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順義分局順義公安分局機關食堂、交通食堂、看守所食堂招聘餐飲公司項目成交公告
附件1 | 順義公安分局機關食堂、交通食堂、看守所食堂招聘餐飲公司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終.pdf |
一、項目編號:/(招標文件編號:/)
二、項目名稱:順義公安分局機關食堂、交通食堂、看守所食堂招聘餐飲公司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
供應商地址:北京市豐臺區成壽寺路23號樓310室
中標(成交)金額:384.0000000(萬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服務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1 | 北京市保安服務總公司 | 順義公安分局機關食堂、交通食堂、看守所食堂招聘餐飲公司項目 | 順義公安分局機關食堂、交通食堂、看守所食堂招聘餐飲公司 | 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中采購內容及要求 | 1年 | 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中采購內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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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刁永作、吳金寶、劉 紅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項目代理費收費標準:固定價格
本項目代理費總金額:3.5000000 萬元(人民幣)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它補充事宜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北京市公安局順義分局
地址:北京市順義區順平西路8號
聯系方式:劉處;69423674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北京東方華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豐臺區蓮花池西里10號路橋大廈621室
聯系方式:李召;59123750-266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召
電 話: 59123750-266
順義公安分局機關食堂、交通食堂、 看守所食堂招聘餐飲公司項目 競爭性磋商文件 采 購 人:北京市公安局順義分局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東方華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10月 20 日 目 錄 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 ----------------------------------------------- 3 一、 說明 ---------------------------------------------------------------- 3 二、 競爭性磋商文件 ------------------------------------------------------ 3 三、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編寫 -------------------------------------------- 4 四、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提交 -------------------------------------------- 6 五、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評估和比較 -------------------------------------- 7 六、 確定成交候選供應商與簽訂合同 ---------------------------------------- 9 七、 保密和披露 --------------------------------------------------------- 10 八、磋商過程中適用的政府采購政策 ---------------------------------------- 10 第三章 采購內容及要求 ------------------------------------------ 12 第四章 磋商原則和磋商方法 -------------------------------------- 13 第五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 16 第六章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格式 ---------------------------------- 20 1 第一章 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順義公安分局機關食堂、交通食堂、看守所食堂招聘餐飲公司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 商應在北京市豐臺區蓮花池西里 10號路橋大廈 6層 621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2020年 10 月 30 日 09:3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順義公安分局機關食堂、交通食堂、看守所食堂招聘餐飲公司項目 采購需求:順義公安分局機關食堂、交通食堂、看守所食堂招聘餐飲公司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 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期間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的通知》(京財采購【2020】195號)、關于 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11]181號)、《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 號)、《關于 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財政部、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 知》等。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4.依據(財庫【2016】125號)文,投標人被“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 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市豐臺區蓮花池西里 10號路橋大廈 6層 621室 2 方式:現場購買 售價:¥200.0 元(人民幣)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0年 10 月 30 日 09:30(北京時間) 地點:北京市豐臺區蓮花池西里 10號路橋大廈 6層 620室 五、開啟 時間:2020年 10 月 30 日 09:30(北京時間) 地點:北京市豐臺區蓮花池西里 10號路橋大廈 6層 62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購買磋商文件時需遞交以下資料: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加蓋公章); 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購買招標文件的,以上 1、2不需要提供,但需要提供蓋公章的法定代表身份 證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供應商,須攜帶以上資料(復印件每頁須加蓋供應商公章)到采購代 理機構查驗。經檢查合格后,對其發售磋商文件。未經登記而復制競爭性磋商文件參加本項 目磋商的,其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北京市公安局順義分局 地址:北京市順義區順平西路 8號 聯系方式:劉處;69423674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北京東方華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豐臺區蓮花池西里 10號路橋大廈 621室 聯系方式:李召;59123750-266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召 電 話:59123750-266 3 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 一、 說明 1、適用范圍 本競爭性磋商文件僅適用于磋商邀請中所敘述項目的委托與管理服務。 2、定義 2.1“采購人”系指本次采購項目的業主方。 2.2“采購代理機構”系指本次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活動的組織方。 2.3“供應商”系指購買了本競爭性磋商文件,且已經提交或者準備提交本次競爭性磋商 響應文件的單位。 2.4“服務”系指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向采購人提供的一切服務。 2.5“貨物”系指成交供應商按磋商文件規定向采購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儀器儀表、 備品備件、工具、手冊及其它有關技術資料和材料。 3、合格的供應商:第一章競爭性磋商公告中的資格標準。 4、響應費用 供應商自行承擔其參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費用。 二、 競爭性磋商文件 5、競爭性磋商文件的組成 5.1 競爭性磋商文件用于闡明所需服務磋商程序和合同主要條款。競爭性磋商文件由下 述部分組成: (1)競爭性磋商公告 (2)供應商須知 (3)服務內容及要求 (4)磋商原則和磋商方法 (5)合同參考范本 (6)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格式 6、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供應商對競爭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點,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應按磋商邀請中載明的地 址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下同)通知采購代理機構。 6.2 供應商對競爭性磋商項目提出質疑,應以書面形式提交(若為信函須是原件;若為傳 4 真件,須在 1 個工作日內將原件送達采購代理機構,否則不予受理),并攜帶企業營業執照 副本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送達采購代理機構。 7、競爭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者磋商小組可以對已發出的磋 商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作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澄清或者 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或者磋商小組應當在提交首次 響應文件截止之日 5 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應商,不足 5 個工 作日的,應當順延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 三、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編寫 8、要求 8.1 供應商應仔細閱讀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內容,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競 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應對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實質性響應,并保 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否則視其為虛假響應,其響應將被否決。 8.2報價 8.2.1 本次報價非一次性報價,報價幣種為人民幣。在磋商后根據磋商小組的要求再次 報價。報價含供應商完成本項目工作所需的全部費用。成交后不允許擅自改變服務內容、質 量標準、完成時間等實質性條款。 8.2.2 供應商的報價作為供應商計算單價或總價的依據,應是完成技術文件中的所有要 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復,供應商對報價若有說明應在報價一覽表備注處注明。任何有 選擇的報價方案及價格將不予接受。 9、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語言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應用中文書寫。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 時,應附中文譯本。各種計量單位及符號應采用國際上統一使用的公制計量單位和符號。 10、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組成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應包括第六章的所有附件及供應商根據本項目的特點提供的其他文 件。 11、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有效期 11.1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在遞交截止時間之日后開始生效,并在 90 日歷天期限內保持 有效。有效期不足按無效響應處理。 11.2特殊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可于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有效期滿之前書面要求供應商同 5 意延長有效期,供應商應在采購代理機構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供應商可以拒 絕上述要求而其保證金可按規定予以退還。供應商答復不明確或者逾期未答復的,均視為拒 絕上述要求。對于接受該要求的供應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許其修改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但 將要求其相應延長保證金有效期,有關退還和不予退還保證金的規定在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 有效期延長期內繼續有效。 12、磋商保證金 12.1磋商保證金為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之一。 12.2供應商應在提交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之前向采購代理機構繳納磋商保證金。 12.3磋商保證金用于保護本次競爭性磋商活動免受因供應商的不當行為而引起的風險。 12.4未按規定繳納磋商保證金的響應將被視為無效響應。 12.5供應商應提供的磋商保證金(本項目不適用) 采購代理機構的開戶名、開戶行、賬號如下: 開戶名稱:北京東方華太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客站支行 帳 號:01090336200120105159899 在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有效期滿前,因票據即將到期,采購代理機構有權暫時行使 票據權力。 12.6磋商保證金的有效期為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期后 90日歷日。 12.7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磋商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一)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撤回響應文件的; (二)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提供虛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認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應商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 (四)供應商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不予退還磋商保證金的情況給采購人造成損失的,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13、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格式 13.1供應商的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應按以下要求制作,否則視為無效響應文件: (1)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一式 5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4 份,電子文檔 1 份(u 盤 或光盤)。正本必須用 A4幅面紙張打印裝訂,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必須膠裝成冊,副本可以 用正本的完整復印件,并在封面標明“正本”、“副本”字樣。正本與副本如有不一致,以 正本為準。 6 (2)電子文件,供應商必須隨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同時提交一套全部競爭性磋商響應 文件內容的電子文件(u盤或光盤),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壓縮處理、不留密碼。 13.2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應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 章,如由后者簽字,應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13.3響應使用貨幣為人民幣。 13.4 供應商應提交證明其擬供服務符合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術競爭性磋商響應文 件,該文件可以是文字資料、圖紙和數據,并須提供服務主要技術要求的詳細描述。 13.5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應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書寫或復 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蓋供應商公章。 13.6全套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應無涂改和行間插字,除非是為改正供應商造成的必須修 改的錯誤而進行的。有改動時,修改處應由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署或加蓋公章。 13.7未按本須知規定的格式填寫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字跡模糊不 清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四、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提交 14、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密封、標記和遞交 14.1供應商應將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別用信封密封,并標明項目編號、 供應商名稱、磋商項目名稱及“正本”或“副本”字樣,電子文檔單獨密封。競爭性磋商響 應文件未密封將導致響應被拒絕。 14.2每一信封密封處應注明“于 2020 年 10 月 30日 9 時 30分之前(指磋商邀請中規定 的響應文件開啟日期及時間之前)不準啟封”的字樣,并加蓋供應商公章,法人代表或其授 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14.3如果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由郵局或專人送交,供應商應將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按照 本須知第 14.1條至第 14.2條的規定進行密封和標記后,按投標邀請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4如果未按上述規定進行密封和標記,采購代理機構將不予接收。 14.5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應在磋商邀請中規定的截止時間前送達,遲到的競爭性磋商響 應文件為無效響應文件, 將被拒收。 14.6供應商在響應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提交的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進行修改或者撤回, 并書面通知采購代理機構。修改的內容和撤回通知應當按本須知要求簽署、蓋章、密封,并 作為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 7 15、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 發布項目終止公告并說明原因,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一)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二)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三)除《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 外,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 3家的。 五、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評估和比較 16.磋商開啟時間 16.1 在投標邀請中所規定的時間、地點開啟。 16.2 磋商會議由采購代理機構主持,采購人、供應商和有關方面代表參加。所有供應商 應派授權代表參加(供應商代表須攜帶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到評審現場)。 16.3 記錄人將磋商一覽表內容分項記錄,由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確認。 17.組建磋商小組 17.1采購代理機構根據項目的特點依法組建磋商小組。磋商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評審專 家共 3 人組成。其中采購人代表為 0 人,評審專家 3 人。評審專家從北京東方華太工程咨詢 有限公司評標專家庫隨機抽取。磋商小組負責對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進行審查、評估和比較, 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議。 18.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初審 18.1對所有供應商的評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標準。評議過程將嚴格按照競爭性磋商 文件的要求和條件進行。 18.2有關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審查、澄清、評估和比較以及推薦成交候選人的一切情 況都不得透露給任何供應商或與上述磋商工作無關的人員。 18.3供應商任何試圖影響評委會對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評估、比較或者推薦候選人的 行為,都將導致其磋商被否決,并被不予退還磋商保證金。 18.4評委會將對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進行檢查,以確定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是否完整、 有無計算上的錯誤、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證金、文件是否已正確簽署。 18.5 算術錯誤將按以下方法更正: (1)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總價金額與 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對不同文字文本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 8 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2)如果供應商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對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中的算術錯誤進行更正,其磋 商文件將被否決并不予退還磋商保證金。 18.6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 18.6.1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依據法律法規和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規定,在對響應文 件詳細評估之前,磋商小組將依據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按投標邀請第四項所述的資格標準 對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 以確定其是否具備投標資格。如果供應商不具備投標資格,不滿足 競爭性磋商文件所規定的資格標準或提供資格證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標將被否決。 18.6.2依據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規定,磋商小組還將從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對競 爭性磋商文件的響應程度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符合對競爭性磋商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作出響 應。實質性偏離是指:(1)實質性影響合同的范圍、質量和履行;(2)實質性違背競爭性磋商 文件,限制了采購人的權利和中標人合同項下的義務;(3)不公正地影響了其它作出實質性響 應的供應商的競爭地位。對沒有實質性響應的響應文件將不繼續進行評估,其投標將被否決, 磋商小組應當詳細記錄。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響應文件也將被視為未實質性響應競爭性磋 商文件要求: (1)未按規定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或未加蓋供應商公章的; 或簽字人未經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權委托的; (2) 不符合競爭性磋商文件中規定的其它實質性條款。 18.6.3串通投標的,磋商小組在評審過程中發現供應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其 有串通投標行為,并做出其投標無效的決定: (1)不同供應商的響應文件錯、漏之處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釋的; (2)不同的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個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 (3)由同一人或分別由幾個有利害關系人攜帶兩個以上(含兩個)供應商的企業資料參與 資格審查、領取招標資料,或代表兩個以上(含兩個)供應商參加招標答疑會、交納或退還 磋商保證金、開標的; (4)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的其他串通投標行為。 18.7磋商小組決定投標的響應性只根據響應文件本身的內容,而不尋求其他的外部證據。 18.8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 本項目。 19.比較與評價 19.1 磋商小組將按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的磋商原則和磋商方法,對資格性檢查和符合 9 性檢查合格的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進行商務和技術評估,綜合比較與評價。 19.2 若供應商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報價,使得其項目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有可 能影響項目質量或不能誠信履約的,供應商應按磋商小組要求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 材料。 19.3 磋商小組應當從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競爭性磋商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的供應商中,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提出 3名成交候選供應商。 六、 確定成交候選供應商與簽訂合同 20.確定成交候選供應商準則 20.1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20.2供應商的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符合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按競爭性磋商文件確定磋 商標準、方法,采購人依據磋商小組推薦的成交供應商候選人確定成交供應商。 21.成交通知 21.1磋商結束后,磋商結果經采購人確認后,采購代理機構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 書。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改變 成交結果,或者成交供應商放棄成交,應按相關法律、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擔相應的 法律責任。 21.2《成交通知書》將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合同》簽訂后,《成交通知書》成為《合 同》的一部分。 21.3《成交通知書》發出后 5個工作日內向未成交的供應商退還其磋商保證金。 21.4在成交供應商簽訂合同后,磋商保證金將在 5個工作日內原額退還成交供應商。 22.簽訂合同 22.1 采購人、成交供應商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 30 日內,根據競爭性磋商文件 確定的事項和成交供應商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雙方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競爭性磋商文件和 成交供應商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作實質性修改。成交供應商逾期未簽訂合同,按照有關法律 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采購代理機構將沒收項目磋商保證金,以抵償對采購人造成的損 失。 22.2競爭性磋商文件、競爭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應商的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 補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諾文件等,均為雙方簽訂合同的組成部分,并與合同一并作為 本競爭性磋商文件所列招標項目的互補性法律文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22.3成交供應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購人可以與排位在成交供 應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選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也可以重新開展采購活動。拒絕簽訂 政府采購合同的成交供應商不得參加對該項目重新開展的采購活動。 23.服務費 23.1成交供應商須向采購代理機構按如下標準和規定交納招標代理費,請供應商在測算 項目報價時充分考慮這一因素。 23.2成交供應商應在向采購代理機構交納招標代理費。采購代理機構參照《采購代理服 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 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向采 購代理機構交納招標代理費。此項費用不應單獨開列,但計入評審總價。 23.3招標代理費的交納方式:在領取《成交通知書》時,向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交納招 標代理費。 七、 保密和披露 24.保密和披露 24.1供應商自領取競爭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須承諾承擔本磋商項目下保密義務,不得將 因本次磋商獲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傳。 24.2采購代理機構在磋商結束后有權將供應商提供的所有資料向政府相關部門披露。 24.3采購代理機構有權在認為適當時,或在任何第三人提出要求(書面或其他方式)時, 無須事先征求成交供應商同意而披露關于成交供應商的名稱及地址、成交項目名稱。 八、磋商過程中適用的政府采購政策 1.《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的通知》(京 財采購【2020】195 號)、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 庫[2011]181 號)、《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等。 本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監獄企業產品、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產品的價格給予 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 (1) 小微企業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否則不予認定,供應商應 對所填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11 (2)監獄企業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 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 (3)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在參加本項目時,應當提供本通知規定的《殘疾人福利性 單位聲明函》,并對聲明的真實性負責;未提供則不予認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屬于小型、 微型企業的,不重復享受政策。 2.根據《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 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規定,在性能、技術、服務等指標同等條件下,供應商提 供的設備屬于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品目清單范圍的產品實施政府優先采購(須附加蓋供 應商單位公章的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 證證書)。 注: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指《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參與實施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 志產品認證機構名錄的公告》(2019年第 16 號)文件中所指機構。 12 第三章 采購內容及要求 一、項目名稱: 順義公安分局機關食堂、交通食堂、看守所食堂招聘餐飲公司項目 二、服務要求 1、供應商負責食堂的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負責主食、菜肴的搭配與制作,負責餐廳環 境衛生與服務等。供應商負責垃圾清運,不得隨處排放,負責下水道定期清掏。 2、供應商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食品衛生、安全標準。 3、供應商必須按時供應甲方每日 4餐(交通支隊食堂 3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 營養搭配好、色香味俱佳。逢節日制作節日菜肴,供應商須保證供餐標準。 4、餐后認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全面清潔整理食堂、用餐大廳環境衛生,經常清理食堂內 外水池、下水道,確保暢通。 5、及時清理不銹鋼灶臺及炊事用品油漬。 6、消除蚊、蠅、鼠害。 7、保證冰箱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異味,生熟物分開存放。 8、供應商自行招收錄用工作人員并依法管理,供應商負責與在食堂工作的供應商員工簽 訂、變更、解除勞動合同,并向甲方提供員工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備案。供應商應及時 足額支付在食堂工作的供應商員工的工資(包括但不限定于加值班、年休假工資、高溫補貼 等福利)、社會保險及公積金、正規服務費發票。 9、供應商自行負責與在食堂工作的供應商員工的傷、病、亡、殘及其他身體不適的善后 處理,并依照國家和北京市相關政策落實傷、病、亡、殘和工傷鑒定及相關的費用和待遇, 與甲方無關。供應商在甲方工作的人員的人身傷亡等事故與甲方無關,供應商承擔一切責任 和后果。 10、供應商應做好員工崗位職責、勞動安全規程和相關管理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工作。 11、供應商應教育員工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廚房紀律。 12、供應商對甲方食堂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 13、供應商有義務對其工作人員進行餐飲業的全面健康體檢,確保派遣到甲方的人員身 體健康。供應商人員必須具有健康證,并且健康證在有效期內。供應商人員健康證在廚房公 示,并接受甲方監督。 14、供應商在本合同期間應確保甲方人員用餐的衛生安全,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三、服務期及服務人數要求 服務期為一年。要求服務人員總計 64人。 13 第四章 磋商原則和磋商方法 一、磋商原則 1、本次競爭性磋商本著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邀請各報價方參加報價。 2、競爭性磋商時由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查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 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申請人,不得參加磋商。 3、磋商小組將嚴格按照采購文件的要求,對供應商的報價文件進行認真評審;磋商小組對報 價文件的評審僅依據報價文件本身,而不依據報價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4、磋商與評審嚴格按照采購文件的要求和條件進行,磋商小組將按照統一的磋商原則和磋 商方法,用同一標準進行評審。 二、磋商程序 1、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 (1)磋商小組將對各報價文件進行資格性和符合性檢查; 磋商小組將依據法律法規和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規定,對報價文件中的資格證明、報 價、磋商保證金等進行審查,以確定供應商是否具備報價資格;對經過資格性檢查的報價 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對磋商文件的響應程度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對磋商文件的實質 性要求做出響應。 (2)磋商小組在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時,可以要求供應商 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 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 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磋商小組要求供應商澄清、說明或者更正響應文件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供應商的澄清、 說明或者更正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或者加蓋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字的, 應當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附身份證明。 序 號 評審因素 供應商名稱及評審意見 1 供應商是否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應加蓋公章。 2 響應文件簽署和蓋章是否符合競爭性磋商文件。 3 是否出具供應商聲明函,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評審結論: 通過評審標注為√;未通過評審標注為× 14 2、磋商 (1)磋商小組進行評審時,采用“一對一磋商的形式”。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 得透露與磋商有關的信息,為明確本次招標項目的各項技術要求,各供應商應接受磋商小組 可能多次的詢問、質疑和磋商。 (2)磋商文件能夠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 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不得少于 3家(市場競爭不充分的科研項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除外)。 磋商文件不能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需經磋商由供應商提供最終設計方 案或解決方案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推薦 3家以上供 應商的設計方案或者解決方案,并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最后報價是供應商響 應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由磋商小組采用綜合評分法對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和 最后報價進行綜合評分。 3、綜合評審 主要對磋商文件符合性進行評審即文件應實質上響應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與競爭性 磋商文件的所有條款、條件和規定相符,無顯著差異或保留;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是否有大 的缺項、漏項。如果供應商對競爭性磋商文件中的主要條款做出變更,應在磋商文件中有文 字說明其原因和理由。 報價有算術錯誤的,競爭性磋商小組按以下原則對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供應商 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供應商不接受修正價格的,其響應文件被否決。 (1)磋商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 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經初步評審合格的文件,競爭性磋商小組根據競爭性磋商文件確定的評審標準和方法, 對其技術部分和商務部分作進一步評審、比較、打分。最大限度地滿足競爭性磋商文件中規 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供應商,應當被推薦為成交供應商候選人。 競爭性磋商小組將各評委打分匯總,計算算術平均值,即為供應商的評審得分,以評審 得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序推薦 3名為成交候選供應商(評審得分相同的,按最后報價由低到高的 順序推薦;評審得分且最后報價相同的,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推薦),提交評審報告及評審推 薦意見。(評分保留 2位小數) 三、評分標準 (滿分 100 分) 15 各部分評分分值分布如下: 序號 評審條款 評審依據 分值 1 價格 本項目的價格分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磋商文件要求且 最后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的價格為磋商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 即 10分。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磋商報價得分=(磋商基準價/最后磋商報價)×10%×100 10 2 服務方案 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特點,提出合理的服務計劃。 方案細致完善,科學、合理、可靠、針對性強,得 25 分; 方案科學、合理,基本完善,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得 20分; 方案合理、完善,無針對性,得 15 分; 方案合理,但細節不夠完善,無針對性,得 10 分; 方案內容欠缺,無針對性,得 5分。 25 3 食品安全、衛 生保障措施 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及項目特點,提出食品安全、衛生保障措施。 措施細致完善,科學、合理、可靠、針對性強,得 25 分; 措施科學、合理,基本完善,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得 20分; 措施合理、完善,無針對性,得 15 分; 措施合理,但細節不夠完善,無針對性,得 10 分; 措施內容欠缺,無針對性,得 5分。 25 4 消防、生產安 全保障措施 及應急預案 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及項目特點,提出合理的消防、生產安全保 證措施及應急預案等。 方案完善,科學、合理、可靠、針對性強,得 20 分; 方案科學、合理,基本完善,但針對性較差,得 15 分; 方案合理,細節不夠完善,無針對性,得 10分; 方案內容欠缺,無針對性,得5分。 20 5 組織管理機 構和勞動力 計劃及保障 措施 組織機構設置合理,勞動力計劃和隊伍的選擇能夠滿足本項目 的勞動力需要,保障措施科學、合理、可靠、針對性強,得 20 分; 組織機構設置基本合理,勞動力計劃和服務隊伍的選擇基本能 滿足本項目的勞動力需要,保障措施基本合理,但針對性較差, 得 15分; 組織機構設置基本合理,勞動力計劃和服務隊伍的選擇基本能 滿足本項目的勞動力需要,保障措施基本合理,但細節待完善, 得 10分; 組織機構設置不合理,勞動力配置和服務隊伍的選擇一般,措 施一般,得 5 分。 20 6 總計得分 100 16 第五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合同僅供參考,以采購人實際簽訂合同為準) 順義公安分局機關食堂、交通食堂、看守所食堂 招聘餐飲公司項目委托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北京市公安局順義分局 乙方: 甲方因食堂承包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與乙方經協 商一致,立此合同,以利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對 進行管理,甲方提供廚房和廚房必要設備以及 餐廳、桌椅,提供水、電和燃氣。 2、乙方負責經營、管理甲方食堂,必須保證甲方正常及臨時的就餐需求。 3、乙方應按照政策、法律規定,對本公司聘用的勞動者的技能培訓、安全教育、考核監 督、人事調整等實行自主管理,并獨立承擔用工責任。 4、承包期間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對乙方飯菜質量、花色品種、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衛生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有權 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每周對乙方提供的食譜予以確認。 4、甲方免費提供廚房、餐廳全套的餐飲設備,并承擔食材、消耗材料、服裝、維修、水、 電、燃氣費用,并免費為乙方員工解決食宿。 5、甲方有權對食材、餐具、設備、器材、消耗材料等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6、甲乙雙方共同建立廚房和餐廳設備和用品清單,廚房設備正常損壞損耗應及時報甲方 負責維修更換。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設備和用品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7、在合同期內,如乙方人員有傳染病癥狀等不適宜食堂工作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要求 乙方無條件更換人員。 第三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食堂的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負責主食、菜肴的搭配與制作,負責餐廳環境 17 衛生與服務等。乙方負責垃圾清運,不得隨處排放,負責下水道定期清掏。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食品衛生、安全標準。 3、乙方必須按時供應甲方每日 4餐(交通支隊食堂 3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 營養搭配好、色香味俱佳。逢節日制作節日菜肴,乙方須保證供餐標準。 4、餐后認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全面清潔整理食堂、用餐大廳環境衛生,經常清理食堂內 外水池、下水道,確保暢通。 5、及時清理不銹鋼灶臺及炊事用品油漬。 6、消除蚊、蠅、鼠害。 7、保證冰箱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異味,生熟物分開存放。 8、乙方自行招收錄用工作人員并依法管理,乙方負責與在食堂工作的乙方員工簽訂、變 更、解除勞動合同,并向甲方提供員工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備案。乙方應及時足額支付 在食堂工作的乙方員工的工資(包括但不限定于加值班、年休假工資、高溫補貼等福利)、 社會保險及公積金、正規服務費發票。 9、乙方自行負責與在食堂工作的乙方員工的傷、病、亡、殘及其他身體不適的善后處理, 并依照國家和北京市相關政策落實傷、病、亡、殘和工傷鑒定及相關的費用和待遇,與甲方 無關。乙方在甲方工作的人員的人身傷亡等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 10、乙方應做好員工崗位職責、勞動安全規程和相關管理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工作。 11、乙方應教育員工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廚房紀律。 12、乙方對甲方食堂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 13、乙方有義務對其工作人員進行餐飲業的全面健康體檢,確保派遣到甲方的人員身體 健康。乙方人員必須具有健康證,并且健康證在有效期內。乙方人員健康證在廚房公示,并 接受甲方監督。 14、乙方在本合同期間應確保甲方人員用餐的衛生安全,嚴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15、乙方確保工作崗位滿員為 人,包括廚師、面點師傅、服務員等,乙方應督促其員 工厲行節約,禁止浪費。 第四條、伙食標準 1、伙食標準:每天早餐、午餐、晚餐及夜霄(交通支隊食堂不含夜宵)。 2、食譜原則: 早餐:主食6種,稀3種、小菜4種; 午餐:主食6種、熱菜6種(主葷菜2種、素菜2種、涼菜4種)、湯2種; 晚餐:主食5種、菜4種、湯2種; 18 夜霄:工作餐,根據甲方通知酌情搭配。 第五條、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期內(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承包費共計人民幣 。 2、甲方在每月盤點考核合格后于每月月底前支付給乙方當月承包費人民幣 (付款 前,乙方應提供正規服務費發票)。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2、任何一方提前 30日通知對方,均可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因乙方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以及就餐人員遭受損害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約定義務的。 4、如果乙方面臨破產或喪失清償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合同 而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任何行動或補 救措施的權力。 5、甲乙雙方共同制定食堂考核辦法(具體詳見附件),一年合同期內總體考核為優秀的 可以續簽合同,否則本合同終止后不再續簽,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乙方不得提出任何 賠償或補償要求。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約定義務,每次應賠償甲方人民幣貳仟元整作為違約金,造 成就餐人員人身損害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應賠 償對方解約當月承包費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特別約定 1、乙方應建立健全食堂衛生管理制度及有關崗位責任制度和操作規程及預防措施并張貼 明示,嚴格按照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乙方對食堂的防火、防毒、防盜、衛生管理等負全責。 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火災、食品中毒、環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外,并 依照相關法律追究乙方責任。乙方定期對員工進行必要的食品安全培訓,相克食物不得同時 制作食用,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2、食物中毒事件處理。為保證甲方員工就餐安全,一旦證實甲方員工是因食入乙方制作 的菜肴而導致食物中毒或其他疾病,一方面乙方要全額承擔所有甲方員工因食物中毒而產生 的醫藥費、誤工費等費用,醫藥費、誤工費等費用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參照執行;另一方面要 19 從乙方承包費中扣除 500—1500 元∕人不等,作為甲方員工營養費。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由乙 方負責舉證,證明乙方無責。若乙方不能舉證證明乙方無責,則由乙方負全責。 第九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 方均有權向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加蓋公章后生效。 2、甲方指派 (姓名)負責監督食堂管理,對乙方的食品安全、餐飲質量、厲行 節約等情況實行全面監督管理;乙方指派 (姓名)作為本項目負責人。 3、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可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 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附件: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乙方員工勞動合同及 身份證和健康證復印件,以上復印件均須加蓋乙方公章;食堂考核辦法。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20 第六章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格式 本附件所有格式僅供制作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時參考,供應商應根據行業特點,結合本 次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有關內容、表格可進行補充或修改,但不得對實質性文件的相關條款 做出變動。 21 (正本或副本) 項目名稱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 供應商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地 址: 日 期: 22 一、目錄 (1) 投標函 (2)技術服務和商務偏離表 (3)供應商資格證明文件 (4)參與本項目的人員情況 (5)保密承諾書 (6)其他商務證明文件、技術資料 (7)最后報價表 注:供應商應按目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但具體內容不限于以下內容。 23 附件 1-1 投標函 致: (采購人) 根據貴方為 項目的磋商邀請,本簽字代表: (全名、職務)經正式授權并代 表供應商: (供應商名稱、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電子版壹份。 據此函,簽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詳細報價表中規定的應提供和交付的服務報價總價具體詳見磋商一覽表。 2、供應商已詳細審查全部競爭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話)和有關附件, 將自行承擔因對全部競爭性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確或誤解而產生的相應后果。 3、供應商保證遵守競爭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規定,供應商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為 真實、準確、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誤導性。 4、供應商將按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規定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 5、本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自磋商日起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有效期為 90 日歷日。 6、如果發生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應商須知第 12.7條所述情況,則同意采購代理機構不 予退還其磋商保證金。 7、供應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購人可能要求的與其響應有關的一切數據或資料,完全理解貴方 不一定接受最低的報價或收到的任何響應報價。 8、與本次競爭性磋商有關的一切正式往來通訊請寄: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供應商名稱: ( 加蓋公章) 日期: 24 附件 1-2 報價表 項目名稱: 貨幣單位:元人民幣 一、分項費用 人數 單價(元/月/人) 服務期(月) 合計(元) 備注 12 二、報價匯總: 小寫: ;大寫: 說明: 1、投標報價為一次性包干報價,供應商若成交,其投標報價在合同實施期間將保持不變,均不受政 策性調整、市場因素和其它意外風險因素等的影響。 2、如果不提供本報價表將視為沒有實質性響應競爭性磋商文件。 3、投標報價表中分項有不足的可以補充。 供應商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5 附件 2 技術和商務偏離表 附件 2-1技術偏離表 技術偏離表 供應商名稱(加蓋公章): 項目編號: 序號 項目名稱 《競爭性磋商文 件》的技術條款 《競爭性磋商響應 文件》的技術條款 偏離情況 說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期: 注:1、供應商的技術偏差必須如實填寫,并應對偏差情況做出必要說明。供應商應對故意隱瞞技術偏差的 行為承擔責任。對競爭性磋商文件有任何偏離應列明“正偏離”或“負偏離”,并標明“其他無偏 離”。 附件 2-2商務條款偏離表 商務偏離表 供應商名稱(加蓋公章): 序號 條目號 《競爭性磋商文件》的商務條款 《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商務條款 說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期: 注:供應商如果對包括付款方式/條件、服務周期及合同條款在內的商務條款的響應有任何偏離,請在本表 中詳細填寫;如對商務條款沒有偏離,請注明“無偏離”。 26 附件 3 供應商資格證明文件 附件 3-1 聲 明 函 致:(采購代理機構) 我們在貴公司組織的 項目競爭性磋商活動中,現做如下聲明: 1、在此次采購活動中我公司未主動或被動地與具有《競爭性磋商文件》中列明的關聯關 系的其他供應商共謀參與磋商。我司承諾如果在資格審查或整個競爭性磋商過程中如果發現 與其他供應商存在上述關聯關系,參加磋商活動無效;如果成交,我司愿意無條件放棄成交 資格,并接受采購人、招標代理公司或磋商小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競爭性磋商文件 相關規定進行的任何處理。 2、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就我方全部所知,茲證明上述聲明是真實、正確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現有資料和數據, 我方同意根據貴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證實。 特此聲明! 供應商名稱:(加蓋公章)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期: 27 附件 3-2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致: (采購代理機構) (供應商全稱) 法定代表人授權 (供應商代表姓名) 為供應商代表,代表本公 司參加貴司組織的 項目的采購活動,全權代表本公司處理競爭性磋商過程的 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遞交并簽署磋商響應文件、參與磋商、簽署遞交最后報價等。供 應商代表在競爭性磋商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本公司予以認 可并對此承擔責任。供應商代表無轉委托權。特此授權。 本授權書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供應商代表人: 身份證號: 單位: 部門: 職 務: 詳細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附:法人代表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供應商: (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日 期: 被授權方: 被授權人簽字: 日 期: 28 附件 3-3 企業情況介紹及營業執照 29 附件 4 參與本項目的人員情況 1、擬委派的項目主管簡況表 項目名稱: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學歷及專業 畢業 時間 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職稱/專業資格 擬在本項目中擔任職務 相關經驗 時間 參加過的類似項目名稱 該項目中任職 該項目業主方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注:后附身份證、勞動合同或近半年社保證明、相關證書等。 供應商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 期: 30 2、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服務人員簡歷表 項目名稱: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畢業院校、 學位及專業 畢業 時間 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職稱 /專業資格 擬在本項目中擔任職務 相關經驗 時間 參加過的類似項目名稱 該項目中任職 該項目業主方聯 系人和聯系電話 注:后附身份證、勞動合同或近半年社保證明、相關證書等。 供應商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 期: 31 附件 5 保密承諾書 致:采購人 就 (項目名稱),我方特做如下保密承諾: 不論投標成功與否,對因上述項目我方所獲取的與該項目有關的技術文件以及由招標人提供的所有內 部資料、技術文檔和信息予以保密嚴格進行保密,并保證不以任何形式(復印或掃描等)進行復制;同時 對參與本項目投標的所有有關人員在使用上述信息、資料文件時進行登記備案;未經招標人書面許可,供 應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以及本項目的任何內容;如我方中標,在后續的 合同期間及其結束后,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保證不將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資料用于發表和公布,或對外 泄露。 一旦發現或有舉報我方人員出現泄密或其他違約行為,經證實后我方除對有關責任人員及時予以內部 處分外,完全愿意接受貴方的處理意見并負責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與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承諾人(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32 附件 6 其他商務證明文件、技術資料 供應商根據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編寫有關資料包括: (1) 服務方案。 (2) 安全運行防護措施。 (3)應急預案。 (4) 技術和商務部分的評審標準和方法中所涉及到的各種技術支持材料、機構設置證明材料等一切需 要供應商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必須認真分類并裝訂成冊,做好標識以方便評委會逐條對應評議。 (5) 與供應商存在關聯關系的單位情況說明,供應商應如實披露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 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 供應商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 期: 33 附件 7 最后報價表 項目名稱: 貨幣形式:人民幣 一、分項費用 人數 單價(元/月/人) 服務期(月) 合計(元) 備注 12 二、報價匯總: 小寫: ;大寫: 供應商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此表無需在制作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時填寫,供應商須單獨打印并蓋章以備最后報價之 用。 2. 最后報價表中分項有不足的可以補充。 34 附件 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 意見》(國發〔2009〕36號),制定本規定。 二、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 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三、本規定適用的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工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 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不含鐵路運輸業),倉儲業,郵政 業,住宿業,餐飲業,信息傳輸業(包括電信、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 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其他未列明行業(包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 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 四、各行業劃型標準為: (一)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 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 500萬 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 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 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二)工業。從業人員 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 人員 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 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 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三)建筑業。營業收入 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 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 營業收入 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 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 300萬元及以上, 且資產總額 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 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 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 企業。 (四)批發業。從業人員 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 人員 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 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 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五)零售業。從業人員 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 人員 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 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 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六)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 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 從業人員 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3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 20人及以上,且營業 收入 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 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七)倉儲業。從業人員 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 人員 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 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 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35 (八)郵政業。從業人員 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 業人員 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 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 入 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 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九)住宿業。從業人員 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 人員 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 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 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餐飲業。從業人員 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 人員 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 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 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一)信息傳輸業。從業人員 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10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 中,從業人員 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 10人及以上,且 營業收入 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 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二)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 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 企業。其中,從業人員 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 10人及 以上,且營業收入 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 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50萬元以下的為微 型企業。 (十三)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 20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 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 企業。其中,營業收入 1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 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 100 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 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 1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 2000萬 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四)物業管理。從業人員 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 從業人員 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 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 100人及以上,且營 業收入 5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 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 5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十五)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 30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 1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 業。其中,從業人員 100人及以上,且資產總額 8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 10人及以 上,且資產總額 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 10人以下或資產總額 100萬元以下的為微 型企業。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業。從業人員 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 100人及以 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 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 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五、企業類型的劃分以統計部門的統計數據為依據。 六、本規定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各類所有制和各種組織形式的企業。個體工 商戶和本規定以外的行業,參照本規定進行劃型。 七、本規定的中型企業標準上限即為大型企業標準的下限,國家統計部門據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 36 業的統計分類。國務院有關部門據此進行相關數據分析,不得制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企業劃型標準。 八、本規定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修訂情況和 企業發展變化情況適時修訂。 九、本規定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十、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國家經貿委、原國家計委、財政部和國家統計局 2003年頒布 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