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陜西科技大學四川校友會。
第二條 本會為在四川工作和生活的陜西科技大學校友自愿聯合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非法人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保持母校溝通、搭建交流平臺、促進校友交往”。加強校友之間、校友和母校之間的聯系和交流,激勵校友為國家建設、母校發展、個人進步努力工作;同時也鼓勵校友健康快樂地生活。
第四條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五條 本會的方針是“聯誼,交流,合作,資源共享”。
第六條 本會接受陜西科技大學校友會的領導和監督管理。
第七條 本會秘書處辦公地址為成都市少成路18號。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 促進校友間、校友和母校間的聯系和交流;
(二) 促進校友為國家建設、母校發展、個人進步努力工作;同時也鼓勵校友健康快樂地生活;
(三) 組織校友聚會(每年兩次左右),交流所在行業及單位情況、個人工作情況、前瞻性科技及學術動態等;
(四) 鼓勵校友間使用相互資源,利于大家工作、學習及生活。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種類為個人會員。
第八條 凡在陜西科技大學(包括西遷咸陽前的北京輕工業學院、陜西省輕工業學校、西北輕工業學院)學習過的學生及工作過的教職工,擁護本會章程,均可申請參加本會。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 提出申請,表達入會意愿;
(二) 由秘書處核準。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 批評、監督本會工作,向本會提出建議;
(四) 自由退會。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
(二) 積極參與本會組織的活動;
(三) 接受并完成本會委托的各項任務;
(四)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五) 按期交納會費;
(六) 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不交納會費或連續兩年不參加本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對違背本會宗旨或損害本會聲譽的會員,經過理事會表決通過取消或暫停其會員資格。
第十四條 本會會員不得以本會名義從事商業活動,除非完全為本會利益并獲理事會授權。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 本會設名譽會長一名,會長一名,副會長8—10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兩名,理事若干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會員大會通過;理事由會員推舉,會員大會通過。
第十六條 本會設成都、都江堰、樂山、宜賓四個分會,每個分會設一名分會長負責聯系聯絡。分會長由會長提名,分會選舉產生。
第十七條 本會常務機構是理事會和秘書處,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和理事組成,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在會員大會休會期間討論和決定本會重要事項;秘書處執行理事會決議,處理本會日常事務。
第十八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及理事;
(三) 審議會長工作報告和秘書長財務工作報告;
(四)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 會員大會須有1/2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為有效,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會員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二十一條 若因需要經過理事會提議或經1/3以上的會員書面簽名提議,可召開臨時會員大會,有1/2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且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形成臨時會員大會決議有效。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須有1/2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理事2/3或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1-2次,必要時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校友中較有影響;
(三) 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本會章程所規定的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會長任期不超過兩屆(不超過8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人數表決通過。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向會員大會匯報本會工作;
(二) 提名各分會長人選;
(三)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四) 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落實情況;
(五) 批準或授權秘書長處理重要事務。
第二十七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
(二) 向會員大會匯報財務工作報告;
(三) 向理事會提交年度工作計劃草案,經過理事會決議后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四) 獲會長授權或批準后,代表本會處理重要事務;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經費、開支及財務信息公開
第二十八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 會員繳納會費,每人每年400元人民幣;
(二) 理事會成員繳納理事費(包含會費),每人每年1200元人民幣;
(三) 會員自愿多繳納的會費;
(四) 企業或個人贊助;
(五) 單位、校友或其他友好人士捐贈。
第二十九條 本會經費開支
(一) 本會經費用于每年兩次校友會聚會和每年1-2次的理事會開支,主要是開會的場地費和就餐費,會員的交通和住宿費等各自自行解決;
(二) 會員間、各分會的交流和聚會,不在本會經費中開支;
(三) 每年兩次校友會聚會和每年1-2次的理事會,會員帶家屬來并參加就餐的,家屬每人次交就餐費100元。
第三十條 財務信息公開
秘書處每年進行一次本會財務公開,主要公布收支明細。可以在校友會聚會時開展,也可以用郵件通訊方式進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一條 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擬于2014年元月舉辦的會員大會表決通過,本章程自會員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秘書處。
第三十四條 本會機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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