在同一密封袋內,并在封套上加蓋投標人單位章。封袋上應寫明的其他內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1.2。
4.1.2投標文件的封套上應清楚地標記工程名稱、“資格標”(資格標函)或“經濟標”(“經濟標函”)字樣或“基本資料”(基本資料標函)投標人名稱,封套上應寫明的其他內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 項和4.1.2項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4.2 投標文件的遞交
4.2.1 投標人應在本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2.2.2 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4.2.2 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2.3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不予退還。
4.2.4 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向投標人出具簽收憑證。
4.2.5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4.2.6 投標文件由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員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前親自攜帶至現場。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須出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驗核(身份證原件驗核后即退還投標人),并須同時提交以下資料(原件不需要放入密封袋內):
(1)由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時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2)由交易員參加投標時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原件。
4.3 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4.3.1 在本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2.2.2 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
4.3.2 投標人修改或撤回已遞交投標文件的書面通知應按照本章第3.7.3 項的要求簽字或蓋章。招標人收到書面通知后,向投標人出具簽收憑證。
4.3.3 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修改的投標文件應按照本章第3 條、第4 條規定進行編制、密封、標記和遞交,并標明“修改”字樣。
5.開標
5.1 開標時間和地點
招標人在本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2.2.2 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地點公開開標,并邀請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5.2 開標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進行開標:
密封情況檢查、開標順序按第三章《評標辦法》規定執行。
6.評標
6.評標
6.1 評標委員會
6.1.1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以及技術、經濟等方面專家的確定方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6.1.2 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1)投標人或投標人的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2)項目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督部門的人員:
(3)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
(4)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6.2 評標原則
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的原則。
6.3 評標
評標委員會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和標準,不作為評標依據。
(誠信等級不符合招標公告要求的企業不能參加投標,企業的誠信等級在評標現場由評標專家根據開標當天工程建設項目交易業務系統獲取的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管理和誠信平臺零時的誠信登記數據核對投標人的誠信等級等情況,數據由招標代理在開標時負責提供,投標人無需提供紙質證明材料。)
7.合同授予
7.1 定標方式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外,招標人依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的人數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定標方式詳見第三章評標辦法。
7.2 中標通知
評標結果在評標結束后統一在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ggzyjy.zs.gov.cn→評標結果公示欄)上公示,該公示等同于告知中標人及未中標人,招標人不再另行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請投標人及時查看。在本章第3.3 款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招標人以書面形式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7.3 履約擔保
7.3.1 在簽訂合同前,中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定的履約擔保格式向招標人提交履約擔保。
7.3.2 中標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項要求提交履約擔保的,視為放棄中標,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7.3.3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供履約保證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約擔保的,招標人應當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7.4 簽訂合同
7.4.1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 天內,根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招標人取消其中標資格,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7.4.2 發出中標通知書后,招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招標人向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給中標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8.重新招標和不再招標
8.1 重新招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將重新招標:
(1)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少于3個的;
(2)備查資料有效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
(3)資格標函或經濟標函有效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
(4)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后否決所有投標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重新招標的其他情形。
8.2調整招標方式或不再招標
連續兩次及以上招標失敗的項目,項目審批、核準部門不再核準變更招標方式。招標項目必須嚴格按照項目審批、核準部門作出的招標核準意見進行分項整體招標,嚴禁肢解分項招標。確需拆分分項進行招標的,招標人為市屬職能部門或鎮區政府的,應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備案,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書面說明;招標人為其他單位的,應經上級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備案,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出書面說明。
9.紀律和監督
9.1 對招標人的紀律要求
招標人不得泄漏招標投標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9.2 對投標人的紀律要求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不得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投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影響評標工作。
9.3 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紀律要求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評審因素和標準進行評標。
9.4 對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
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
9.5??異議與投訴
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應當當場作出答復,并制作記錄。異議的范圍包括:投標文件的提交、截標時間、開標程序、投標文件密封檢查和開封、唱標內容、標底價格的合理性、開標記錄、唱標次序等,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情形。
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可以不予受理異議,并向異議提起人發出異議不予受理通知書:1、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異議書未經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2、以個人名義提出異議的,異議書未署異議人真實姓名、簽字、有效聯系方式或沒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3、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沒有相應的授權委托書和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或者有關委托代理權限和事項不明確的。
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個日歷天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依據招投標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投訴事項屬應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而沒有提出異議的,行政監督部門不予受理。
被投訴單位在收到查詢函5個工作日內向招標人及行政監督部門提供書面回復及有效的證明資料。
投訴須符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2013年修訂)》的規定。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違反招標投標法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對中標結果造成實質性影響,且不能采取補救措施予以糾正的,招標、投標、中標無效,應當依法重新組織招標或者評標。
???9.6 招標文件的解釋權歸招標人所有
在評標過程中,如果評標委員會認為招標文件存在不清晰、不明確等影響評標結果的問題,評標委員會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書面資料由全體評標委員會簽名確認)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應在收到書面資料后、評標完成之前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回復評標委員會。
10.項目管理機構基本要求
《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配置表》
序號 | 人員名稱 | 人數 | 備注 |
1 | 總監理工程師 | 1 人 | 提供房屋建筑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身份證及社保證明復印件 |
2 | 專業監理工程師 | 3 人 | 提供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或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和監理培訓證(或崗位證)、身份證及社保證明復印件 |
注:1、項目管理機構人員必須是投標人的員工。
2、擬投入本工程人員的社保證明應為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期間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社保證明。
3、擬投入本工程人員必須滿足以上要求,其中一項不滿足的,則評審不合格。以上表格中要求提交的資料必須齊全、合法、真實、有效,否則作廢標處理。
4、《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配置表》的專業監理工程師數量由招標人根據《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修訂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組成的通知》(詳見附表)設定。
附表如下:
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修訂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組成的通知
中建通〔2015〕211號
各施工、監理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對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組成作出修訂(詳見附件)?!蛾P于明確項目監理機構組成的通知》(中建[2003]15號)以及《施工報建詳釋》中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組成的有關規定終止實施。本通知從即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5年9月21日
附件:
監理企業項目管理人員配備
一、住宅工程及公共建筑
人員 | 總建筑面積 | ||||
1萬平米 以下 | 1-3萬平米 | 3-6萬平米 | 6-9萬平米 | 9萬平米 以上 | |
總監理工程師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專業監理工程師 | 1以上 | 1以上 | 2以上 | 2以上 | 3以上 |
監理員 | 1以上 | 2以上 | 2以上 | 3以上 | 3以上 |
二、工業廠房
人員標準 | 總建筑面積 | ||
1萬平米以下 | 1-3萬平米 | 3萬平米以上 | |
總監理工程師 | 1人 | 1人 | 1人 |
專業監理工程師 | 1人以上 | 1人以上 | 2人以上 |
監理員 | 1人以上 | 2人以上 | 2人以上 |
三、市政工程及其他工程
人員 | 建安工程費(或施工合同價款) | ||||
1000萬元以下 | 1000-3000萬元 | 3000-6000萬元 | 6000 -1億元 | 1億元以上 | |
總監理工程師 | 1 | 1 | 1 | 1 | 1 |
專業監理工程師 | 1以上 | 1以上 | 2以上 | 2以上 | 3以上 |
監理員 | 1以上 | 2以上 | 2以上 | 3以上 | 3以上 |
四、基坑工程
人員 | 深度<5米 | 5米≤深度<8米 | 深度≥8米 | ||
3000萬元以下 | 3000萬元以上 | 3000萬元以下 | 3000萬元以上 | \ | |
總監理工程師 | 1 | 1 | 1 | 1 | 1 |
專業監理工程師 | 1以上 | 2以上 | 2以上 | 3以上 | 3以上 |
監理員 | 1以上 | 1以上 | 2以上 | 2以上 | 3以上 |
-以上人員數字含本數
11.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1)中標人應執行中建通[2012]117號文《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中標后監督檢查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2)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
(3)施工安全:切實監督施工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各項防范措施,加強安全施工管理,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安全檢查標準執行,保證施工期間杜絕死亡事件發生。施工過程中若出現一般事故,接受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廣東省建設廳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進行處罰。
(4)文明施工:切實監督施工單位做好文明施工的各項措施,達到文明工地合格標準。文明施工按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中有關文明施工的規定、《廣東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檢查評分細則》(粵建施字【1999】060號)、“中山市建設局轉發省建設廳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管理辦法及其補充規定的通知(中建通[2008]6號)”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5)本工程在監理過程中,監理人必須保證做到項目各監理技術資料與工程實體同步,經發包人檢查符合相關要求后,方予支付當期監理費。
(6)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方的分包單位進行審核,并對進場的材料、設備進行把關。
(7)違 約
中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該中標無效,招標人可以不與中標人簽訂承發包合同,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1)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
2)中標人拒絕執行招標文件的要求或拒絕執行其報價標函的承諾;
3)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本項目的,或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不與招標人簽訂施工監理合同的,或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擔保的,或拒絕按中標價簽訂合同的;
4)中標人以他人名義參加投標的;
5)中標人弄虛作假騙取投標資格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招標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第三章 評標辦法(一次平均值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序號 | 評審內容 | 評審標準 | |
1 | 資格標函 |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 具備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
授權委托書 (交易員參加投標的提供) | 具備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 ||
營業執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 ||
資質等級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 項規定的資質等級 | ||
聯合體投標人(如需)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 項規定 | ||
2 | 經濟標評審 | 投標報價單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1項及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規定 |
基準價的確定 | 各投標單位的有效報價(總報價)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后,得出一個平均值(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有效的經濟標少于五家則直接計算平均值),以該平均值為評標基準價。 | ||
投標報價的排序 | 先對報價低于評標基準價的報價進行排序,以低于并最接近評標基準價的投標單位為第1名,依次確定第1至n名(n為投標報價低于評標基準價的投標單位數量),然后再對大于或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確定第n+1…名。 | ||
3 | 基本資料評審 對經濟標排名前6名(不足6名的按實際家數排名)的投標人的基本資料進行合格性評審 | 總監理工程師 | 擬擔任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的監理注冊專業須為 房屋建筑工程 專業。(須證企相符) |
總監理工程師委任書 | 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 ||
投標承諾書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及加蓋單位章,內容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 ||
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配備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第10項規定 | ||
項目管理機構主要人員到位承諾書 | 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 ||
《信用中國》網站的信用報告(加蓋公章) | 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 ||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報告(加蓋公章) | 未被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 ||
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企業資質資格”截圖(加蓋公章) | 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平臺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一致 | ||
4 | 中標候選人的確定 | 經基本資料評審合格有效的單位達到三家或以上時,則按經濟標排名的先后順序依序確定排名第一位為第一中標候選人、排名第二位的為第二中標候選人、排名第三位的為第三中標候選人。當基本資料合格的單位不足三家時,則按經濟標排名的先后順序依序遞補夠6家進行評審(有效經濟標不足6家時,按實際的有效經濟標的數量進行評審),直至評審達到3家單位合格為止,并按經濟標排名的先后順序依序確定排名第一位為第一中標候選人、排名第二位的為第二中標候選人、排名第三位的為第三中標候選人。(如最終所有投標人的基本資料合格者不足3家,則評標中止,由招標人重新組織招標)。若第一中標候選單位有兩家或兩家以上(即投標報價相同),以誠信評價得分高的優先,誠信評價得分也相同的,則由評委隨機確定排序。 |
1.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山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的通知》規定的評標辦法及適用范圍制定本評標辦法,采用一次平均值法進行評標。
1.1資格標評審:評標委員會按評標辦法前附表第1項的要求對“資格標函”進行評審,資格標合格的公開招標的有效“資格標函”少于3家時,招標失敗,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1.2經濟標評審:通過資格標函評審的投標文件,評標委員會按本章評標辦法前附表第2項及“3.廢標條款”要求對經濟標進行評審,在合格的經濟標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